合同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能够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以认真的心态写好一份合同,对于自己的思想觉悟都有着很大的帮助,下面是好文笔小编为您分享的土地合同6篇,感谢您的参阅。
土地合同篇1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国有土地位于,面积为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该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年限为年,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算。
第四条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包括土地开发费和土地使用费。
第五条 土地开发费为每平方米元人民币,总额为元人民币。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须于本合同签字之日起日内全部付清。
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支付了全部土地开发费后日内,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土地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颁发(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六条 土地使用费为每年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币等),自年月日起,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应于每年月日前向甲方缴纳当年的土地使用费。
土地使用费收取标准五年后根据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有关规定由甲方作相应调整,调整后乙方应自调整年度起按新标准缴纳土地使用费。
(注:乙方依照有关规定可以享受减免优惠政策的,可依照减免规定拟定此条)。
第七条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内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银行帐号内。
银行名称:银行分行,帐号
甲方银行帐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项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概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该土地用于建设项目,乙方必须按规划要求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
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确需改变土地用途的,经甲方同意后办理变更土地用途的手续。
第九条 甲方同意承担该土地的征地、拆迁、界址定点具体事务,并于年月日前交付土地。
乙方应妥善保护界桩,不得私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应及时书面报告甲方,请求重新埋设,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土地使用年限期满或乙方提前终止经营时,本合同同时终止履行。乙方应向甲方交还土地使用证,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乙方对该土地内投资建设的建筑物、附着物有权处置,但时间不得超过,逾期由甲方无偿取得。
如乙方需继续使用该土地,须在距期满六个月之前向甲方提交续期用地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须重新签订土地使用合同,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 乙方依据本合同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如需转让、出租、抵押,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办理出让手续,补交出让金。
第十二条 如果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不能按时支付土地使用费,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应缴费额%的滞纳金,滞纳期超过六个月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三条 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致使乙方延期占有土地使用权,则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期限应相应推延,乙方有权请求赔偿。
第十四条 如果乙方在该土地上连续两年不投资建设,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使用权。乙方已付土地费用不予返还。
第十五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六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所有日期均为公历。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签署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第二十条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签订。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土地合同篇2
甲方:xx村民委员会
乙方:xxx
甲方为发展农村经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利用当地的地区优势和资源优势,改善当地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经甲方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甲方决定将闲置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该村第三村民组所有的,位于xx的荒山租赁给乙方作为建砖用地。
二、被租赁土地的四至为:东至河沟西侧的山道;南至防风林带;西至由东侧边界向西300米一线处;北至由南侧边界向北300米一线处。经甲乙双方实地测量,乙方租赁的山坡地及荒山共计100亩。
三、租期为年,自20xx年xx月xx日始至20xx年xx月xx日止;合同期满如该厂继续经营,应续延此合同,续延期限为年。
四、租金按年度计算,每年每亩土地租金为元,共计人民币元。
五、付款方式:本协议公证后乙方先预付甲方两年租金计元作为履约定金,此款先用来分年冲抵签约后前两年的租金,从第三年起租金于每年的月日付清。乙方所交租金即可以用现金支付,也可以用所生产的产品参照市场价格抵顶,适用何种方式支付由甲方选择。
六、甲方收取租金后应当按相关规定分配和使用,如因分配或使用不当而引起甲方与第三村民组及村民的矛盾与乙方无关,由此影响了乙方的生产经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乙方租地建厂所需要的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费用由乙方负担,但需要甲方协助或提供与租赁土地有关的手续、资料的,甲方有义务提供和协助。
八、租赁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如甲方处理不当而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九、在租赁期内,涉及乙方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涉及该地农、牧、林等方面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十、乙方建厂或生产经营中需经过甲方其它土地通行时,甲方应当积极协助和提供方便,乙方享有无偿通行权,如甲方村民干涉,由甲方负责解决。
十一、乙方有权在所租赁的土地上建筑固定设施、利用土壤资源、植树造林、或其它综合开发利用等。乙方开发利用租赁土地除按本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外,不再向甲方及村民另行交纳费用。
十二、在合同期内乙方经营需要或其他建设项目、矿业开发等情形需转租这块土地的,乙方有权自行转让,所有收益款项归乙方所有。
十三、甲方应尊重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经营活动;乙方利用租赁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全部归乙方。
十四、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如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将影响到甲、乙双方合同目的实现的,双方均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2、乙方所交租金到期后超过一年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经济损失自负;
3、如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影响到乙方生产经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如当地政府或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限制乙方从事粘土砖瓦生产的以及砖厂无法继续经营等其它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十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租赁,应交回租赁的土地,乙方所建固定设施由乙方自行处理;如果固定设施移交给甲方,双方应公平合理协商补偿事宜。但乙方所种植的树木所有权仍归乙方,如归甲方,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对价。
十六、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期交纳租金,甲方可按欠款金额每日收取1‰的违约金;
2、如甲方违反约定义务,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五十万;如此违约金不能弥补乙方的损失,需另行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或由乙方委托有评估资质的中价机构评估,其评估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七、因此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xx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xx公证处一份,xx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自公证之日生效。
附:1、平面图一份;
2、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一份。
甲方: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_(签字)
xx年xx月xx日
监督部门:_______(盖章)
xx年xx月xx日
土地合同篇3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过公开协商,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如下:
一、甲方将位于和政县 镇(乡) 村 社个人承包土地,面积 亩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做苗木种植使用。
二、乙方应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不得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合同到期后若苗木未出完,合同自然延续,有关租金等问题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现金 元,大写 。承包金每年公历十月一日至七日,在七个工作日,按所租地亩数计算一次性付清。
五、承包期内,甲方不得擅自收回承包地;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否则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均有甲方承担。
六、承包期内,乙方按照自己对土地的需求可以提前将承包地交回甲方。若在春耕结束后交地时,乙方付清当年土地承包费。甲方不能以各种理由拒收承包地。乙方挖完承包地苗木后付清地租,合同自然终止。
七、违约责任:按《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合同篇4
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合同(划拨土地使用权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自治区、____市)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________;编码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职务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______;编码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职务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国有土地位于______,面积为____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年限为____年,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算。
第四条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包括土地开发费和土地使用费。〔或:
第四条依据合资或合作企业合同,由乙方中的______(注: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包括土地开发费和土地使用费。〕
第五条土地开发费为每平方米____元人民币,总额为____元人民币。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须于本合同签字之日起____日内全部付清。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支付了全部土地开发费后____日内,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土地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颁发(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六条土地使用费为每平方米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币等),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应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缴纳当年的土地使用费。土地使用费收取标准________年后根据国家〔或______省(自治区、____市)____(县)〕有关规定由甲方作相应调整,调整后乙方应自调整年度起按标准缴纳土地使用费。〔或:土地使用费在合资(或合作)企业经营期限内不作调整。〕(注:乙方依照有关规定可以享受减免优惠政策的,可依照减免规定拟定此条。)
第七条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内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银行帐号内。银行名称:________银行______分行,账户号____。甲方银行账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___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项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概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该土地用于建设____项目,乙方必须按规划要求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确需改变土地用途的,经甲方同意后办理变更土地用途的手续。
第九条甲方同意承担该土地的征地、拆迁、界址定点具体事务,并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土地。乙方应妥善保护界桩,不得私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应及时书面报告甲方请求重新设施,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或:
第九条乙方利用合资(或合作)企业中方原有场地,原有场地的界桩应由甲方重新核实。〕
第十条土地使用年限满或乙方提前终止经营时,本合同同时终止履行。乙方应向甲方交还土地使用证,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乙方对该土地内投资建筑物、附着物有权处置,但时间不得超过______,逾期由甲方无偿取得。如乙方需继续使用该土地,须在距期满六个月之前向甲方提交续期用地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须重新签订土地使用合同,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乙方依据本合同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如需转让、出租、抵押,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办理出让手续,补交出让金。
第十二条如果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不能按时支付土地使用费,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应缴费额____%的滞纳金。滞纳期超过六个月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三条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致使乙方延期占有土地使用权,则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期限应相应推延,乙方有权请求赔偿。
第十四条如果乙方在该土地上连续两年不投资建设,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乙方已付土地费用不予返还。
第十五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六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仲裁机构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后生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所有日期均为公历。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签署,甲方双方各执____份。
第二十条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省(自治区、____市)____市(县)签订。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
乙方:______(章)
(自治区、____市)
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章)
法定代表人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____(签字)
土地合同篇5
立合同双方:
出租方:北古城镇北羊街村委会 (简称甲方) 承租方: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下,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本村____________的水田租赁给乙方使用,四至范围及面积以测绘详图为准。
二、乙方租赁使用甲方该宗土地进行农业种植,租金形式按年度定时支付。
三、租赁期年月日起至
四、租金及兑付方法: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租金为每亩______元,基础设施建设费每亩______元,每亩租金合计人命币______元(共计____亩,合币______元t;_____________>按实际测量面积计算)。 本合同签字后,乙方头三年必须在每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交情当年租金后方可经营,以后九年乙方必须在每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交情当年租金方可经营,如逾期不交,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承包及使用。如乙方在租凭期内不再租用,必须在___月____日前通知甲方。
五、该土地租金按三年期为一次调整,调整的标准按每3年上涨每亩200元进行调整,第一次调整时间从20xx年6月30日起,每亩每年按2300元计算。第二次调整时间从20xx年6月30日起,每亩每年按2500元计算,第三次从20xx年6月30日起每亩每年按2700元计算。在租凭期间,甲方不同意把土地使用权继续租给乙方,所造成的损失概由甲方负责。
六、乙方在承包土地当年(签章之日)交纳租金时,同时按每建房一户交纳陆仟元押金作为复耕费,如合同到期乙方不再租用,必须将其恢复为可耕地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才退还其押金,否则所交押金概不退还。
(本合同下共______户,合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提前终止合同,如甲方违约则按乙方所投资金的100%进行赔偿(按现实的有关评估单位评估为准)。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交租金和押金概不退还,乙方在租赁期内有权转租,转让。
2.本合同下的土地使用权如因国家征用及当地集镇建设的需要,使用单位所赔资金土地部分由甲方所有,乙方所投资金(如青苗,大棚,住房等)补助归乙方所有,另乙方必须无条件将土地交归甲方,但甲方必须在2个月前提前通知乙方,所造成的损失概与甲方无关。
3.本合同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甲方概不承担责任(如上级部门给予救灾补偿款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享受)。
八.土地租赁期满后,如乙方继续租用甲方土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如到期乙方不在继续租用,乙方必须无条件将所租用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甲方。
九.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申请仲裁复议及上诉法律等。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宜良北羊冷冻食品有限公司 (签章)
乙方: (签章)
年 月 日
土地合同篇6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天津港保税区土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依据本合同转让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不在本合同的土地使用权转让范围。
第二条甲方将位于________区________号宗地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给乙方(具体见附图)。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总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其中
1、共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其中分摊土地面积_______平方米;
2、独自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土地用途为:_______。
第三条乙方应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元(美元)。甲方于乙方付清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后交付土地使用权。甲方承诺交付给乙方的该土地无权属及经济纠纷,该宗土地无他项权和法院查封等情况。
第四条本协议签订后20日内双方依据有关土地法规的规定,到________土地局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过户手续,乙方按有关规定交纳土地登记费、契税后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五条本宗土地涉及《________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合同(________字第________号)》(见附件)所规定的受让方权利、义务关系一并转移,乙方承担_______字第________号出让合同中受让方的原有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当本合同所指宗地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发生转让、出租或因抵押等事由出现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时,合同乙方所有后继者受让人都是本合同中乙方权益和责任的承受人。
第七条乙方在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的.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天津市、天津港保税区的法规及规定,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八条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土地局、公证机关各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于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附件:《天津港保税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合同(津保合字第_______号)》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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