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作为一种法律文书来说,是受法律保护的,全面的合同也是我们认真思考了自己的诉求后写出的,以下是好文笔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保险合同服务合同6篇,供大家参考。
保险合同服务合同篇1
国际技术服务合同(1)
在 注册成立的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中国 公司(以下简称)、于 年 月 日签订本技术服务合同:
第一条
1. 应甲方邀请,乙方同意派遣 名工程师组成的中国技术服务组。于 年 月 日赴 (甲方国名)的 (市)(或某工地);
2. 在 (甲方国名),受甲方邀请的乙方中国技术服务人员应有准备,并且愿意同 甲方的 公司共同工作。
第二条
乙方人员在 (甲方国名)期间,应服从甲方国家的法律,受甲方的管理规章制度约束。
第三条
1.(1)甲方负责向乙方人员支付乙方提出的每个每月 (币别)的免税技术服务费。
(2)上述免税技术服务费的___%应以美元(或英镑)支付。
(3)本条(1)款提及的技术服务费自乙方人员到达 (甲方国名)之日起开始计算。
2.(1)在甲方服务期间,乙主人员在工作或业余的全部时间内,应保证行为端正。
(2)甲方对乙方人员在甲方服务期间的犯罪行为不承担责任。
第四条
甲方负担乙方人员往返中国和 (甲方国名)的国际旅费和第人不超过20公斤的超重行李费,并负责安排机票。
第五条
1. 第三条1(1)款中所提的技术服务费的 %应以 币(即甲方的国币)支付给在 的中国技术服务组,其余 %应由甲方按银行当日公布的况率折成美元(或英镑)。
2. 所折成的美元(或英镑)应电汇 (如伦敦)中国银行转汇北京(或其它中国城市)中国银行营业部 公司(即乙方公司) 号帐户。
3. 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将汇款情况通知中国驻甲方国大使馆经参处。
第六条
甲、忆双方执行合同期间,甲方同意:
1. 为乙方技术服务组人员提供设备齐全的住宿;
2. 为乙方技术服务组人员提供交通工具;
3. 提供乙方必要的充分的劳保用品;
4. 为乙方技术人员提供人寿保险;
5. 为乙技术服务人员提供足够的办公设施和用品;
6. 在指定的医院或诊所为技术服务组人员提供医疗,但不包括镶牙、配镜和性病的治疗。
7. 乙方技术服务组人员因公出差,应按照甲方人员待遇,发给出差补助费,以 币(甲方国币)支付给乙方技术服务。
第七条
合同期间,乙方技术人员享受中 (甲方国名)两国的全部公共假日。
第八条
1. 乙方人员第年享受三十天的休假,工资照发(从开始工作之日起算起工作十一个月,第十二个月为休假)。休假期间工资应全部以美无(或英镑)支付。
2. 乙方技术人员每年应得 元(甲方国币)的奖金,奖金的 %以美元(或英镑)支付。
3. 在甲方服务期间,甲方为乙方技术人员回国休假提供往返经济舱机票。
第十条
在合同期间内,乙技术人员由于家庭不幸和/或其它原因,可请紧急事假十天。
1. 准予乙方人员事假时,甲方不负责:
(1) 乙方事假人员旅费;
(2) 本合同第三条1(1)款中所规定的技术服务费;
(3) 因乙方人员事假期满后不能返回 (甲方国名)而换人时所需费用。
3.(1)在合同期间内,由于甲方或所在国原因,致使乙方人员不能工作时,甲方同意:向乙技术人员支付双方同意的技术服务费(见第三条1(1)款);
(2)因甲方原因终止合同、甲方违反合同或阻挠合同履行时,甲方同意:
a、 按合同规定费用,向乙方人员支付三个月的技术服务费(见第三条1(1)款):
b、 执行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
第十一条
1. 乙方技术人员因身体不好或工伤,在两个月内不能痊俞时,乙方同意:
(1) 从中国另行派人替换上述人员;
(2) 承担替换人员从中国到 (甲方国名)的旅费。
(3) 甲方同意承担因病或工伤返回中国人员因工伤致残或死亡,甲方同意:
2、在合同期间内,技术服务组人员工伤致残或死亡,甲方同意:
(1) 处理事故,工伤或死亡的一切善后事宜;
(2) 负担所产生的费用;
(3) 按 (甲方国名)现行的工人补偿法向死者伤残者支付抚恤金和/或补偿费。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尺事宜,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双方对本合同的解释如有不同意见,发生分歧和争执,或由本合同产后或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事项,应根据 (甲方国名)的现行法律,提交双方均能接受的唯一仲裁解决。
第十三条
本合同的执行从 年 月 日开始,有效期限共 年,此为经一阶段 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应进一步商定延续合同期限和与之有关的条件。
第十四条
本合同共两份,分别用中、 文写成,双方各执一份。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甲乙双方于上述日期签字盖章为证。
甲方签字人:
甲方公司名称:
见证人姓名:
地址:
职务:
签名:
乙方签字人:
乙方公司名称:
见证人姓名:
地址:
职务: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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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服务合同篇2
被代理人:
负责人:
通讯地址:
代理人:
负责人:
通讯地址: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有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保险个人代理事项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总则
(一)甲乙双方的关系为保险代理合同关系,不直接或间接构成劳动关系。
(二)甲方委托乙方在本合同授权范围内为甲方代理保险业务。
二、代理范围
(一)地域范围: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行政区域内代理保险业务。
(二)业务范围:
1、甲方授权乙方代理下列保险业务(按险种列明):__________。
2、乙方代理保险业务的行为限于:
(1)向客户宣传、介绍、推荐甲方提供的保险产品。
(2)将投保人填写的投保单及相关的投保材料交付甲方。
(3)代理甲方收取保险费,并将甲方签发的保险单、保险费收据等相关单证交付给投保人。
(4)接受客户咨询。
(5)甲方书面委托的其他事项。
3、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超越本合同甲方书面授权范围的行为,由乙方承担责任。
三、代理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代理期限____个月,自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保险费的收取和交付
(一)乙方须在代理甲方收取保险费之后在保险费收据上签字,且只能在收到保费之后才能开具收据。
(二)乙方不得为客户垫缴保险费,乙方缴至甲方的保险费一律视为是由投保人缴纳的。
(三)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得使用自己的姓名和账户收款。乙方应在____个工作日内按甲方规定的方式将以甲方代理人身份收取的全部保险费及时缴至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代理手续费的支付
(一)甲方根据乙方代理的保险费收入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具体支付标准由甲方按不同险种、不同缴费期限和不同缴费方式确定,并予公布。甲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统一对代理手续费标准进行调整,并予公布。
(二)代理手续费以人民币现金或转账的方式支付。
(三)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乙方才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1、投保单由乙方签署姓名、代码,并且经过甲方核保,甲方已据此签出保险单。
2、甲方已收到相应的保险费。
3、乙方遵守代理合同的各项规定。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
(四)当客户向甲方提出要求变更为其服务的代理人时,甲方有权将该客户的保险单变更为由其他代理人或由甲方直接提供服务,并书面通知乙方的情况,此时甲方不再支付乙方相关的代理手续费。
(五)不论本代理合同是否终止,投保人于签收保险单后____日内要求解除合同或由于乙方的过错致使投保人解除合同时,乙方无权获得与所退还保险费相关的代理手续费,已领取的必须退还甲方。
六、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
(1)签发保险单,对乙方在授权范围内招揽的保险业务具有最后确认权。
(2)有权制定和修改各项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随时对代理手续费及其他待遇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与补充,并通知乙方。
(3)有权对乙方的代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有权对乙方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奖惩。
(4)有权代扣乙方应缴纳的税款。
(5)当客户向甲方提出要求变更为其服务的代理人时,甲方有权将该客户的保险单变更为由其他代理人或由甲方直接提供服务,并书面通知乙方。
2、甲方义务
(1)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2)对乙方符合甲方要求并在授权范围内招揽的业务承担保险责任。
(3)向乙方提供开展代理业务所必需的证件、资料、单证及提供必要的帮助。
(4)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训。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权利
(1)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从事保险代理活动。
(2)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3)要求甲方提供有关证件、保险单证和资料。
(4)要求甲方提供有关培训。
(5)享受甲方提供的有关待遇。
2、乙方义务
(1)应遵守甲方制定的与乙方代理业务相关的规章制度。
(2)为客户提供收费、送单、咨询、协助变更保险单和协助办理理赔申领事宜等服务。
(3)努力维持现有业务。
(4)应达到甲方确定的最低业绩标准。
(5)按时参加有关的培训、会议和研讨等活动。
(6)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活动和业绩情况进行记录。
(7)承担与开展代理业务有关的一切费用。
(8)按甲方规定领取有关单证时履行签收手续。
(9)不得与客户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10)对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七、担保
(一)在本合同订立时,乙方应按甲方规定交付保证金,保证金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甲方负责保管,合同终止后无息返还乙方。
(二)在订立本合同时,乙方还需提供两个经甲方同意或认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公民或法人作为担保人,与甲方订立保证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八、合同的变更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依法对保险代理的地域范围、险种范围、代理手续费标准、保证人等合同内容进行变更,并订立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二)双方如不能就变更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动终止。
九、合同解除与终止
(一)甲乙双方均可以提前_____个月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向对方提出解除本合同,____个月期限届满,本合同即行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出解除本合同:
1、违反本合同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
2、不符合代理人条件,或丧失代理人资格。
3、擅自变更保险条款,提高和降低保险费率。
4、有违法犯罪或严重损害甲方信誉行为。
5、对甲方有不诚实的欺骗行为。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即行终止:
1、保证合同失效,从失效之日起____个月内又无新的担保人。
2、本合同期满。
3、乙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4、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终止的情形。
(四)合同终止有关事宜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按规定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应向甲方交回钱款、展业证书、本合同书、保险条款、单证、文件、手册、其他印有甲方公司名称的印刷品以及归其保存的表格和文件,还应提交甲方需要的与甲方业务情况有关的台账和记录(客户记录、资料)的复印件,不得再以甲方代理人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十、违约责任
(一)乙方超出甲方授权范围或在代理合同终止后仍以甲方名义进行的活动,除经甲方追认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二)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违反合同规定,乙方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及甲方与代理业务相关的规定,甲方有权变更授权范围或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十一、争议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本合同对外不作为任何身份证明。
(二)如果甲乙双方在订立本合同之前,曾订立相关的代理合同或聘用合同,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后原合同自行终止。
甲方(盖章):
负责人: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负责人: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险合同服务合同篇3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
监测方(乙方):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 年月日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__
联系方式: 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方根据业务需要, (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
(以下简称监测人)开展 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监测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1.2项目地点:
1.3项目规模:
第二条 监测服务内容、范围及成果:
2.1 监测服务内容: 。
2.2 监测人的监测范围: 。
2.3 监测成果: 。
第三条 监测依据: 。
第四条 监测服务期限
监测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至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止。
第五条 监测服务费用
5.1 监测服务费用包干价为人民币 整(¥ .00),该费用已包括监测人提供正常监测服务所必需的监测人员人工及差旅费、监测设施修建费、监测设备和设施的购置及使用费、总部管理费、利润及税金等。
5.2 监测人根据委托人要求,完成额外监测工作应得到额外报酬,或因工期延长增加的报酬,双方另行约定,其支付方式、期限等应按正常监测报酬的规定进行。
第六条 费用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6.1 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 %;进度款按施工进度完成投资比例支付,每半年支付一次;提交监测工作总结报告后支付至合同总额的 %;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完合同余款。委托人每支付一笔合同款后7个工作日内,监测人须开具合法合规的有效发票提交到委托人财务部门。
6.2 监测人指定以下银行账户为本合同费用收款的唯一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 号:
第七条 监测人的权利和义务
7.1 监测人应在合同生效后、监测项目正式实施前 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提交监测计划、内组建项目监测机构,形成监测实施方案,报委托人审核后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开始实施水土保持监测。监测人应确保由专业配套、符合资格条件的监测人员组建项目监测机构。
7.2 在监测期限内,监测人应保持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监测人员的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撤换。
7.3 监测人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监测岗位责任制和水土保持监测质量终身负责制。
7.4在监测期间,监测人员必须遵守监测工作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运用合理的技能提供优质服务;应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勤奋、高效、独立自主地开展监测服务,维护国家和委托人的利益。
7.5 监测人员必须采取有效的手段,作好工程实施阶段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保证现场记录、试验、检验以及质量检查等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7.6 监测机构应认真作好《监测记录》,保持其及时性、完整性和连续性:应向委托人提交监测工作月度报告及其它专题报告,并按要求及时向项目有关主管单位提交年度监测工作报告。
7.7 监测机构所使用的委托人提供的设备、设施,除有特殊规定外,产权属于委托人。在本合同终止后,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规定移交给委托人。
7.8 在本合同期限内或合同终止后,监测人应妥善作好委托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
7.9 在约定的期限内,如因监测人和监测人员违约或自身的过失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或国家及委托人的直接经济损失,监测人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但赔偿金额最多不超过合同报酬(扣除税金)。
7.10 监测机构若使用委托人提供的工作、生活条件的设备、设施和物品,在监测业务完成或合同终止后 个工作日内交还委托人。
7.11 监测人应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 日前向委托人提交上一季度的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 份;监测人应在每个年度结束第一个月内向委托人提交上一季度的水土保持监测年度报告 份;监测人应在监测服务期满后第一个月内向委托人提交上一季度的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份。
7.12 监测人应妥善保管委托人提供的文件资料,不得用于本监测项目之外的其它目的,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第八条 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8.1 委托人应在合同签署后14日内通过当面递交/电子邮件方式向监测机构提供以下与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有关的工程建设资料的原件/复印件/电子版:
(1) 。
(2) 。
8.2 委托人应在 工作日内完成监测实施方案审核工作,并作出书面决定,及时送达监测机构,协助监测人报送至水行政主管部门。
8.3 委托人应负责作好工程建设相应的协调工作,为监测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8.4 如委托人向监测机构派出工作人员,所有这类人员应被视为监测机构的成员并接受监测机构的统一安排和使用。
8.5 委托人应当维护监测机构工作的独立性,在正常的监测范围内,不干涉监测机构监测业务的开展。
8.6 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监测人支付监测费用。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监测人不再具有承担本项目监测业务的能力而终止合同,或因未履行合同第七条约定义务,及因监测人的原因发生监测事故给国家或委托人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监测人应赔偿经济损失,但赔偿金额最多不超过合同报酬(扣除税金)。
9.2 由于监测人根本违约导致委托人解除本合同时,监测人无权取得未履行监测范围的费用。
9.3 委托人在约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测报酬,自约定支付之日起到实际支付之日止,应向监测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应支付费用为基数,日利率为1‰。
9.4 委托人无故解除本合同的,应向监测人支付监测人已经完成部分监测工作的监测费用,并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
9.5 监测人无故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委托人支付监测报酬总额的 %的违约金。
第十条 通知和联系
10.1 委托人应授权并派出熟悉本工程情况、对工程建设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测机构联系。更换常驻代表时,应提前通知监测人。
10.2 监测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所需专业知识,全权负责本合同相关事宜,负责与委托人联系。合同执行过程中能够及时与委托人进行沟通联系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10.3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联系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在不做出紧急处理即可能导致人身、设备或工程事故的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通知,事后应在48小时内补做书面通知。
10.4 委托人对工程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决策,应及时通告监测机构;委托人对监测机构发出的工程建设的通知、指令、变更等各种工程实施命令,要积极协助落实。
第十一条 合同变更与终止
11.1 本合同在监测期限届满并结清监测费用后即终止。
11.2 因非监测人原因,出现以下情况而由此增加的监测工作量和工作时间的延长,均应视为监测机构的额外工作,监测人有权要求得到额外报酬并相应延长期限:
(1)由于委托人、施工单位和不可抗力等非监测原因使监测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监测工作量或持续时间。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要求监测机构完成监测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工作。
11.3本合同适用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时,签约双方应在充分协商后对包括监测报酬计取在内的合同有关条款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变更。
11.4在监测过程中,如因情况发生变化,本合同必须变更时,须双方协商一致,签署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因变更产生的费用等问题的解决办法应在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中明确。
11.5委托人或者监测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应书面通知对方。若通知送达后28天内没有收到对方的答复,可在此后的7天内发出终止监测合同的通知,本合同即行终止。
11.6在本合同期限内,由于工程项目建设计划的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而致使工程项目全部或部分暂停,直至不得不终止合同时,经委托人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本合同终止。双方应协商解决因合同终止所产生的遗留问题。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12.1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根据双方约定提交南宁仲裁委员会仲裁
12.2在争议的协商、调解、仲裁过程中,双方仍应继续承担监测合同约定的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月日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月日
保险合同服务合同篇4
委托方(甲方):
地址:
企业负责人:
受托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1.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现行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设备缺陷管理系统技术服务项目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2.服务内容及方式
2.1服务内容:乙方为甲方提供《设备缺陷管理系统》软件一套。
2.2服务方式:1、现场技术支持;2、电话技术支持、电子邮件技术支持;3、网络远程技术支持;4、系统运行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软件免费升级。
2.3技术服务达到的技术要求及考核验收指标/标准:按甲乙双方确认的《设备缺陷管理系统技术规范书》为依据验收。
3.服务期限、地点及进度安排
3.1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后六十天内。
3.2服务地点:甲方信息中心。
4.资料的提供
4.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组织机构图、人员名单、工作表格及工作流程、工作规范管理文档等。
4.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的资料:
?设备缺陷管理系统》软件一套及相关的产品使用手册。
5.验收时间、地点和方式
5.1甲方在乙方服务时间内安装调试结束后,经过一个月的试运行(双方无修改意见后),三个工作日内在甲方中心机房进行验收项目成果,验收根据按甲乙双方确认的《设备缺陷管理系统技术规范书》为依据验收。
5.2甲方验收后出具验收报告,作为验收结果的书面材料。
5.3本合同服务项目的保证期为壹年,自项目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保证期间如发现服务质量有缺陷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修正、返工。
6.费用及支付
6.1本项目技术服务费为:万元人民币,大写:整。本项目技术服务费由甲方承担,依本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
6.2合同签订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软件预付款(合同总款的30%)即万元(大写:整)。
6.3项目实施完成,通过甲方验收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全款的50%,即万元(大写:整)。验收后满一年质保期软件运行稳定,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余款万元(大写:万元整)。
7.权利和义务
除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权利、义务外,双方约定如下:
7.1甲方权利
7.1.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交技术服务成果;
7.1.2有权随时对乙方的服务进行监督检查;
7.1.3有权要求乙方对其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7.1.4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
7.2甲方义务
7.2.1在合同生效后三日内向乙方提供本合同4.1中列明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未及时提供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7.2.2向乙方提供以下工作条件:保证软件安装调试有效网络平台;
提供上述工作条件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
7.2.3在接到乙方关于要求改进或更换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的通知后三天内,及时做出答复,未及时答复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7.2.4按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
7.2.5按约定验收项目成果。
7.3乙方权利
7.3.1接受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
7.3.2交付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工作成果后获得报酬;
7.3.3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或工作条件不符合合同约定时,有权在接到上述资料或开始工作的一天内,通知甲方改进或者更换。超过上述期限不提出改进或更换要求的,视为甲方提供的资料和工作条件已符合合同约定。
7.4乙方的义务
7.4.1乙方应按约定亲自完成技术服务工作,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委托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拒付报酬并单方解除本合同;
7.4.2乙方在进入甲方工作场所时,须遵守甲方厂规厂纪,如因违反甲方厂规厂纪造成乙方损失,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7.4.3项目验收后,向甲方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
8.不可抗力
8.1下列事件可认为是不可抗力事件:战争、*、地震、飓风、洪水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8.2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当事人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受不可抗力影响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采取积极措施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十五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发生不可抗力的证明。
8.3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或任一方未积极采取减损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应就扩大的损失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如本合同目的仍可实现,双方应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或合同有关执行期间应相应延长。
9.违约责任
9.1甲方违约责任:
9.1.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样品和工作条件,导致乙方无法按约定标准完成服务项目的,应当承担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
9.1.2甲方迟延支付项目报酬的超过十个工作日的,每逾期一日按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9.1.4其他约定:
9.2乙方违约责任
9.2.1乙方不能完成服务项目,应当承担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单独解除合同;
9.2.2乙方逾期交付工作成果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应继续履行,逾期三十日仍未完成工作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服务费用;
9.2.3乙方未按约定标准完成服务项目的,乙方应负责按合同约定标准整改。如合同履行期已到期,甲方可视情况给予乙方一定期限作为补救期。在补救期内,乙方有义务继续履行合同直至工
作成果符合约定标准。乙方如在约定的补救期到期后仍未能按标准完成服务,或甲方不同意给予乙方补救期的,甲方有权在补救期到期后或合同履行期到期后,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服务费用。虽经乙方补救完成工作,但已构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按9.2.2支付逾期违约金。
9.2.4在合同服务期间,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或工作条件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未按本合同7.3.3款约定期限书面通知甲方,造成技术服务工作停滞、延误或不能履行的,应承担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
9.2.5其他约定:无。
10.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其它约定
11.1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协商另行订立补充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1.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执行本合同所需要的通知、报告及其一些通讯信件,均以书面形式有效并以书面形式传送到甲乙方指定的地址。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保险合同服务合同篇5
甲方:
乙方:
为了搞好富豪国际购物中心内外卫生,创造洁净、优美的环境,经甲乙双方代表共同研究、协商,甲方同意由乙方承包有关清洁工作,订立本合同,双方遵照执行。
一、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包料、包设备的方式。
二、清洁范围:
市富豪国际购物中心内公共区域及甲方提出合理的范围内。
三、承包价款:
富豪国际购物中心正常投入使用后,乙方投入保洁人员共名,甲方每月支付乙方清洁服务费共计人民币元月整(元月)。开荒费用为:(元次)
四、乙方承诺:
尽职尽责的清洁服务,创造洁净、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维护富豪国际购物中心管理处的良好形象。
五、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检查监督,若乙方清洁工作达不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权进行处罚。
2、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清洁、用水、用电、及放置清洁用具、用品的仓库一间。
3、甲方及其员工应尊重乙方工作人员及其劳动成果,不得鄙视或讥讽清洁人员,并教育本公司员工自觉维护富豪国际购物中心的清洁卫生。
4、甲方在富豪国际购物中心公共场所设置适量的垃圾桶。
六、乙方责任:
1、乙方须确保合同执行有效,向甲方提供熟练清洁工,并遵守甲方、乙方公司的规章制度,保持甲方良好的环境,爱护甲方的财物,注意言行举止以维护甲方的良好形象。
2、乙方派驻甲方富豪国际购物中心工作的员工,其中含一名主管,具体安排及全面督导每日清洁综合服务工作;巡检现场清洁情况;即时处理甲方投诉,并做好与甲方负责人的联系工作。
3、在一个月内若业主投诉两次以上(特别是服务质量问题)而乙方又没有解决的,甲方有权提出警告直至在当月清洁服务费中扣除5%--10%的清洁服务费,若因乙方承包清洁工作达不到甲方要求标准,而被有关部门罚款,罚金则由乙方负责。
4、乙方将定期清洁作业计划情况告知甲方,并经常将清洁作业计划实施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
5、乙方负责购买员工之保险和支付工资、劳保福利、住房等一切待遇,维护甲方一切公共设施,损坏东西照价赔偿,决不允许有挪用或偷窃行为。
6、所有在富豪国际购物中心工作的清洁员工,乙方提供统一工作服并佩戴乙方公司的企业牌。
7、如甲方要求乙方撤换不合适的清洁工,乙方无条件接受。
8、根据卫生检查标准每月大检一次,未达到85分扣除当月清洁服务费5%,因卫生影响创优,乙方按年总清洁服务费的50%给予甲方补偿(后附清洁检查扣分标准)。
七、付款方式:甲方须在每月____日前以银行支票转帐的形式付清乙方上月之清洁综合服务费,乙方开户行及帐号以合同规定为准(注.乙方开户行:,银行帐号:。若有变更,乙方须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若因乙方提供的帐号及开户行有误导致服务费无法进帐,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合同期限及续延:
1、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前个月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续期或签订新合同。
2、甲方至少应在合同期满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是否延续合约,乙方至少在合同期满前两个月书面通知甲方是否延续合约。
九、签署
1、合同经双方单位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后即有效。
2、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险合同服务合同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pos收单业务外包服务协议》,现双方就该协议中有关外包商服务费、有关费用、及机具价格等约定的调整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自 年 月 日起,乙方的所有标扣类新签约商户参考如下行业标准,并按交易额完成情况享受甲方对应分润费率。
1. 行业签约费率和结算费率:
类别
签约费率
最低签约费率
结算费率
餐娱类
1.25%
1.15%
1.06%
一般类
0.78%
0.65%
0.64%
民生类
0.38%
0.35%
0.32%
2. 封顶类最低签约费率及结算费率:
封顶类
最低签约费率
结算费率
0.78%
28元/笔
23元
1.25%
80元/笔
76元
备注:低于封顶交易金额部分(低于3333元) 最低签约费率及结算费率:
类别
低于限定交易额最低签约费率
结算费率
0.78%
0.78%
0.66%
1.25%
1.25%
1.06%
3.乙方应获甲方公司的分润比例:
拉卡拉平台
交易量(标扣)
分润比例
300万~500万
65%
500万~1000万(含1000万)
78%
1000万 ~5000万(含5000万)
85%
5000万~1亿(含1亿)
95%
1亿以上
100%
中付平台
交易量(标扣)
分润比例
300万~500万
75%
500万~1000万(含1000万)
85%
1000万 ~3000万(含3000万)
90%
3000万~5000万(含5000万)
95%
5000万以上
100%
根据当月标扣商户的交易总额按以上阶梯式分润比例计算分润;封顶扣率商户结算费率以上100%结算分润。
4.积分商户签约费率和结算费率:
类别
签约费率
最低签约费率
结算费率
餐娱类
1.25%
1.15%
1.06%
一般类
0.78%
0.7%
0.66%
民生类
0.38%
0.37%
0.33%
积分类商户不得签订封顶费率。
二:补充条款
1、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纳平台使用费 零 元。
2乙方或(及)乙方的其他合作方在业务推广过程当中不得出现任何损害甲方利益以及违反监管机构政策的情况,甲方发现一次,乙方需补缴2万元平台使用费。
3乙方或(及)乙方的其他合作方在业务推广过程当中不得以任何手段和方法对已经安装甲方公司标识设备的商户发展同类业务,甲方发现一列,需补缴1万元平台使用费。
4乙方须严格按照签署区域发展商户,不得出现跨区拓展业务行为(甲方许可的除外)。甲方发现一例,视情节严重,乙方需缴纳1000-10000元不等的平台使用费。
5乙方发展商户的实际地址必须为报备地址,不得出现移机行为。甲方发现一例,视情节严重,乙方需要缴纳1000-10000不等的平台使用费。
6乙方承诺在拓展业务过程中遵守国家法律以及银监会以及银联相关规定,不得违规操作或为条件不符合的客户违规装机,并有配合甲方进行风险监督的义务,如有发现违规操作,或停止乙方新业务开展。
三、机具采购价格:
3.1 乙方购买机五台起订。
3.2 乙方向甲方采购的机具价格,以甲方公布的为准。
四、本补充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五、本补充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
(盖章)
有权签字人:
日期:
乙方:
(签字/盖章)
有权签字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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