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的读后感能够及时记录我们读书后的感悟,让我们更好地理解书中的精髓,通过读后感表达出对书中人物的情感共鸣,下面是好文笔小编为您分享的活着读后感1500字5篇,感谢您的参阅。
活着读后感1500字篇1
?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徐福贵的老人的故事,他是一个出身良好的富家子弟,但却因为赌博、上j院,而输光了祖上留下的一百多亩地,把祖祖辈辈住的大房子也抵了出去。他的父亲因为儿子的不争气,气得病重,最后因为从村口的粪缸上掉下来而摔死。自此,他从一个富贵人家的少爷变成了一个要从别人手中租田的佃户;他开始有悔改之意,便想踏踏实实地用自己的双手养活一家人。
他的母亲也老了,最后病重。他的妻子拿了几块银圆让他去城里请郎中。可郎中没请成,却被一个国民党的小小的连长逼去拉了大炮,成了一个没天都不知自己能否见到明天太阳的炮兵。
炮兵的生活是艰苦的,他们的粮食都要争抢着吃。好在认识了两个朋友,生活也就不会太过乏味。(虽然其中一个叫老全的人还未摆脱那样黑暗的生活就先在战场上死了)
他们这一连的炮兵从不打仗,却也每天有成批成批的人死去。好不容易他和他的另一个朋友春生捱到了全国解放,他领了共产党团长给的盘缠,踏上了归家的旅途。
他回家了。在这两年玩命似的时间里,他无时无刻不想着这个小茅房。他看见了他的女儿、他的儿子,还有他日思夜想的妻子。当天晚上他夜不成眠,搂着妻子在门口看着星星想了一整夜:我回来了。
悲惨的生活从此开始。
他的母亲在他离开的两个多月以后就死了,现在他要和妻子一起养活两个孩子。可是他的儿子徐有庆毕竟要读书,家里的口粮就成了问题。他的女儿徐凤霞因为小时发高烧,留了后遗症,从此变成了聋哑,不然到了出嫁的年龄不会没人来提亲。因此,他和妻子商量把女儿送人。
他的妻子虽然不舍,却也被生活逼迫,把女儿送给一个老夫妇那里干活。他的女儿偷偷跑回来了,可他送女儿回城里,就快到时,他却忽然心疼他的女儿了:他的女儿很懂事,他不舍得送人。于是,便背着女儿回家。当晚,他告诉他妻子:"就是全家都饿死,也不送凤霞回去。"
他们一家靠者微薄的收入,艰难地生活着。虽然贫穷,但他始终不抛弃人x中最使人温暖的那一面。
可是,噩耗却紧接着传来。他的妻子得了当时无法医治的软骨病,渐渐地干不动活,又变得走不动路,最后连一根针都拿不牢了。他的妻子本以为她会先行离开家人。但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的儿子才10岁,小小年纪便魂归西天。
他们村的县长的妻子因为生孩子时大出血,急需输血。但却没人的血型对得上。碰巧,他的儿子的血型正好相同,于是,医生便开始抽血。本来现在未成年人是不允许献血的,且献血的血量有一定的限制。可是当时的医生是极度不负责任的,可以说是根本没有道德。这血一抽上就停不下来了。他可怜的儿子徐有庆就这么被活活地抽干血,死了。
埋了他儿子,他始终不敢告诉他妻子。但最后他的妻子还是知道了,哭得伤心欲绝。时间是治愈心病的良药,渐渐的,想起他们的儿子也只是悲伤一下了。他们便开始烦恼怎么才能找个好婆家,把他们的女儿嫁出去。终于,在同村村民的帮助下,他的女儿凤霞嫁了个好丈夫。女儿虽然是个聋哑,但他的女婿仍是十分疼爱他的女儿。不久,他的女儿就怀孕了。
这本事一件喜事,可似乎到了他们家就成了丧事。他的女儿分娩时,却也因为大出血,而永远离去。
女儿生了一个男孩。他的妻字看着她的外孙这么可怜,刚出生就没了妈,便给这个男婴起名为"苦根".
真的是"白发人送黑发人"啊,他的妻子原以为自己快要死了,却亲眼看着自己的儿女双双在自己前面死去。不久以后,她也撒手人间。
他的女婿自从他女儿死后,就把苦根当命看。他的女婿是个搬运工,天天上工都背着苦根。好了,等到苦根会说话、会自己走路、自己玩的时候,苦根的父亲也丢下他命归西天了:他的女婿是被两跨水泥板活活压死的,整个人被压得扁平,成了一摊肉酱!
他就承担起了养育小外孙的责任。
苦根一天天长大,也渐渐懂事,会帮他外公做一些田里的活了。这自然让他十分高兴。可天不尽人意,苦根有一次发高烧了,他却浑然不知,等到烧得厉害了,才知道,他的外孙生病了。当时家里多穷,跟本没钱买药。听说姜汤可以治感冒、发高烧,他便去弄了碗姜汤来。可有觉得这样太苦太辣,就又向村里人借了一点糖。本来要还,别人知道他家的处境,可怜他,也就叫他算了。
外孙喝了姜汤自然好了许多。他就为自己原来外孙生病了都不知道而感到内疚。于是煮了一大晚豆子放在桌上,还放了点盐(当时的糖和盐对老百姓可都稀有着)。他可怜的小外孙,就因为这么一碗豆子,而活活被撑死!
自此,这么一个贫困的家庭就破裂成如此,全家就只有他一个人还活着。
于是他买了一只原本要宰杀了的老牛做伴。"两个老不死"就这么过着平凡的生活……
如果有人遇到了如此的人生待遇,想必他一定是不愿在回首。可这位老人却依旧如此详细得同作者娓娓道来,仿佛在活了这么一段人生。
且不说这个,许多人,遇到一点生活的挫折就喊"活不下去了",更何况是老人遇到的这种艰难: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可老人依旧活下去了,而且活得充实、快乐。所以我们遇到的所有困难都是可以解决的,我们不可能要做一只胆怯的蜗牛。
想必,这就是作者余华所要告诉我们的人生道理。如同书名——《活着》。
要知道,活着,就是在创造生活。
活着读后感1500字篇2
一位真正的作家,永远是为了内心写作,而不是为了讨好读者,余华就是这样的一位作家,《活着》的灵感是来源于美国的一首民歌《老黑奴》,歌中写了一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可他依然友好的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而《活着》这本书同样也是写福贵一生的遭遇,相反现实中有的人,穷其一生却都被困在悔恨、咒骂之中,为什么丑恶的事物总是在身边,美好的事物却远在海角之外,我们总是无法忍受太多生活的真实,这本书让我知道“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活着》里的福贵经历了多于常人的苦难,他失去的东西是我们所无法想象的,可他仍用友好的态度去面对这个世界,故事的结尾总是令人回首,两个福贵的脚上都沾满了泥,走去时都微微晃动着身体,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想,活着的尽头并不是死亡,死亡也并不是失去了生命,只是走出了时间。
往事不能回首,岁月从不停留。我们不曾拥有,有时却像失去了千万遍,“我们最初来到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来,最终我们离开这个世界,是因为我们不得不走”。《活着》是一本很有分量的书,当读到有庆因为献血而死去的时候,我关上了书,我怎么也不敢相信一个这么天真活泼的孩子突然死了,回荡在脑海的远远是他喂羊的场景,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复,当再次打开书,再次看到有庆时还是忍不住,眼泪一直流,他亲眼看到儿子躺在自己面前时是有多绝望啊,他骗家珍的时候心又有多痛,我始终不能相信有庆死的这个事实,当生命走到尽头,只有时间不会撒谎吧。
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人生亦逆旅,我亦是行人,活着便是最好的幸运,亦是最大的勇气,把悲伤渗透到骨子里的一本书,我们在现实世界里如此艰辛的活着,这已经是最大的幸运,在这个熙熙攘攘的世界,选择一种安静的生活态度,然后在安静中,选择不慌不忙的坚强。看完这本书失眠了很久,不知以后的人生改如何,像福贵这样都能好好的活着,我又怎能颓废的活着呢,人活着,比什么都强,我想,我们是该好好活着,笑着……
苦难就是苦难,苦难不会带来成功,苦难不值得追求,磨炼意志是因为苦难无法躲开。人的一生就是这样,不管遇到多少苦难,能一直活着到尽头,以前都还是有些盼头的,回过头也许就会发现,有些东西即便不愿接受,也已经被迫承受过了?,我们谁也不知道在前面的时间里等待我们的是什么,既然不知道,那就以友好的态度是看待生命。福贵失去了爹、娘、有庆、二喜、凤霞、家珍、苦根,所有的人都离他而去,只有年岁看起来与他差不多的老牛了,他真的很艰难,活得很痛苦,可人的一直又有多少痛苦可以去承担呢,他看破了红尘往事,不是因为苦难又多难,是因为活着有多么不易,那个年代的人们共同的苦难就是怎样好好活着,活在蜜罐里的我们才该想如何好好生活,他们那么不容易的活下来,生命诚可贵啊!
“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和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活着就是要让生命变得有意义,而不是虚度光阴,我们都明白,没有什么对活着更珍贵难得,看了《活着》,也就让我尝到了酸甜苦辣,我看过有庆死时福贵的撕心裂肺,看过家珍和凤霞离开时的百般无奈,原以为上天开眼赐给了他苦根,却让我再次看到苦根吃豆子噎死在他面前的痛苦绝望,本以为命运不这么捉弄人,可岁月百般残酷的将他最后一抹希望也夺去了,我不相信在他这里命运是什么,可他却和命运抗争到底,我想,这就是他,纵使命运待他不公,可仍相信命运。
福贵的一生坎坷凄惨,家道中落晚年亲人通通离去只能和一头老牛相依命,活着活着,却都离开了他,比死别更痛苦的是生离,比死亡更绝望的是活着吧。你说如果那个老人年轻的时候不那么……是不是就会好多了,那个孩子也不会被抽干血而死……可世间却没有如果。谁也不能陪谁到最后,经历生死离别后,没有比活着更容易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艰难的事。
活着读后感1500字篇3
一直没有正式看过这本名气很大的书,现实中有人亲人一个个离世,大家总说这是现实版的福贵,大抵猜到了书中讲述的是一个怎样悲惨的故事;但是真正摊开来读,还是几度掩面哭泣,几乎读不下去,真的是太惨了。
福贵作为地主家的儿子,吃喝嫖赌,一路活到老;不管他受什么样的罪,都是咎由自取,并没有觉得心痛。
到是福贵的妻子家珍,贤良淑德,对福贵不离不弃,本来儿女双全,却一个个失去,最后还得了软骨病,真的看得内心极度煎熬,老天也真是不公,为什么要这么对一个善良的人。
还有福贵的闺女凤霞,乐观开朗的女孩子,却得病变成了聋哑人,还好嫁了个歪脖子的好男人,在街坊邻里间都有口皆碑的,结果难产去世,真的气得我想把书摔在地上。
又看了葛优和巩俐的电影版,与原著有点区别,福贵身边的人离世的原因更适合那个年代了;我也是几度中断不敢看了。虽然巩俐演得很坚强,但是没有我心目中家珍的柔弱。
看完以后,掩卷长思,书中更多地反映了是那个动荡的年代,活着就是最大的幸福,活着不是为了什么,活着本身就是活着的最大意义。那么身处和平年代的我们,究竟是为什么活着?
还记得上小学的时候就经常在夜里问自己,我为什么活着?那时候有很多梦想,楼上楼下,电灯电话;村里还经常停电,大概初二的时候,家里才是整个村里少数装电话的人,初装费就要一千多,现在家里座机基本都没了,大家也习惯了,免费送都没人要。
但是那时候很开心啊,没有手机,周末就是跟小伙伴去天桥掏虾,去人家地里偷红萝卜,红薯,烧一堆火,红薯用泥巴包起来放进去烧,拿出来可好吃了,这辈子没吃过那么好吃的红薯;现在周末躺在家里吹着空调,感觉颈椎疼,一身肥肉。
初中开始打篮球,然后一直看nba,那时候的梦想就是去美国看nba,结果去纽约麦迪逊花园广场看了尼克斯,去布鲁克林看了篮网,然后因为时差在山呼海啸中居然睡着了;也是形式大于内容了吧。
以前觉得香车美女跟自己遥不可及,现在买了百万豪车,身边也一直不缺美女;猎艳的好奇心也少了,大概什么东西都唾手可得的时候,就索然无味了吧。
自己从小就认为活着就是要走人生主旋律,在年轻时就要奋斗,然后娶妻生子,买房买车,积累财富。也去游山玩水,也去放荡夜场,但自己都知道这些不是人生主旋律,偶尔为之可以,但是不能当饭吃。所以自己从来也不去羡慕那些辞去工作周游世界的人,不羡慕那些抛妻弃子成就伟业的人,普世的价值观不是世俗,而是让自己心安的法门。
我也慢慢地活成了自己想要的样子,有钱有闲,不至于财务自由,但是也不为五斗米折腰;关键是活着到不惑之年,真的没有太多的欲望,该经历的也都经历了,也越来越喜欢独处,觉得大多数烦恼都是跟人相处来的。
以前一直觉得感受到痛苦才觉得自己活着,所以去创业,去经历四面楚歌的困境;去跑马拉松,去越野,感受身体极限的痛苦;去跳伞,去蹦极,刺激的瞬间感觉自己活着;但是现在连个恐怖片都不想看,不是不敢,是觉得完全没有必要受刺激,安安稳稳地活着比啥都强,是什么时候,自己失去了对这个世界的好奇心。
这两年,大概唯有坐下来静静地看书,写写读书笔记,与书中的人物感同身受,并反思自己的内心,每次内心的碰撞感到自己活着,明心见性,了生死。
也许活着本身就没有什么意义,就只是活着而已。和心爱的人一起走过千山万水,去国内那些没有去过的地方;独处的时候就静静地看书,修身养性,不急不躁;工作就有一说一,做好分内的事,精进自己的技术,加强团队的管理,在正确的时间和正确的地点做该做的事,不要干着活摸着鱼,一天天浑浑噩噩,这是对自己的不善,是浪费自己的生命。
这就是活着,不求大富大贵,但求问心无愧。
活着读后感1500字篇4
?活着》这本书其实很简单,它就告诉我们两个字——活着!
书中的主人公福贵有着一个坎坷的命运,从年少时的少爷,再到后来的落魄,看着亲人一个又一个地离开自己,直至最后与一头老牛相依为命,面对着这些悲伤,主人公坚持活了下来。
在一开始的部分中,主人公变成了一个农民,地位的变化悬殊并没有使他放弃生命,他逐渐适应了贫穷而又辛苦的生活,用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其实在现在的社会中,经常有人会因为企业破产倒闭而终此一生,但是失败衰退又能怎样呢?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这句话说得好,古人对于生命的珍惜热爱从中而出。生命,其实是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即使世界上有着无数的生命,即使地球上有几十亿人类,即使你只是其中最不起眼的那些人中的一员,也不要看轻自己的生命。对于生命的热爱,应是来自于内心深处的呐喊,是灵魂的呼唤!
作者为了写出“活着”的思想,为了写出对于生命的热爱,不仅设置了重重的苦难,还添加了许多与福贵相对比的人物来突出生命的重要。在战场上,主人公小心翼翼,唯恐被打死打伤,而很多士兵都战伤,但那些把他们运到后方阵地的人,只是把他们扔到地上,不给于救治。这就是对于他人生命不敬,是对生命的亵渎与轻视,是一种最可恨的行为,由此,我们在意识到生命重要性的同时,也不能仅仅自私地保护自己的生命,还要尊敬别人的生命,在有能力的情况下尽可能挽救别人的生命。因为生命是等价的,挽救了别人一条命,就等于自己救了自己一命。但在书中,当家珍对想轻生的春生说出:“你还欠我们一条命,你就拿自己的命来还吧。”时,她在劝诫春生要活着,但是他还是上吊死了。确实,十年动乱所带来的苦难是人难以承受的,毕竟在那个动乱、没有公平正义的年代里,人的生命在那些疯狂的“革命者”眼里没有什么太大的价值,有很多的著名作家和科学家都自杀在那个悲伤的年代,如老舍先生。但是也如食指在《相信未来》中诉说的那样:朋友,坚定地相信未来吧,相信不屈不挠的努力,相信战胜死亡的年轻,相信未来,热爱生命。在逆境中,我们更要珍爱生命,相信终有一天真理终会站到自己这一边。真理可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而如果连命都没有的,哪能看到太阳升起的时刻!
另外,作者书中所用的语言也很有地方特色,带有山东地方特色的粗犷,文中的语言更加贴合实际,读起来更加真切逼真,让人感受到一股扑面而来的地方特色,感受真真切切的农村气息,这对于描述一个农村的背景拥有着巨大的作用。
活着读后感1500字篇5
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得平平常常,我爹指望我光耀祖宗,他算是看错人了,我啊,就是这样的命。年轻时靠着祖上留下的钱风光了一阵子,往后就越过越落魄了,这样反倒好,看看我身边的人,龙二和春生,他们也只是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丢了。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余华说过:活着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活着》讲述的是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埋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活着》还讲述了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更讲述了眼泪的宽广和丰富,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
这是一个普通的人的生活,但他却创造了不一样的精神世界。没有抱怨,福贵很平静的`诉说着自己苦难的一生。正如余华所说,如果用第三人称写福贵,福贵无疑是一个苦难中的幸存者,但是正是因为很巧妙的运用了第一人称,使他的经历由自己的口诉说出来,反而不是那么令人难过!在福贵的讲述里不需要别人的看法,是他自己的感受,他自己的生活。贺拉斯说过: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生前和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福贵只是看着身边的亲人一个个的死去,将他们一个个埋葬,看着他们的一抔黄土,想着他们就这样在人世间销声匿迹。
活着,只是生命存在的形式,然而,活着对于某些人反而成了责任,亦或是负担。痛苦,揪心,烦恼,苦闷……接踵而至。往往忽略了身边的小事,与美丽擦肩而过。在生命的牢笼里束缚着自己,不肯放开自己。将自己从高楼中推下,将自己抛入湍急的河流之中,将自己扼杀在生活的紧箍咒中……而《活着》这本书却给了我不一样的震撼!活着的理由是什么。只是因为有爱而活着,有人说他悲苦,有人说他不幸,有人说他的人生就是苦难的代名词,有人说……我却认为他是幸福的。因为他知道最重要的东西——生命的意义。生活所需要他面临的事,不是苦难而是磨砺,不是痛苦而是希望!为了在家的妻儿活着,为了孙儿活着,为了自己活着,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他始终很真的活着。活着的意志,是福贵身上唯一不能被剥夺走的东西。
福贵的存在只是一个时代的代表性人物,他代表的并不是一个人,而是在那个时代的普遍所有。对福贵这些平凡人而言,人生本来就是如此:没有伟大的人生追求,他们从来就没有逃离过生存的底线;他们虽没有宗教、信仰等形而上的支撑,却在精神深处有着“对生命本源性的留恋和执着”。他们一生所要做的不是与命运、苦难进行抗争、喊叫,更不是以死来证明其生的伟大;相反的,他们是无声无息地顺从、忍受,用“生———活着”来向死亡挑战。《活着》是繁华落尽一片萧瑟中对生命意义的终极关怀;福贵的命运昭示着人类苦苦追寻一切不过虚妄而已,结尾那个与福贵同行的老牛暗示一个令高贵的人难以接受的事实:其实人真的只是一种存在,它和万物一样并无意义。追寻,探究的本质不过是一个大笑话而已。
在人生中生与死都不是我们可以选择的,我们无法选择于哪年哪月哪日出生于哪个家庭,同时也不知哪时哪分哪秒死于哪个地方。人生或许就是这样,生与死都不是我们可以预测的,但每天能够在匆匆的步履中看着迎面而来的晨光和那缓缓升起的朝阳,何尝不是一种幸福,一种活着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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