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理解书中的哲理,我们写下了读后感,通过撰写读后感,我们能够更清楚地梳理出书籍的核心思想,提升思维的系统性,好文笔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鲁迅的药读后感800字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鲁迅的药读后感800字篇1
?狂人日记》这本书是鲁迅先生发表的第一篇白话小说,也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第一篇白话小说,鲁迅先生在这篇文章中表达了许多东西。
?狂人日记》中的狂人是一个“迫害狂”患者,有被害妄想症。狂人在日记中记到:“早上小心出门,赵贵翁的眼色便怪: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还有七八个人,交头接耳的议论我,有怕我看见。一路上的人,都是如此。其中最凶的一个人,张着嘴,对我笑了一笑;我便从头直冷到脚跟,晓得他们布置,都已妥当了。”
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他那多疑的心理,走在路上看谁都觉得谁要谋划算计他,就连纯真可爱的孩子在他看来也是要害他的。狂人从那来自狼子村的佃户口中得知他们村里有一个大恶人被大家打死了,几个人便挖出那人的心肝用油煎炒了吃,再看看佃户和大哥的眼神,和外面那伙人一模一样,他惊恐得联想到自己可能也会被吃掉。狂人的大哥请来一个老头子来给狂人诊病,狂人自然而然就想到那老头子是刽子手扮的,给他把脉是为了分一片肉吃。当他吃饭时,一碗蒸鱼让他难以下咽,因为“这鱼的眼睛,白而且硬,张着嘴,同那一伙想吃人的人一样。吃了几筷,滑溜溜的不知是鱼是人”。
看到这儿,我不禁对这个狂人产生同情之感,由于自己的幻想,他时刻活在对自己将可能被他人吃掉的担忧之中,睡不着,吃不好,那该是有多痛苦呀。
文中“狂人”的疯疯癫癫的话语其实是封建家庭制度和礼教制度迫害的表现。狂人为什么会存在?我认为那是因为他处于一个狂世。那是一个“吃人”的社会,中国封建的“吃人”历史已有几千年了,文中说到“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狂人”实际上是一个敢于向传统挑战的已经觉醒的知识分子形象,一个敢于向现实的世俗社会挑战的清醒的反封建的民主主义者的象征形象。鲁迅先生借“狂人”之口来揭示了封建礼教吃人的本质,发人深省,令人敬佩。
鲁迅的药读后感800字篇2
都说鲁迅的文字像一把手术刀,褪去人的皮肉,只留下血淋淋的真相。却也像霹雳惊雷,将萎靡的思想劈的焦糊,直击灵魂。我在读完这些不加修饰的文字后,感到了苍凉的味道。
作者塑造出狂人这一形象,借疯子的口道出当时可悲的社会。疯子原本就是孤独的,他与大部分人不一样,所以那些相同的大部分人就认为疯子是不对的,是错的。我认为狂人虽被定义成疯子,可他确是那个时代少有的清醒人。他只是没有逻辑思维,但他不愿同流合污的思想被时间证明了是正确的。他的家人一见他就关上房门唯恐避之不及;到被劝告的不能再吃人的人们恼羞成怒;最后狂人自己都是一个吃过人的人。至始至终,狂人都是孤独而又无人理解的。何其悲哀。像一个被关在屋子里的人竭力的呼喊,可所有的声音都被关得死死的,一丝都挣脱不出去。最终只能被沉重的房梁淹没。
整篇文章向人们传达的信息是当时封建社会的祸害。吃人的人打着仁义道德的旗号做着丧失良知与禽兽一般的事。作者举了年代久远的两个例子来展示人性的真相,道德礼仪流毒之深。狂人努力的对身边的人劝告,但是没有一个人听进去。有些人不知道他们做的是错的,有些人知道却不以为然。觉得没有必要在自己这一代改变,向自己的祖祖辈辈抗争。他们都在吞噬着尚未涉世的孩子,腐蚀着有清晰思想的人们。虽然无知,却依然是泯灭人性。即便如此狂人还是抱有无可奈何的心态。让那个时代的人们不再吃人等于是让他们忤逆自己的父母,挑战传统。他们愚昧,所以可怜。狂人的父亲兄长也是吃人的一员,被自己的骨肉血亲残害是更令他无奈又愤慨的吧。
正如鲁迅所写的那样,有人抗争过,却都被所谓正义的人们扣上疯子的帽子,无家可归无人可依,最终自我了结。连狂人自己都不免吃过他妹妹的肉,而当他了解这点的时候正是他“清醒”了的时候。这一代的人已经被同化了,他相信未来是容不下吃人的人,唯一的希望只能寄托于孩子。却已有孩子被他们父母深入骨髓的病态思想所影响,未来怎样还犹未可知。结尾的那句“救救孩子”包含了鲁迅对那个社会多少的怜悯,令人悲叹!
鲁迅的药读后感800字篇3
寒假的一天,我看了我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鲁迅写的散文诗集《野草》。
我一看这本书就入了迷,爱不释手,一口气就将它读完了,其中有一篇我印象最深的《雪》,这篇文章与众不同,写得十分优美,表达的思想感情很强烈。我想大家一是迫不及待了吧,下面我就给大家讲讲吧!
?雪》这篇文章我觉得很有特色,与我们写得有很大的不同。我们写雪的着重点一般都是它的形状、颜色、飘落的样子等等,而鲁迅写得这篇《雪》的.着重点却是孩子们怎样塑雪罗汉。依我个人认为这是《雪》这篇文章的闪光之处。“第二天还有几个孩子来访问他,对了他拍手、点头、嘻笑。但他终于独立坐着了。晴天又来消释他的皮肤,寒夜又使他结一层冰,化作不透明的水晶模样,连续的晴天又使他成为不知道算什么,而嘴上的胭脂也褪色了。”这一段话里蕴藏着一个道理:看似强大的事物却经不住一点点、小小的考验,就已经完全拜变了样,认输了,低头了。在我们身边也存在着这样的事情,我们要去克服它,消灭它,不使它成为你生活的累赘。
?雪》这一篇用了许多的修辞手法,将文章写得更加生动形象,让人读了以后,眼前仿佛就出现了这个情景,如:“但我的眼前仿佛看见冬花开在雪野中,有许多蜜蜂们忙碌地飞着,也听得他们嗡嗡地闹着。”这一句话用了拟人的修辞手法将蜜蜂飞来飞去,写作了忙碌。蜜蜂一边飞一边发出嗡嗡的声音,这是很正常的事,而作者却把它们写成是在吵闹,这更加突出作者之文采。只要你一闭眼,眼前就会出现书中所写的这一幕。
“雪”在我的脑海里是很美的,但在作者笔下的《雪》中觉得更加美丽,我想:鲁迅能写出这样美的雪景他肯定是注入了自己不少的感情在里面,不然是不可能将雪写得如此美丽,我从中发现写作文最重要是要用真情实感去写。我从这本书中获益匪浅。
鲁迅的药读后感800字篇4
?伤逝》是鲁迅探索运用内心独白的叙事方式写作的一篇小说,这在鲁迅的两个主要的小说集《呐喊》和〈彷徨〉中可谓是独一无二的。在这篇文章的写作过程中,笼罩着作者对于现实最痛苦的揭示,呈现出一种深沉的悲剧性色彩。
?伤逝》是收在鲁迅小说集《呐喊》中的一篇作品,也是他取材于现实小说艺术探索的后期作品。在这篇作品中,作者以深沉的笔调为“新青年的自由爱情”唱了一曲挽歌,对人性的残酷真实给予了清醒的揭示。
鲁迅曾经在《再论雷峰塔的倒掉》一文中说到“悲剧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喜剧将那无价值的撕破给人看。”如果从鲁迅给悲剧所下的定义来看,《伤逝》无疑是一部真正的悲剧。
?伤逝》在鲁迅的小说中具有特殊的意义。他是作者第一次以爱情为写的小说,也是唯一的一次。在这之前,作者曾经在1919年1月的《新青年》上发表了《随感录四十》在那篇小文章中鲁迅指出“中国的男女大抵一对或一群----一男多女-----的住着”,可是“爱情!可怜我不知道你是什么”。中国人向来是不知道什么是爱情的,作为“中国人灵魂的孤独探索者”,鲁迅在文章结束时指出要让“勾销旧帐”,则必须“完全解放我们的孩子!”在鲁迅看来,从孩子开始似乎还不至于让人彻底对爱情绝望。但是到了《伤逝》中,两个青年人涓生和子君,以极大的勇气争取到爱情,却最终只有“悔恨和悲哀”,这未免让人心生寒意。
如果说鲁迅的《随感录》是一篇启发愚昧的国人摆脱旧的传统,勇敢的去追求真正的爱情的话,那么《伤逝》无疑就是在这个基础之上,揭示出一个更加残酷的现实:斗争之后的悲剧。
鲁迅的药读后感800字篇5
可能是受一位敬爱的老师的影响,我非常喜欢鲁迅先生,觉得鲁迅先生是个非常厉害的作家,很有权威,对近现代中国很有影响力。爱屋及乌,便找来了《朝花夕拾》那时还小,只粗略地读一读,不懂得“所以然”,只觉得那《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最有意思,里面什么“何首乌”“油蛉”……都新奇得很。
长大点儿了再读,就读出了不一样,也重新认识了鲁迅。
第一章《狗猫鼠》,我认识了敢言敢说,语言幽默的鲁迅先生,面对有人说他是仇猫的,打不了“落水狗”,他用“动物童话”以及儿时“饲养小隐鼠”等事件为自己“开解”。
第二章《阿长与山海经》以及第六章《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让我认识到了小鲁迅的童真,快乐和无忧无虑。听“长妈妈”讲“长毛”“美女蛇”这些古怪却有趣的故事,在百草园里撒欢,在三味书屋里捣蛋。为何说那时的鲁迅是童真,快乐和无忧无虑的呢?从“在知道她谋害了我的隐鼠后,那时就极严重地诘问,而且当面叫她‘阿长’。我想我又不真做小长毛,不去攻城,也不放炮,更不怕炮炸,我惧惮她什么呢?”可以看出鲁迅的孩子气,因为埋怨“阿长”谋害“我”的隐鼠而不礼貌地叫她“阿长”。也可以从小鲁迅在三味书屋中趁先生“读书入神”时偷偷用“荆川纸”蒙在小说上描绣像中看出来,调皮的小鲁迅“上课开小差”。这些就是他童真的地方。
?朝花夕拾》中最让我重新认识鲁迅的其实是《小引》。从前我对鲁迅的认识虽然有点刻板,但我一直认为他是厉害的,但《小引》呈现出来的却是无奈,落魄的他。“文体大概很杂乱,因为是或作或辍,经了九个月多。环境也不一:前两篇写于北京寓所的东壁下;中三篇是在流离中所作,地方是医院和木匠房;后五篇却在厦门大学的图书馆楼上,已经是被学者们挤出集团之后了。”这段文字体现出先生当时的处境是愈加艰难的,查找了资料发现此时先生正遭受政治的迫害,政府的通缉,在陌生的环境里心绪不宁,思想矛盾。一向坚忍的他也不得不逃避眼前的“芜杂”去折那过往朝夕的露花。这样的鲁迅我是从未认识的。
我读《朝花夕拾》,重新认识鲁迅。
鲁迅的药读后感800字篇6
最近,在工作之余翻看鲁迅散文集,认真研读了其名篇《故乡》一文。读罢,我内心在感到温馨的同时,也对人生的奋斗之路也有了更深的体会和认识。鲁迅先生的“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至理名言,依然让人深思和遐想。随着人生阅历的增加,今天,我所理解的“路”,可能要比鲁迅《故乡》一文中的“路”更复杂些。
路,地上的确本没有路,只是靠人们脚下踏破坎坷与艰险才得以探索出来的。在我看来,路,是一种目标达到的标志,任何有路的地方,它的前方总有一个目标设在哪里。其实,路是与人们的渴望和追求联在一起的。
路,是意欲的延伸,是实现愿望的扩展,它存在人们的思想中。地球上的任何一个方圆,路的设置与修筑都是人们在头脑中,经过渴望与目标、认知与现实互动才得以形成的。路,是有用的,它的作用就是承载人们学会行走和实现通达的目标。
路,一直在考验着我们的心灵。当我们学会用脚走路的时候,其实心路就开始漫漫延伸。尤其随着年龄、知识的增长,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和目标,我们可能还要去学会走不同的路。路程的长短,曲折或平坦等,都与各自的人生境遇有关。这也提示着我们,要敢于分析和正视自己所选择的路,包括我们的欲求和情态。
不是每一个人的路都走得那么顺利。可能会风雨飘零、泥泞不堪,甚或跌落悬崖,横栽险壑。但只有树立行走目标,坚定理想信念,克服任何艰难险阻,才会走出属于我们自己的路。这条路,是别人难以尝试和开拓的。而且当别人行走在你用身躯和血泪夯筑的路上,都会钦羡你的脚印和路上的基石。这正是路的作用。
很多时候,我们只是看着别人走出了一条路,大家才学着一起走他一样的路。即使走得是同一条线路,同一个方向,同一个目标,但最终走出来的路却是不一样的。因为,我们选择的路与是个人的诉求、经历、气度、情状相关的。我们所走的路,兼备了共性和个性特征。共性的路,只是存在我们的内心,大家共同要探寻的,就像我们在学习之路上都要去实现成才,但真正成才的目标,在于我们每个人行走在脚下的路。这是个性的体现,别人也踏不上你的路。
只有学会走路,才会走出别人没有的路。我们将要走自己的路,而这条路的起点,就在我们的心头,它的尽头是漫长延伸的。我们只有坚毅地踏上去,无论人生碰到任何烦恼和“雾霾”,始终带着自信的云彩和星光,日夜赶路,才会走出自己的风采!
其实,再次回想鲁迅先生对“路”的定义,其所蕴含的希望和奋斗之义,也是我探寻人生之“路”的本源,正如鲁迅的精神为后辈人树立了一盏明灯,照亮了我们前行的路。
鲁迅的药读后感800字篇7
鲁迅,是我国的大文豪。他那第一篇白话文——《狂人日记》,曾影响过无数学者,而我也深受其之熏陶。
?狂人日记》主要描述了在旧社会时,我觉得任何人都想吃人,而自己就是吃人集团的下一头猎物,后来,我发现自己的哥哥就是他们的老大,而自己虽然要被吃,却永远也要背负一个吃人的人的弟弟的罪名。当”我“觉得周围的人都想吃自己时,发现孩子也想吃人,也吃过人。我不由得发出感叹:救救孩子!
我看完这一篇日记,很伤心,也很骄傲。伤心的是这篇文章其实是在揭露旧社会的丑陋,在抨击旧社会。狮子似的凶心,兔子似的怯弱,狐狸似的狡猾……这无疑是鲁迅先生眼中的旧社会,这也是广大穷苦劳动人民眼中旧社会的写照。虽然文中的我是一个不吃人的人,可还是吃人的人的兄弟呀!何谓吃人,其实吃人指的是剥削百姓,鱼肉百姓。这时鲁迅先生的无奈,也是广大爱国者的无奈。兄的的唇边不但还抹着人油,而且心里还装满了吃人的意思,这怎能不叫人悲哀,这怎能不使人着急呢?
在旧社会,也许有人会认为安是最好的,但我却认为不安才是最好的。只有在祖国危难时,舍小家而顾大家的人才是真正的人——就像鲁迅先生一样,“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鲁迅的《狂人日记》笔下的我对吃人的人说:“你们可以改了,从真心改起!要晓得将来是容不得吃人的人活在世上的。你们要不改,自己也会吃尽。即使生的多,也会给真的人除灭了,同猎人打完狼子一样——同虫子一样!”这不是鬼话,而是真真切切的人话呀!即使亡国奴再多,但救国的人会更多,把亡国奴给消灭、埋葬,把苟安、苟存的思想从华夏大地上真正吃掉。鲁迅先生就如同在冬季的树,昂首挺胸,不被遭受的迫害和诬陷所妥协。
?狂人日记》中的最后一句话救救孩子道出了鲁迅先生的心声。确实,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许还有;没有受旧社会影响的孩子,或许还有。从此点可以看出,鲁迅先生也非常重视对孩童的。宋朝宰相范仲淹说过:“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鲁迅先生真正做到了,他在广大穷苦人民的心中永远是不朽的,永远是嘴高尚的。
鲁迅的药读后感800字篇8
我喜欢读鲁迅的作品,于是在与学生交换图书的活动中,我得到了一本《鲁迅文集》。先生务实的风格、质朴的语言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读后感触颇多。同时,又让我产生了一种深深的忧愁:当个语文老师真难。
读先生的作品时,我不自觉地在字里行间发现一些我们现在不常见的字与词,比如:简捷、支支梧梧、橛着嘴、发见等等,我不能说先生写了错别字,因为先生是一个伟大的作家。但我想:现在,我这样的纠正学生的错别字,不仅让学生感到写作的压迫,而且也许若干年之后,我们的子孙又要来给我们找错了。唉!当个语文老师可真难!
读到《从三味书屋到百草园》时,我读到了这样的一段话:我家的后面有一个很大的园,相传叫作百草园。现在是早已并屋子一起卖给朱文公的子孙了,连那最末次的相见也已经隔了七八年,其中似乎确凿只有一些野草;但那时却是我的乐园。
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单是周围的短短的泥墙根一带,就有无限趣味。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何首乌藤和木莲藤缠络着,木莲有莲房一般的果实,何首乌有拥肿的根。有人说,何首乌根是有象人形的,吃了便可以成仙,我于是常常拔它起来,牵连不断地拔起来,也曾因此弄坏了泥墙,却从来没有见过有一块根象人样。如果不怕刺,还可以摘到覆盆子,象小珊瑚珠攒成的小球,又酸又甜,色味都比桑椹要好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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