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则全的读后感1000字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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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一篇读后感能够加深同学们对名著知识的理解,书籍中的知识是无穷无尽的,读后感是用于记录我们读书后感受的应用文体,吾优心得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曲则全的读后感1000字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曲则全的读后感1000字7篇

曲则全的读后感1000字篇1

刚刚读完《包法利夫人》,作为一名单纯享受阅读的读者,我更多地感受到爱情的无关紧要。

身为与艾玛同样患有浪漫狂想症的女生,对于她的遭遇我深表同情,但与此同时,我又十分庆幸与她相比,我尚有那么一丝理性存在。

认清爱情的样子,摒弃文字的蒙蔽。

首先,一定不要和自己不爱的人结婚。

读完全文,在我看来艾玛所有的不幸皆归结于她对爱情的懵懂。在她不谙世事之时,未经历恋爱的过程,误把最初的新鲜感当作爱情,就这样懵懵懂懂地步入婚姻。后来幡然醒悟,才发现为时已晚。

为什么她会如此坚定执着地向往爱情呢?究其原因,还是受到书本里对爱情大肆渲染的文字的蒙蔽。

荏苒冬春,谁还没有体验过过年少懵懂的青春,谁还没有幻想过初遇心上人之时的悸动?但很不幸,并非所有人都是那么幸运地拥有自己的命定之人。

匪夷所思的是,从小到大我们受到的文字的熏陶,从童话故事到散文小说,这些读物绝大多数都在放大这少有的幸福,为我们勾勒出虚幻缥缈的完美爱情,并且坚定地种下种子,告诉我们,一定会遇到的,爱情就在前方,它是你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冷静想想,真的是这样的吗?追根溯源,写出这些动人爱情的作者们真的拥有能与其笔下之物相提并论的爱情吗?我看未必。

生命只有一次,为你想要的生活而活。

其次,一定要找到自我的价值。

为什么艾玛会任凭自己沉浸在虚无缥缈的幻想当中无法自拔,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她没有找到自己的价值所在。

如果她立志于钻研音乐,或者沉浸于自我提升,那么爱情在她的生活中就居于次位,与之相应,那些虚幻的奢侈行为也会随之淡化,至少不至于最终被高额的借贷逼得服毒自尽。

我一向认为,生命只有一次,如果不能抓住机会活成自己想要的样子,那么最终你会被迫过上自己都不知道是什么的生活。最初的那些想法会被不断地挤压在心里的某个角落,直到消磨殆尽,到这时,你尚且还能称之为“你”吗?至少对我来说,这样的自己是一具行尸走肉,与死亡无异。

在生活和金钱面前,爱情微不足道。

最后,表达一下我的个人观点:在生活和金钱面前,爱情真的不堪一击。

要说全书中唯一的爱情,我相信那就是夏尔对艾玛的感情。他一心一意地付出,最终换来了什么?是那永无止尽的借条还是艾玛临终前对他的感激?

至少在我看来,没有一样回馈可以与他的付出相提并论。

曲则全的读后感1000字篇2

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是于连执着追求幸福的热烈的心,而黑则是残酷的现实和社会。

?红与黑》是十九世纪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品。《红与黑》的主人公于连,是韦里埃小城一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希望借助个人奋斗跻身上流社会。王朝复辟后,于连通过穿上红军服从军而飞黄腾达的道路被堵塞,只好决定穿上黑色教会服装向上爬。去市长家当家庭教师是于连踏入社会的第一步,了于对市长的报复心理和试练自己胆量的冒险心态,于连和却又陷入了贵族阶级和教会所设下的圈套,最终被送上了断头台,成为统治阶市长夫人之间产生了暖味关系。事情败露后,于连进入贝桑松神学院既而又随比拉尔院长来到巴黎,成为德·拉莫尔侯爵的秘书。由于自己的聪明和个性,他不仅受到了侯爵赏识而且赢得了侯爵小姐(马蒂尔德)的芳心。二人秘密结婚,拉莫尔先生对这门婚事虽则暴跳如雷,但也无可奈何,于连也因此得到了骑士称号、中尉军衔和二万零六百法郎年收入的庄园。好景不长,正当于连踌躇满志之际,他级阴谋的牲品。

大多数人认为于连是一个野心家,是一个利欲熏心的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而且,我也不认为他完全是个利欲熏心的人,于连有一颗深邃的心灵,他不爱财富,否则他就会接受好友傅凯的提议去做一个木材商人,那样的话对他这个草根出身的人无疑是发财的最佳途径。他的奋斗,归根结底是为了证明自己。

有人人认为,于连完全在利用侯爵小姐,我不这么认为。若仅仅是利用,他何不答应俄国的柯拉索夫亲王,与他的表妹结婚,她岂不比侯爵小姐身份更显赫?在后期侯爵小姐不爱他时,他如果丝毫不伤心,以他的头脑难道发现不了欣赏他的元帅夫人只要动动嘴便可让他得到梦寐以求的主教之位?

于连执着的追求幸福是没有错的,只是他用错了方法,也没有真正理解幸福的含义,在他被送上断头台前,他和德瑞纳夫人在一起的一段日子才是他最幸福的时光。实际上,在生活中,没有追求是不可能的,只要在执着追求的过程中不时的驻足停留,欣赏一下路边的风景,就是幸福;又或其实在追求的过程中,保持一种平和的心境,那就会感受到幸福了。切记,在追逐的路上,我们不能迷失了自己。

曲则全的读后感1000字篇3

寒假里每个人都读了许多书,有人读了《哈利波特》,有人读了《聊斋志异》,而我,入迷地阅读了沈石溪的《狼王梦》。读着读着,我读出了两个字:“梦想”。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为了让自己的狼儿当上狼王,不顾一切,千方百计,竭尽全力,虽然希望一次次变成失望,孩子们一个个死去,但它没有灰心,最后为了保护狼孙,紫岚与金雕同归于尽。紫岚的这个梦想种植在它的心里,就像埋进了一粒籽,它要用生命去浇灌这粒种子,催其发芽开花结果……

我为紫岚的母爱而感动,一边阅读,一边想着自己的母亲。我也有这样一位伟大的母亲,我的母亲没有出众的外表,没有特殊的本领,却也有伟大的爱。白天她要辛苦地工作,晚上还要辅导我的学习,她一直都在默默地奉献着,不求我的回报。记得有一次我半夜发高烧,妈妈赶快拿湿毛巾敷在我的额头上,又拿退烧药给我吃,我迷迷糊糊中妈妈一会儿喂我水,一会儿给我换湿毛巾,总算到了天亮,我睁开眼一看,妈妈还坐在我旁边,两眼通红。看到我醒了,又给我量了下体温,是37。1℃,妈妈才长长地松了一口气。在妈妈的精心照料下,我的病很快好了,看着妈妈劳累的样子,我想对妈妈说:“妈妈,您辛苦了!”

为了实现这个梦想,紫岚失去了很多。她失去了三个孩子,最后显得那么绝望,那么落魄。蓝魂儿是被紫岚咬死的,她的心必定如刀绞一样,但是蓝魂儿已经被人们抓住了,如果紫岚不咬死自己的孩子,就会受到猎人和猎狗的欺辱。紫岚这样做,是一种伟大的母爱。这一段的描写现在我还记忆犹新:“蓝魂儿已被铁夹夹断了脊骨,咬起来并不费事,但紫岚每咬一口,心里就像刀绞似的一阵阵刺痛”,每次看到这里,我都替小狼蓝魂儿可怜,又为母狼紫岚忍痛割爱感到难过。

为了实现狼王梦,它付出了青春年华,付出了一切。它一次次地失去,一次次地伤痛,显得非常悲壮。我想起了一个故事,有一个探险家,15岁时还是个没有见过世面的孩子,但他梦想着游历世界。他把自己一生的梦想列成了一个单子,一共127项目标,为了实现这些梦想,他在60岁之前18次死里逃生,完成了其中106项。有人说梦想是妄想,有人说梦想是渴望,但是,正是有了梦想,才带给人们希望。这个故事和紫岚想实现的梦想应该是一回事。他们都坚持自己的梦想,战胜一切困难,在前进的道路上劈波斩浪。

不过,对于紫岚实现梦想的方式我很不赞同,它不应该把自己的孩儿按照自己的理想去培养成长,应该按照孩子们自己的意愿去争夺狼王的位置。实现梦想,不仅要有热情,还要有理智。这样,理想的种子才会开花、结果。

曲则全的读后感1000字篇4

正如唐太宗说的“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从《史记》中,我们可以看到历代王朝的兴衰,认识历代伟人,并得以体会世事发展的道理。

?史记》是西汉著名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一部纪传体史书,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它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记载了从黄帝到汉武帝共3000多年的历史,还曾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史记》分为三大类,本纪、世家、列传,作者司马迁以卓越的手法,独具匠心的技巧,锻造出了这本文学史上的名著。

?史记》中我最尊敬孔子,他知识渊博,一生都在学习,他提出了以人为核心的人格修养学,有着谦虚不耻下问的高尚品德,孔子的思想是永恒的指路牌,引导后人走向正确的道路。

?史记》所呈现的是先秦至汉代的中华民族精神,随着历史的改变,时间的消逝,这精神凝结为我们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这宝贵的精神财富是值得我们用心学习的。如孔子那样,我们要热爱学习,热爱读书,正所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作为新世纪的中小学生,更要有学习意识,保持进步。

读《史记》我看到那一代代的王朝更迭,为何有的国富兵强,有的却土崩瓦解呢?那是因为国富兵强的国君,有着更好的治国方法与目标。所以我们每个人都应有自己的目标,一个好的目标是一个人成功的关键。当然有了目标,就要有去实现目标的方法,一个合理的方案是实现目标的关键,而实现目标还要从小事做起,从身边的点点滴滴做起,你不要以为这些小事对你没有任何帮助,你把这些小事的经验积攒起来,不知不觉中你再回头看看,就会发现这些经验,已积攒成你强大的后盾,它可以帮你攻破人生的重重难关。

读《史记》我认识了临危不惧的项羽,他很自信,还有远大的志向,但是过度的自信就是自负啊,有锋利的矛却没有抵御的盾,这无疑是致命的伤害,而现如今不就有很多人带着这样的自满吗?最后一事无成,碌碌无为的度过了自己的一生,他还很有主见,这才使得他可以抵万人,回首现在却有很多人只知盲目跟风,这会使自己逐渐的迷失自我,对未来一片迷茫。

?史记》是多么好的一本书啊!作者司马迁,却是在忍辱负重的情况下完成的这本著作,他从不向恶势力低头,遭受宫刑的他,看似被人踩在脚下,实则他是高人一等的巨人,因为他一生都在为社会做出贡献,正如我们现在的白衣天使,他们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为人民服务之中去,不怕困难与痛苦,与病毒斗争着,与死神抗争着。

读《史记》让我深受启发,更能以史为镜,古为今用,我们要弘扬《史记》中的传统精神,更要指向未来,为民族的复兴和中华文化的传承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曲则全的读后感1000字篇5

五一回家,什么都没带,只带了一本书回家,这本书是亲爱的姐姐送给我的,一直没时间看。本以为这次还是不会有时间看,结果火车上很无聊,是一个消遣的机会,终于还是看完了。看后觉得写得挺不错。后来在网上搜了一下,理解更加深刻,借此机会发表一下感想。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围城”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书中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每每因自己的怯懦,不敢多言,言亦不由衷,甚至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井之中,最后自食婚姻苦果。这座感情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向往,之后又无奈于城中的无聊。而在三闾大学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怯懦的方鸿渐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之中,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本就无材的方鸿渐也只会牢牢地屈服于这只手,逆来顺受的承受朋友的施舍,义无反顾得踏入爱情陷阱,事业低谷。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指示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

作为学生,婚姻并不是我应当去讨论的话题。《围城》无疑是在告诉我们什么才是真实的生活。每个人从懂事的那天起就开始追逐自己认为理想的爱情,当追到的时候又在为爱情寻找一个理想的婚姻,而真正都做到的人寥寥无几。其实生活已经教给我们一个规律:婚姻是随机的!结婚就像围城,有的人想进去,进去的人想出来!当爱情被岁月侵蚀,成为生活的一部分,这时的爱情已经升华为亲情了。

作者以《围城》做书名,也许想告诉我们:不仅婚姻像围城,人生、生活、职业等等更像围城。其实我们一直都在兜圈子,重复的做同一件事情:找个笼子把自己关起来,过了不久却发现那边的风景比这边更好,于是出了这个笼子进了那个笼子。就这样不断的重复并乐此不疲。

围城,是婚姻,也是人生生活中的围城太多了……“婚姻就像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来,城里的人想出去。”嗯,钱钟书先生不愧为大师!

曲则全的读后感1000字篇6

?朝花夕拾》是鲁讯写的一个散文集,意思是:过去的回忆,在这本书中拾起。里面讲到了许多鲁迅小时候发生的事情,有好的,有坏的。应该是鲁讯自己写的文章,比较难懂,其中我最喜欢的文章是《阿长与〈山海经〉》,《五猖会》。

?阿長與〈山海經〉》讲述了他的一个保姆--阿长和他发生的事情,一共有四件事,第一件事关于阿长的睡姿,像个“大”字,看着不是很好看,一条胳膊还搁在鲁迅的脖子上。鲁迅对这件事还是挺讨厌的。第二件事是关于春节的时候,阿长教他早上醒来第一句话要说:阿妈,恭喜恭喜!还说这是一年运气的“礼节”,“一年到头,顺顺溜溜”。鲁迅早上便说出来了,阿长很高兴,还给鲁迅喂了福橘。第三件事情是阿长对鲁迅讲“长毛”的故事,说他们是一些土匪,非常可怕,杀人利索。鲁迅当时没有被吓倒,而是和阿长开始辩论。第四件事就是鲁迅喜欢上了山海经,迷上了那些妖魔鬼怪魑魅魍魉,结果阿长出差回来给他带的礼物就是山海经,他非常的喜欢,也解除了阿长踩死他的隐鼠之恨。

从这四件事情来看,我发现阿长是一个大大咧咧但是不失气质,马马虎虎却又很会照顾的人。这样的人既招人讨厌,却又随时带给人欢乐。我觉得鲁迅对她的情感也是“又爱又恨”,不知如何是好。

不过最令人感动的地方是阿长给他买的山海经。为什么他要在题目中重点提到山海经呢?是因为鲁迅从这件事情中,看出阿长并不是一个傻呵呵的保姆,而是一个会理解人,会照顾人,了解人心意,有情商的人,阿长可以看出他现在喜欢的东西是山海经,并且可以知道他现在非常想拥有一本,所以她出差去买。这说明阿长对他很是了解,懂得他当下的兴趣爱好,也是最让鲁讯感动之所在。

其实,我身边也有很多这样的人。我一段时间非常的迷恋手账本和手账胶带,我妈发现后,二话不说就在生日那天给我买了一个关于手账的东西,有好些本子,还有好多贴纸。我当时真的就很感动。这就是交往的技巧,也是鲁迅记了她这么长时间的一个手法,很佩服她。

那么《五猖会》又讲了什么呢?讲的是过年过节,孩子们去看赛会,吹着“吹都都”,看着扮演着好多时代的人。鲁迅自己有一次去看五猖会的时候被父亲叫住,父亲让他把书背完才能去看,虽然他觉得背完之后的五猖会非常没意思,但是他记得很久。

?五猖会》中的父亲的做法和《阿长与〈山海〉经》中的做法是基本相似的,两个都让鲁迅记忆深刻。从总的来讲,我是很喜欢朝花夕拾的,让原本陌生的鲁迅变得熟悉起来,让我们意犹未尽。这些回忆,不光让鲁迅记忆深刻,更让我们记忆深刻。

曲则全的读后感1000字篇7

书是知识的海洋,我喜欢在这海洋里尽情遨游;书是力量的翅膀,我要用这有力的翅膀帮助我成长;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愿一步一个脚印地顺着这阶梯慢慢攀登!《苦儿流浪记》就是一本给我力量,催我上进的好书。

?苦儿流浪记》是法国十九世界著名作家埃克多·马洛写的一部情节剧小说。小说的主人公雷米是英国某世袭贵族家的长子。在他六个月时,他的叔父为了霸占侄儿的财产,偷偷将他抱走,丢弃在巴黎街头。他的养父巴伯兰将他捡回家,养到八岁后,又把他卖给了江湖艺人维泰利斯。

从此,雷米开始了他以流浪小艺人身份浪迹天涯的生活。在这段流浪的痛苦生活中,雷米经历了许多事:他曾在漫天风雪的森林中受到野狼的袭击;在矿井里遇到洪水的侵袭;险些因饥寒交迫冻死在花农门前……

然而,不论环境多么恶劣,雷米始终抱着坚定的信念,凭着顽强、坚韧的意志,克服了重重困难,最终跟生母团聚。

?苦儿流浪记》这本书不仅情节生动有趣,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而且能净化我们的灵魂,激励我们的意志。他告诉我们一个道理:生活中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挫折与坎坷,但是不论生活多么困难,环境多么恶劣,只要我们像雷米那样始终抱着坚定的信念,凭着坚韧不拔的意志,顽强奋斗,困难最终会向我们低头,向我们投降,幸福美好的生活就会随之而来。

?苦儿流浪记》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叫雷米的男孩。他原本是一个贵族家庭中的大儿子,但是家里人想独自霸占财产便将几个月大的雷米丢弃,随后被好心的巴伯兰妈妈所收养。但巴伯兰妈妈的丈夫很坏,将雷米卖给了江湖艺人维泰利斯老人。从此,"苦儿"——雷米开始了他的流浪生涯。

在流浪中,他还是遇到了一些好人:有无私收留他的花农老爹;有倾心爱他的丽丝姑娘;有与他同甘共苦的可爱的马西亚,还有偶然收留过他的米利根夫人。这些人都有一些心地善良,助人为乐的高尚品质,同时也反映出了伽罗福里和米利根先生这类社会渣滓的丑陋。

从这一部小说,也寄托了作者的美好愿望。

雷米的流浪生涯虽然艰苦,但在这小说圆满的结局中,也是很开心的。但也有一丝小遗憾:当初收养雷米的老主人,一位有名的歌唱家——维泰利斯老人已经不在人世了。但雷米没有辜负维泰利斯老人对他的爱,他也恢复了老人的名字:卡洛巴尔扎尼。我非常喜欢这部小说。因为,雷米为了找到自己的家人而在流浪,而最后那圆满的结局令我非常欣慰。

这一部小说告诉我们:无论谁都会在生活中遇到困难和挫折,只要有坚定的信念和坚韧不拔的意志力,就会克服困难,取得胜利。

所以,让我们一起学习“苦儿“的精神,相信一切都可以迎刃而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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