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类作文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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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aq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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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优秀的作文是建立在认真审题和选材之上的,需要写一篇好的作文,一定缺不了小伙伴们日常的素材积累,下面是好文笔小编为您分享的读书类作文通用6篇,感谢您的参阅。

读书类作文通用6篇

读书类作文篇1

书的内容,大致说了些什么,你可以重新复述给他就算合格,书的思想和意在的内容,这些事你读书的一种反思,是你思考的前提和基础,自我感受和认识,不仅仅要读懂书中的东西更要自我消化,得出自己的和想法,不一定和书的主旨一致,因为有自我的想法才是最有价值的,是心灵的放松,那种熏陶感,让你觉得一切皆空,生活在书的世界里。

是心的灵动,心在体会,体会那书中不曾有的感情,那会为自己那份感情。

读一本好书可以让人增长知识,开阔眼界,做人的境界、更高一层。但在很多同学眼里读书却像绳索、铁链一样、困住了自由,锁住了欢乐,我不这么认为,读书并不一定是只读课本。书的海洋广阔极了,读书可以带我回到过去,一会儿是古巴比伦的空中花园,一会是古埃及的金字塔,一会儿见到了唐朝时期的繁荣,一会儿看到了惨无人道的日本帝国主义侵华…让我有机会与那些历史人物,“对户”读科技书,让我们与那些科学们“相处”,光阴似箭,岁月如梭,从最原始的马车到冲上云霄的“神六”这短短几前千年间,有多么大的变化啊!

这其中、凝聚着多少代人的辛苦与汗水!天文学布鲁诺为了推广与坚持哥白尼的“日心说”不顾宗敬对他的陷害,依然站在真理这一边结果被愚味的宗教活活烧死,读到这里我就不禁清然泪下,当我看到爱迪生有发明了一样新的东西时,我不禁眼前一亮!

痛苦与快乐的交织让我长大,读生物书让我“零距离”“接触”那些动物们,有时候会把我带进危险的亚马逊从标,有时候又把我带到美丽的尼罗河畔,有时候还会把我带进了无人烟的澳洲沙漠,有时候又会把握放进蔚蓝的海洋,去看看那些危险的大白鲨,温顺的海龟,体型庞大的鲸鱼“游着游着”,就来到了冰天雪地的南极,一样望去,只能高耸的冰山,不,还有可爱的小企鹅。朋友们记住这句话吧。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许多高尚的人说话。

读书类作文篇2

一年一度的读书节又来了,同学们都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在读书节上同学们有的介绍好书,有的朗诵诗歌,还有的背诵古文,可真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在所有的表演中,让我记忆最深的是周怡迪朗诵的诗歌《致橡树》,这篇诗歌不仅内容精彩,而且在周怡迪的口中被读得娓娓动听,诗中我记忆最深的诗句是“根,紧握在地下;叶,相触在云里。”当然除了同学的表演外,我也有节目,我的节目是好书推荐,我推荐的好书是《爱德华的奇妙之旅》。为了这个节目,我也提前准备了好几天,可到了读书节那天,我还是不禁有些紧张。轮到我上台了,我深呼吸了两下,走上了讲台,脑海里努力想像着书中的人物,慢慢地我仿佛走进了书中人物的世界,心中不再紧张,愈讲愈精彩,等我演讲完毕,台下也响起了掌声。

这可真是让人快乐的读书节,不仅让我们增强了自信心,还让我们了解了这本书使我明白了“白狼”的伟大和它那份无私、纯真的爱。大部分人对狼没有好 的印象,把狼当作邪恶的化身,而文中的这只黑色的“白狼”为了孩子,不惜把自己蹭的一身白,为了给小狼崽食物,它差点被猎人抓到,这是多么令人感动的母爱 啊!

在这么多的节目中,我最喜欢的是周怡迪、王安然表演的诗歌《致橡树》。这首诗构思新颖,富有浓郁的抒情色彩,语言精美,具有鲜明的个人风格。它像一支古老而又清新的歌曲,拨动着人们的心弦。诗中以“木棉树”的口吻与“橡树”对话,向其展示了自己真诚、高尚的品质。

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的,读书节虽然结束了,但我们仍然沉浸其中。读书节使我们增长了知识,锻炼了我们的朗读能力。我爱读书,更爱读书节!

读书类作文篇3

书的前几章其实看得有点乱,晕晕乎乎地慢慢看懂其中的背景和关系后,才明白,这本书其实和我当初所想的并不太一样,但感觉并不赖。种族歧视、性别歧视、个人发展与家庭归属、父母期望与自我压力……太多的矛盾,太多的冲突,每一个都似乎有千斤重,将这个混血家庭里的每一个人都压迫得无法呼吸。这个结合了时代背景的故事,似乎将曾经的美国展现在我的眼前,用细枝末节的小事将人物的内心摊开,让人感受他/她的挣扎、无奈、悲恸。那样纠结的情感,以及命运的不可违背,似乎令人感受到深刻的哀伤。

"我用尽所有力气,尽我所能,却终究只能重蹈前人的覆辙。"对于玛丽琳的经历,我所能想到的,大约便是这句话了。她不愿如母亲一般困在厨房里,不愿整日和烹饪书打交道,医生这个职业对她而言有着无与伦比的意义。为此,她抛夫弃子,拼命攻读医学院的课程,希望有一天也能穿上白大褂、戴上听诊器,受人尊敬。只是汉娜的到来令她措手不及,她最终只能回归,彻彻底底地将自己困于家庭之中、厨房之内。

而她的丈夫,华人詹姆斯,则一生都活在异样的眼光中。不敢让人知道父母的身份,不能和同学友好相处,虽然这种特别让他获得了玛丽琳的爱,却也是他一生的负累。冲动地投入路易莎的怀抱,与她有了关系,大约也是因为他们同为华人,不会彼此觉得特殊、异怪,仿佛游离在外的人突然找到了组织。不过对于他这样的做法,我感到很不耻,无论什么原因,出轨总是令人羞愧的,他能得到玛丽琳的原谅是他这辈子的幸运。

因为拥有这样的父母,生在如此的混血家庭,莉迪亚的悲剧显而易见。母亲将自己未曾实现的理想化作对她的殷切期盼;父亲将自己无法合群的遗憾变成对她的谆谆教导。成为医生、交很多朋友,这两件事成为她生活的全部,然而这并非她所愿。压在肩上的担子越来越重,她渐渐喘不过气,于是去接触杰克,以为自己了解他,能和他和谐地相处,却不知她从来都不懂得他。杰克至少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而她,从来都不知道。

相比之下,内斯似乎要幸运得多。虽然父母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妹妹身上,他面临着被忽略、被无视,但至少,他有自己所想要的东西。没有人会管他在做什么,即便是拿到哈佛的offer,莉迪亚只要一句话就可以将停留在他身上的关注全部夺走。他和莉迪亚,同是混血儿,同是李姓家族的一员,却有着截然不同的待遇。他明白妹妹的压力,明白她的痛苦,却并没有帮助她,反而竭尽全力逃离这个对他们而言都可怕的家庭。甚至于,面对妹妹的死,面对父亲的出轨,他纠结于是否该说出他所了解的真相,买醉成了他发泄的途径,最终却无济于事。

而存在感最低的汉娜,似乎成了这个家庭中最为幸运的人。玛丽琳失踪时她尚未出生,不清楚那些是是非非,亦不会被压力所累,她静静地看着父母、哥哥、姐姐,仿佛一个局外人。然而,真相却只有她知晓,只是,没有人注意到她,没有人会认为自己的坚持是错的。生在这样有点扭曲的家庭里,她似乎成了最正常的那一个,又或者,她仿佛从未来到过这个世界。

读书类作文篇4

这是一部以爱情为主题的小说。主人公简·爱是一个心地纯洁、善于思考的女性,她生活在社会底层,受尽磨难。她的生活遭遇令人同情,但她那倔强的性格和勇于追求平等幸福的精神更为人们所赞赏。

小说主要描写了简·爱与罗契斯特的爱情。简·爱的爱情观更加深化了她的个性。她认为爱情应该建立在精神平等的基础上,而不应取决于社会地位、财富和外貌,只有男女双方彼此真正相爱,才能得到真正的幸福。在追求个人幸福时,简·爱表现出异乎寻常的纯真、朴实的思想感情和一往无前的勇气。她并没有因为自己的仆人地位而放弃对幸福的追求,她的爱情是纯洁高尚的,她对罗契斯特的财富不屑一顾,她之所以钟情于他,就是因为他能平等待人,把她视作朋友,与她坦诚相见。对罗契斯特说来,简·爱犹如一股清新的风,使他精神为之一振。罗契斯特过去看惯了上层社会的冷酷虚伪,简·爱的纯朴、善良和独立的个性重新唤起他对生活的追求和向往。因而他能真诚地在简面前表达他善良的愿望和改过的决心。

简·爱同情罗契斯特的不幸命运,认为他的错误是客观环境造成的。尽管他其貌不扬,后来又破产成了残废,但她看到的是他内心的美和令人同情的不幸命运,所以最终与他结婚。小说通过罗契斯特两次截然不同的爱情经历,批判了以金钱为基础的婚姻和爱情观,并始终把简·爱和罗契斯特之间的爱情描写为思想、才能、品质与精神上的完全默契。

简·爱是个不甘忍受社会压迫、勇于追求个人幸福的女性。无论是她的贫困低下的社会地位,或是她那漂泊无依的生活遭遇,都是当时英国下层人民生活的真实写照。作者能够把一个来自社会下层的觉醒中的新女性摆到小说的主人公地位,并对主人公为反抗压迫和社会偏见、力争取独立的人格和尊严、为追求幸福生活所作的顽强斗争加以热情歌颂,这在当时的文学作品中是难能可贵的。

?简·爱》是一部具有浓厚浪漫主义色彩的现实主义小说。整部作品以自叙形式写成。大量运用心理描写是小说的一大特色。全书构思精巧,情节波澜起伏,给读者制造出一种阴森恐怖的气氛,而又不脱离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的背景。作者还以行情的笔法描写了主人公之间的真挚爱情和自然风景,感情色彩丰富而强烈。这部优美、动人并带有神秘色彩的小说,至今仍保持着它独特的艺术魅力。

读书类作文篇5

爱因斯坦说过:对于我来说,生命的意义在于设身处地替人着想,忧他人之忧,乐他人之乐。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想法:生命的意义是什么?我觉得生命的意义就是勇气。

这个学期,我们学了《花的勇气》这篇课文,我深深的感悟到了生命的意义。

最近这个月,我骨折了,我深深地体会到了残疾人的痛苦。在我骨折后的最初两天,我要用两只拐杖走路,走起来非常的困难,走一步要停一停,这跟我平时健步如飞简直是两回事,我心里沮丧极了。

虽然老师和同学都非常的关心我,帮我拿很多的东西,扶着我上楼梯,但是我每一天都感到非常的劳累,特别是上楼梯的时候,有时候一不小心就会摔一跤,而且摔得还很惨,拐杖也会咚咚咚的像滑滑梯一样滑下去,遇到这种情况只能让别人来捡,下楼梯的时候更麻烦,要是楼梯上有水的话,整个人都会一颠一颠地从楼梯上滑下去,感觉真的很不好。

在骨折的时候最讨厌的就是下雨了,在下雨的时候,又不能出去,只能呆在室内,下雨完了更不好了,地面非常的滑,一不小心就摔了一大跤。在我体验残疾人生活的同时,我也感到了这种生活的痛苦,需要别人照顾而且还不能玩,感觉真的非常的不好受。但是当我想起许多残疾人的故事时,他们的精神令我震撼,他们以无所畏惧的勇气面对一切艰难险阻,我突然明白了为什么有那么多的残疾人都做出了如此令人惊讶的事情,他们是靠着勇气去做的,他们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比如说海伦凯勒,她在又聋又瞎的情况下做出了许许多多令人震惊的事情,她学会了说话,学会了五种语言,还爱上了文字,写出了很多的文章。比起海伦来,骨折只是暂时的,我是多么幸运。

今天,我和妈妈出去散步,不知不觉的就走进了小区的最深处,那里原来是一片非常茂盛的草地,可是就在去年这一片草地被人烧了,黑漆漆一片,那时候我感到非常的伤心,以为小草从此不会再长出来了。今天,我就无精打采地来到了那片草坪,惊奇地发现这片草地草都长了起来,每一棵小草的都昂着头,都显得那么的鲜嫩,好像一块块碧绿的翡翠。它们是冒着风雨长出来的啊!小草竟然有勇气在风雨中冒出来,何况人呢?

我明白了生命的意义,那就是勇气!我们要珍惜生命,不能让它白白流失,还要时刻充满勇气,这样才能让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

读书类作文篇6

“鸟因为羽翼生命才五彩斑斓,人类因为书籍生命才与众不同。”是书,为我插上了一双隐形的翅膀。——题记

幼时读书之乐

小时候,总喜欢在睡觉前让奶奶给我讲许许多多的童话故事。一次,奶奶给我讲《白雪公主》。当读到:“白雪吃下了巫婆的苹果,立刻倒在了地上……”时,我吓了一跳。从那时起我在也不吃苹果了。转眼间,我上了幼儿园。因为读的故事多了,想象力也丰富了不少,所以理所当然的成为了“故事大王”,也肩负起了“每日一讲”的“故事时间”。那个时候,我一下子出名了是的。走在街上,同学见到我都说:“快看,那是我们班的故事大王!”

童年读书之乐

人生一世,草木一春,随着时间匆匆地逝去,我步入了小学阶段。当然,小时候的童话书已不能满足我的读书欲,我更渴望去读我国的名著:当我看到孙悟空不畏艰苦保送唐僧去西天取经,我知道了什么叫忍辱负重;当看到武松临危不惊地与吊睛白额大虎搏斗,我知道了什么叫镇定自若……因为有了名著的帮助,我了解到了别人不了解的语文知识,所以我成为了班长兼语文科代表。

小学毕业读书之乐

当读着“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我也将告别母校了,但我还是对小学的老师恋恋不舍。是他们的付出才有我的今天,因此只有成绩才能使他们六年的努力化为快乐。所以从现在起,我要多读书、读好书,让我的努力化为动力,动力化为优异的成绩,成绩化为快乐。

这便是我的读书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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