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写读后感时一定要结合实际情况哦,优秀的读后感可以及时记录我们内心的感悟,好文笔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将和相读后感推荐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将和相读后感篇1
回家几天把《大设计》剩余半部分看完了,作为霍金十余年的力作,我还是要表示失望的。先给个总评分吧,9.2。
这本书并未如预期的那样满足我。自从《薛定谔的猫》后,我便一直期待着答案。在《猫》中已经有了答案的轮廓,我本期待《大设计》能给我一个满意的,新奇的答案,其结果是它将《猫》中的结论清晰,明朗化了。
继《时间简史》30年之后的《大设计》,我预想会如《时间简史》般给我无限的惊奇与惊喜。可是这本书的前四章,甚至包括第五章,对我都无甚意义,无外乎知识的回顾,天文物理的,量子力学的,这些我都再熟悉不过了,耐着性子等待霍金给出回答,可是,可是,却发现他一直在躲闪,似乎不太愿意给出,只在第六和第八章有提及,相比较,他更多的是在引发读着的思考。最终章里狡猾的抛出一个死亡游戏来作为“大设计”的回答,不过它确实很有趣。
必须承认,我对它的期待定位太高了,它毕竟是一本大众科普读物,旨在与每一人分享。它远不能满足我这样,有一定基础,渴望更深一步探知的人。
相较于《时间简史》,《大设计》有更多的思考,《时间简史》展示的是宇宙的奇妙,《大设计》则是在发出一系列的诘问。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大设计》和《时间简史》一样,是一部伟大的,经典的,划时代作品。
最后还应感谢译者吴忠超,应该深深庆幸,我们有这样一位完美的译者,没有人比他更合适这份工作了,霍金的学生,毋庸置疑的理论素养。
将和相读后感篇2
当代作家余华的作品《活着》演绎的对活着的理解,在我的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当我再次翻开这本书时,似乎还能感觉到夹杂在书页里那沧桑和悲哀的味道。
多年后,那个坐在田埂上的老人,发梢似乎都带上了一丝苍凉。阳光映在他已经发白的头发上,发出耀眼的光泽。夕阳下他苍老落寞的背影,已经丝毫找不出当年春风得意的影子。这样一个恬淡温和的老人,谁又能想到他的曾经?
曾经的他——徐福贵,是徐家的阔少爷,在同村人的眼中,可谓是上帝的宠儿,过着极尽奢华的生活,享受着荣华富贵所带来的快意。但是金钱与物质的熏陶,往往会让人恃宠而骄,迷失自我。福贵沉醉于充斥着铜臭味的赌场,沉溺在杂乱不堪的生活中。嗜赌成性的福贵最终输光了家产,不得不过上普通人平凡而又艰难的生活。福贵的妻子是一个勤劳又朴实的人,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她都没有离开福贵,可是福贵却在母亲病重时,因为抓壮丁被迫离开了家,过上了颠沛流离,惶惑不安的生活。枪林弹雨,食不果腹,一层一层的绝望和恐惧使得福贵非常想家。
曾经,战场上,作为征用民工的他,被子弹在身后穿梭不止,但又奇迹般地地活了下来。当他历尽艰辛再次站在自家媳妇家珍的面前时,家珍已经老了许多,她眼角溢出的泪水让人心酸。
对福贵的人生打击,正如秋雨一般,接二连三,无休无止,使福贵几乎痛不欲生。儿子有庆,女儿凤霞的死,再加上一直对福贵不离不弃的家珍的离开。最终,她的女婿,孙子也相继死去。福贵亲眼见证那么多亲人在他身边死去,而最后只剩下他一个人,这是什么样的生活遭遇?
我似乎还能听到风中飘荡着福贵对老牛的轻声细语。结局悲欢离合散尽,时间细数了他鬓角的白发,磨平了他曾尖锐的棱角,福贵曲折坎坷的一生使人心酸。他的经历发生在中国大转折大变化的时期,那时,人们把幸福看得如此简单,吃饱穿暖被人们视为一件最幸福的事。可这样的幸福却显得极其难得,家珍因为一小把米要心疼好一阵子,当时真的很穷苦!
谁不曾活着呢?可是谁又能真正了解活着的意义?了解人生的意义?我们都不曾对活着有深刻的理解,而福贵一步步的蜕变,他一次次痛苦的经历,带给他的,是对“活着”最尽然最透彻的感受。可能极少有人再可以像福贵一样活着了罢,也可能极少有人能比福贵更有资格谈活着的真谛了吧?
书中流淌在文字中的纯粹与书中刻画的最鲜活的灵魂,代表的都是不可撼动的追求。活着,是可贵的,是幸福的,也是不易的。有人说,《活着》,是生活最真实的写照,我信之,且我还要说:《活着》是一部用深刻而强大的内心绘出来的作品,它对“活着”进行了最透彻的诠释。
将和相读后感篇3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吃苦耐劳的环境下,从小就受着与别人不一样的遭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看不起……这是对一个孩子的尊严的无情践踏,但也许正是因为这样的遭遇。她在洛任德学校对好友海伦伯恩斯这样说道:“当我们无缘无故挨打的时候,我们应狠狠地回击;教训教训打我们的那个人,叫他永远不敢再这样打人。”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善良,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而震撼,并把她看做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慢慢地深深喜欢上了她。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这样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我要牢牢守住这个立场”。这是简爱告诉罗切斯特她必须离开的理由,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东西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无情的践踏,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当简爱回到特恩费得的时候,庄园如同梦境中的一样付之一炬了;来到枫丹,她终究选择同双目失明、一手残废的罗切斯特相拥此生。虽然圣约翰是个“个子高高,金发碧眼的美男子”,简爱却断然选择了真爱。这也是简爱独立的个性。
对简爱,我有的是欣赏和赞美。她追求独立的人格,追求男女之间精神的平等。虽经历不幸却热爱生活,并把爱带给每个需要她的人。为了自己的爱的信念,平等的真实纯洁的爱,甚至毅然放弃渴望以久的唾手可得的爱情,并最终也自己的爱人实现了精神上的平等,简爱的一生,虽谈不上轰轰烈烈,但却是平凡而不平庸。在我心中,简爱就像一个充满智慧、充满爱心并努力使自己生命得到最大张扬的精灵。她的生命,有如彗星的闪亮和美丽。
将和相读后感篇4
柯灵曾赞誉《围城》为“一棵人生道旁历经春秋、枝繁叶茂的智慧树,钟灵毓秀,满树的幻想之花、心灵之果,任人随喜观赏,止息乘荫”。如他所说的那般,阅读钱钟书先生的《围城》犹如阅读人生百态,每读一次便有一次新的体会和感悟。
?围城》里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莫过于钱钟书先生对人物形象的塑造,不过寥寥几笔对人物外表的刻画,还有几句语言的表达,人物的具体形象便能跃于纸上。又由于其诙谐的语言,即使是描写可憎可恶的人物,也能让人忍不住发笑,而在笑的背后又让我们产生更深入的思考。以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张先生一家为例,张先生是方鸿渐挂名岳父周先生的朋友,在美国人洋会里做买办,因为怕自己娇生惯养的女儿去到别人家受苦,于是打算寻一位入赘女婿。方鸿渐首次去到张家时,张先生非常热情地对方鸿渐打招呼:“hello!doctor方,好久不见!”这位张先生跟外国人往来惯了,说话时总掺杂些英文,他并无中文难达的新意需要用英文来讲,所以书中是这样形容的:
他说话里嵌的英文字,还比不得嘴里嵌的金牙,因为金牙不仅妆点,尚可使用,只好比牙缝里嵌的肉屑,表示饭菜吃得好,此外全无用处。
通过几句对话便把张先生崇洋媚外的小丑形象表现得淋漓尽致,紧接着是张太太和他们女儿的出场:张太太是位四十多岁的胖女人,外国名字是小巧玲珑的tessie,张小姐是十八岁的高大女孩子,着色鲜明,穿衣紧俏,身材将来准会跟她老太爷那洋行的资本一样雄厚。后面还介绍到,张太太非常信佛,自说每天都念十遍“白衣观世音咒”,求菩萨保佑等等,他们一家住在西式设备的房子里,坐在热水管烘暖的课堂里念佛,这种鲜明的对比让我深刻地感受到那个时代的人,既盲目崇拜外国的东西,但封建的思想又根深蒂固,一股酸腐,愚昧的气息顿时扑面而来。
对于“围城”的理解,想必大家都熟悉书上法国人所说的“结婚犹如‘困住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而在钱钟书的笔下,“围城”有着更深一层的涵义。我从中领悟到了关于学业、爱情、事业的“围城”。
关于学业的“围城”,从小说中我们可以看到,个时代的人对西洋文化是一种如何盲目的崇拜,就是有参加科举,光宗耀祖的说法,而那个时候,清朝覆灭,出国留学反成了代替的出路,它让我们更深刻地看到社会上“崇洋媚外”的风气,人们只是盲目地觉得凡是外来的东西便都是好的。人们的无知更让我们感受到了社会的落后和腐朽,可以想象得到,方鸿渐不过是那所有被西洋文化吸引而诱惑出国,实则盲目无知,失去方向的芸芸众生中的一个。
关于爱情的“围城”,从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的爱情纠葛来看,我看到了不同的爱情观念,也感受到了理想与现实的爱情往往是错位的,我们所希望的那个人或许并不是最终相伴到老的那个人。在爱情上,尤其是在那个年代,甚至到如今,婚姻并不是两个人的事,而是两个家族的事,往往有些爱情是身不由己的,就像小说中说到的,“结婚就如困住的城堡,有的人想逃,有的人想进”,不是有句俗话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吗?或许,这也算是一种“围城”效应吧。当然了,现在的爱情虽然也存有这种“围城”的成分,但更大部分来说,比以前年代的思想更加开放,也算不得上是两人婚姻中的主要妨碍因素了。
关于事业的“围城”。从小说中不难看出,没有什么真材实料的方鸿渐在事业上注定成为一名失败者,因为他一直在寻求安稳,寻找依靠,但对生活充满迷茫,他自命不凡,以为未来会如他幻想中那般顺利,却不想即使是光鲜亮丽的外表之下,亦是有其不堪的一面,无法接受挑战之人,最终亦只是为自己徒增一段困惑的人生,也就是走也走不出自己所设置的“围城”。
学业、爱情、事业是我们人生组成最重要的三大部分,其实,在人生长河中,我们在不知不觉中为自己建了一层又一层的围墙,将自己围困在里面,有时看着城外的天空会禁不住诱惑,想要到城外去看看,殊不知,生活其实就是一座大围城,你走出一个“围城”,就会进入另一个“围城”。我想,或许只有看透规律,努力幸运的人才能懂得如何在“围城”中活得精彩。
人就像一个艰辛劳动的蚕,愈是辛劳,愈是为自己建造一个牢笼,愈是用力,命运的绳索勒得愈紧。在生命的轮回中,每个人都追求着清醒,而清醒的结果却让人陷入了新的更深刻的迷茫。通过《围城》,我看清了现实,但生活还是得继续。
将和相读后感篇5
时间都去哪了?我也不知道,因为时间流逝得实在是太快了,一眨眼,便消失了。
这正如朱自清先生的《匆匆》里描写的那样。"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可是我们的时间为什么一去不复返了呢?"时间和燕子、桃花、杨柳不一样,它可不会再回来,而且它似乎是无形的,看不见,摸不着。但是我们一天天长高,爷爷奶奶一天天变老,都证明它存在,而且流逝得飞快,似乎只要一眨眼的功夫,它就从你眼前溜走了,而你却浑然不知。它快得让人难以置信,更是让人有一丝说不出的恐惧。
时间都去哪儿了?虽然我们没察觉到,但是时间已经在我们不经意间悄无声息地溜走。我们玩耍时,发呆时,揉眼时,时间都溜走了,只不过是我们没有察觉到罢了。
尽管时间十分有限,但是我们可以努力节省时间,鲁迅先生说过一句话:"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愿意挤还是有的。"从现在开始,我们可以不做小动作,快速完成作业,不再做那些没意义的事,这样呢,节省下来的时间便可以做一些自己感兴趣的,对自己有益的的事情,来充实自己的生活。
虽然我们的时间都是有限的。但是我们可以在有限的时间里,活出无限的精彩,只要我们好好珍惜时间,利用时间,不虚度光阴,就不会给自己留下遗憾。
将和相读后感篇6
我是一条小书虫。读了那么多的书后,其中有一本令我感触最深,那就是我的系列中的《法老的探险家》,我被书中的主人物米内迈斯那坚韧不拔的精神品质深深的打动了。
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纳克庙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玩伴兼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起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于是,一次艰险而又奇妙的彭特冒险之旅开始了……
在这次旅行中,被毒蛇攻击、遭受海上暴风雨,都是家常便饭。尤其是古埃及鸽子谷的沙尘暴,我虽是早有所闻,但在读到沙尘暴来临时,我仿佛身临其境,情不自禁地抹了抹嘴巴、擦了擦眼睛,生怕风沙灌进嘴巴、眼睛里。他们还渡过了一望无垠的翠海,克服了种种海上的磕磕绊绊。最终,他们来到了神秘的国度——彭特,在那儿满载而归。并且,米内迈斯按照自己法老朋友的托咐,带回了两只可爱的小狗。
米内迈斯不但意志坚韧不拔,还是一个勇敢善良的孩子。与平时见到只蜘蛛就下的魂飞魄散的我成了鲜明的对比。尽管团队中很少有人鼓励他,但他却依然十分镇定,没有一次连累过集体,更可幸的是米内迈斯洗清了船长对他的误会。回到国度后,他把带来的两只小狗送给了国王,也就是他最好的玩伴——图特摩斯。从此,使他们的友谊更加深切。
读完了这本书后,我不但增长了不少关于古埃及的知识,还决定学习米内迈斯那守信用、坚强的高尚品质哩!
将和相读后感推荐6篇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