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传我作文精选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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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多写作文,我们可以提高自己的写作速度,更快地将思维转化为文字,写作文不仅锻炼了我们的思考敏感度,还能让我们更容易捕捉到创新的机会,以下是好文笔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自传我作文精选7篇,供大家参考。

自传我作文精选7篇

自传我作文篇1

1997年2月6日晚上,小小的生命便诞生了。或许,是因为上天的缘故吧!我姓邹我父母是双职工,都是教师,因为是教师,有固定的收入,那是我家算过上了中等生活吧。

小时侯,我的性格很调皮,我听家人说过,我以前经常说:“我要调皮死我要调皮死。”记得有一次,上课回答问题,刚开始,我并不紧张。脸也没变。于是我便松了一口气,轻轻的吸了一口清新的空气。顿时,心旷神怡。但是好景不长,当我顺利答完第一个问题时,老师似乎出于考验我一般,又让我答了一道题。谁知道,这道题我不会。一向爱面子的我顷刻间,脸红起来了。心里犹如燃烧了一把火,热气腾飞,烟雾弥漫。我差点喘不过气来,心里堵的慌。还好老师看了出来。赶忙叫我坐了下来,刹那间,红意又全部消失了,我抚摸着那颗悬在半空中的心,慢慢的想着,都是胆小害羞惹的祸。

接着,我开始慢慢长大,从一个胖小孩,变成了一位少先队员。从我戴上红领巾的那一刻起,我便决定,认真学习。但我却有个小毛病:“上课爱开小差”。没办法,这个怎么办呢?就是如此,我开始沉默,并且每天愁眉不展。上课时,我一直努力克服自己,不让自己开小差。可惜,却无济于事。于是,我不想就这样放弃,我按借悬梁刺股的方法。把手脚放好,头上夹个夹子。只要意识到自己开小差,便使劲拽那夹子。果真,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成功了,为此我很高兴。很激动动……

10岁,对于一个小孩来说是多么可贵啊!因为有一个大的party在等着我们。那一年我便美美的享受了一番。当天外婆送了一辆自行车给我,那辆车是我亲手挑选的。整体色调为蓝色,我喜欢蓝色,因为它象征着跟平,友谊。

当然不只这个,爷爷给我带来了一些鸡蛋。妈妈还送了一块手表……在我生日那天,烟花绽开了笑脸迎接我。

今年我步入了初中的门槛。它们热情地双臂向我舒展,我禁不住诱惑,走了进来,里面虽五光十色,但也很艰难,几次都想逃脱可仍没用,无奈中我选折了接受,其实接受并不难。只要我努力了。用心去体会!

唉!往事尽在不言中!

自传我作文篇2

我是一个小姑娘,今年十一岁了。上帝赐给我双重性格,既是一个文静的爱看书的女孩,又是一个野性十足,胆大包天的女孩儿。

我爱看书。记的六岁时,我捧着一本厚厚的《格林童话》在看。大人们十分惊奇,连连夸我,就是在这些夸奖中,我渐渐的爱上了看书,开始,我读的是带拼音的童话书,后来我”野心膨胀”,开始了”殖民扩张”,不只许多的中外名著,所有的好书都是我的追捕对象,不是去图书馆借,就是躲在书店里看。我辛辛苦苦攒下来的零花钱就这么心甘情愿的被书商骗走了。我津津有味儿的啃着书,啃着精神食粮,仿佛在书的海洋中畅游,又仿佛是在无边无际的蓝天中自由飞翔。于是我认识了格林兄弟笔下的巫婆,王子,公主,认识了,曹雪芹笔下的贾宝玉和林黛玉,认识是卡斯特那笔下的小木偶。认识了杨红樱笔下的马小跳和杜真子,还有金巴狗地包天,贵妇狗菲娜和会各种笑的笑猫……

说起书,我滔滔不绝,说起书,我两眼放光,书的世界有无穷的魔力,吸引着我来到一个又一个的奇妙境界,我不知疲倦的读着书,津津有味的咀嚼着精神食粮,书,让我潸然泪下,书,让我手舞足蹈,书,让我为之振奋,书,让我兴发如狂。同时,书还是我最好的老师,教我如何命题如何写作,教我许多妙笔佳句,书是一位无声的老师,默默的陪伴着我,让我的学习天天蒸蒸日上。

我虽然有这爱看书的好习惯,但是也有一个胆子太大的缺点,十岁半时,我和妈妈去乡下,和表弟玩的时候发现了一个马蜂窝,我要去捅,表弟胆小不敢,我自告奋勇地逞英雄,捡了一块儿石头就砸,石头不偏不倚的砸到马蜂窝,马蜂窝很结实,晃了几下,没有掉下来。表弟吓得满地乱跑,我想也没想,折一根树枝,就去捅,啪的一声!蜂巢掉了下来,马蜂一窝蜂的乱了起来。我傻乎乎的跑过去看个究竟,结果被马蜂叮的半死不活,身上到处都是大红包,又痒又痛。因为胆子大,我吃了不少苦头。

这就是我,一个爱看书,一个爱学习的我,一个胆子大,不长记性的我,我虽然平平凡凡,却也过得逍遥自在,无忧无虑,快活无比。

自传我作文篇3

20xx年10月1日,我出生在某家医院。父亲给我起名叫颜涛,他期望我像滔滔江水那样奔腾不息,顺顺利利渡过每个难关。不过这个姓名有时被其他人误以为是男人的姓名。

我依稀只记得小学二年级时,我非常调皮。常常被老师批评,被爸爸妈妈责骂。我常常躲在被子里面哭。我感觉自身非常难过,非常孤单,没有一个人理解我。

小学六年级时,我的班主任是个非常严厉的男老师。当时,我很很害怕他。每次上他的课,我就做低头一族,沉默不语。有一次,老师叫我回答数学问题,我回答不出来。老师冷嘲热讽地说道:“啊!你连这么容易的题目都回答不出来,你好意思吗?”他说得我面红耳赤。坐下后,我又低下头,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流,打湿了薄薄的作业本。我内心已非常难受了。偏又有些同学还在我耳边说风凉话。那时我真恨不得去打他们。可理智告诉我如此做不对。如此不只会遭到老师的批评,还会遭到同学的唾弃。下课后,没想到有几个女生围在我身边,安慰我不要哭,有些还硬拉我出去玩。和一群善良的女生在一块,非常快我的难过就烟消云散了。原来有朋友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

现在,我八年级了。好像时间在催着我长大,目前我仿佛知道了学习的重要程度。我日渐喜爱上了语文和英语,其中,我对语文最感兴趣。教大家语文和英语的老师很年青,非常有亲和力。我很喜爱她们。由于喜爱一个老师,所以爱上这门学科。其实之前我对英语并不感兴趣。但这个英语老师好像有一种魔力般触发了我对英语的热爱。虽然我的英语成绩还不是非常不错,但凭借这股喜爱的劲,相信在不久的以后,我肯定会令自身刮目相看。

目前我也给自身定了终极目的:考上理想的高中!

自传我作文篇4

她,个子高高的,一张普通的脸上有着和普通人一样的眼睛,鼻子和嘴,当然,要是与别人不一样不就成了怪物了吗?她缺点很多,但也不是没有优点;只是优点永远被缺点覆盖,但越是这样,她越是高兴,她因自己缺点产生战斗力,并不断改正、提高。

她很多变,时常骄傲,又时常谦虚的不得了。但这也是有针对性的。对于自己比较擅长的科目,她总会以胜利者的姿态面对,这样的性格使她就像掌拓者一样,掌握的好,她就大获全胜,一切顺利,而掌握不好时,那可就倒大霉了,但不管多少倒霉对她都是无用的,因为在六年的成长中太多的失败使她锻炼成一个不怕挫折,坚强的女孩。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在她这却摇身一变成了“女儿流汗、流血、不流泪。”虽然挺荒唐的,可这却是她向所有人诠释的内心世界。

她爱书。尽管她的书不能存放的崭新如初,但是却绝不会让书受一点磨损,因为她认为书是生命。那是一个小王国,她不忍心让任何一本“王国”发生“战争”。她爱写作,但她绝不会让敷衍的作文出自她笔下,因为这是对自己,对这篇文章,更是对读者最起码的尊重。

她,有自己独特的思想。虽然是班长,但却讨厌别人因为这一职务而讨好自己,因为她认为同窗之间要的是真正的同学之谊,而不是一种威慑。

她有自己的学习方法。学习对某些人来说可谓难于上青天,但她却不怕,因为她把这当作一种挑战。而“挑战”这个词也是一直激励着她,她的每一步成功,都预示着她战胜一项“挑战”,同时也开启看新的挑战任务。

她,很普通,甚至身上没有一丝让人入眼的地方,但却能勇敢地向着心中的目标奋进,知道她是谁吗?不错,她就是杨依。在这个充满温暖大家庭里,我将以普通人的角色去绽放出我本有的光彩。

自传我作文篇5

在北风呼啸的一天,一间房子里传来一阵阵婴儿的哭叫声,我就此降临到这个美丽的世界上。听妈妈说,婴儿时期的我总是哭闹个不停,在晚上也不例外,常使妈妈闹通宵,因此她总会有一对“熊猫眼”。

记得在我上幼儿园的第一天时,大家都会因为见不到父母而又哭又闹,唯独我的脸上,还呈现出一副好奇的模样。一段时间后,我在小二班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孩子王”,大家的玩具一定会给我玩,好吃的东西一定会分给我吃。

在我上小学时,我的性格变得内向,整天只顾着学习,不再喜欢跟别人交往,妈妈为此非常着急,多次叫老师跟我谈话,可还是不奏效。

有一天,妈妈突然对我说:“小东,陪妈妈出去打篮球好吗?”我心里一惊,因为妈妈那天正好把脚摔伤了,不适合打篮球,可是她执意要去,无奈之下,我们便一起来到了篮球场投起篮来。可是由于妈妈的脚摔伤了,而我平时只顾着学习,已经有两个月没有运动了,所以一个球也没投进。见此情形,妈妈便把旁边正在打篮球的同学叫了过来,让他们教我们打篮球,顿时,我的心中便燃起了对运动的喜爱之情。

现在的我每天都打篮球,性格也不再内向了,而妈妈却不再提打篮球的事了。我渐渐地明白了妈妈那天的用意,心中不时有着一股感动之情。

自传我作文篇6

本人姓王,名欣淼。家中世代良民。生时无任何祥瑞之兆,家父取字欣淼意为烟波浩淼,做心胸宽广、有抱负之人。家中祖辈均健在,虽谈不上十分孝敬,却也比较尊重。目前为一初二中学生,学习一般,唯数学会略做几题。每遇难题,且不甚过解之时,必停于此处,均甚认真,往往吃亏,亦不后悔。

三岁时,外出购喜好之物。看上一好物,遂求之于家母。家母未遂我愿,我甚为不爽,乃坐于地上大哭。虽未立有结果,却直至打闹数小时,家母无奈做出妥协。自此,让我明白:做事情只有坚持才会有结果,不能轻言放弃。嘻嘻……

八岁那年,书架上多了形形色色的书,《三国演义》《史记》看得人热血沸腾,仿佛已身临其境,调兵遣将。恍惚间以为自己就是诸葛亮,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一时间忘乎所以,沉迷于其中,作业也都不写了,整天沉醉于此类书籍,或是相关的游戏,而且逢人必谈史事。

如今,我已十三岁,上初二的年纪,稚气虽已退去许多,却还是有些陋习未改。去年九月,老师同学热情地展开双臂,我被吸引,走进光谷一初。学习之路虽然五光十色,却也充满艰辛。再多的困难也无法逃脱,只能一一接受。我坚信:只要努力,就可以品尝到成功的甜果!

唉!往事不可谏,来者犹可追。

自传我作文篇7

本小女姓毛,名夏涵,今年十三岁,一名普通的中学生。本人没有什么独特的技能,只有几个非常大众的优点。

十三岁的我爱阅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贝多芬传》《我的动物朋友》……像良师益友陪伴着我。我走进保尔。柯察金的精神世界,和他探讨人生的非凡;我想象着贝多芬失聪世界里的孤独和沉寂,与他一起聆听用生命奏出的乐章;我想懂得蝉倾尽生命歌唱的快乐;我想了解松毛虫工作并幸福着的一生……书的世界,有我。十三岁的我有书香浸润的优雅。

十三岁的我很欣赏大自然的美。我喜欢用双手托腮静静坐在窗前的感觉,因为这种感觉就像是在进行一场虔诚的期待。这样的我徜徉在广阔的天穹、浩瀚的深夜。那划破夜空的流星,灿烂的如夏天盛开的花朵,让我的心轻轻荡漾,让我回忆起那些年少过往:或稚嫩青涩或纠结叛逆。可正是这一路的行迹,给了我一个绚丽的十三岁。

在人们眼中,青春期的女孩儿清纯如水,优美透亮,像一块优雅的芳草地。可我,却像一株野蔷薇,天真、稚气又带点野性。虽然与“水一般的女子”相差甚远,但也无伤大雅,释然坦荡倒也是一种美丽,高兴的时候开怀大笑,难过的时候哭得翻天覆地,从不愿刻意装以求被称赞为“大家闺秀”。想跑就跑,想闹就闹,烦恼不沾身,心思不过夜,逍遥自在,真好!

我喜欢这样的自己——懂礼貌、懂生活、有理想、有自信,当然还有那份对遵从我心的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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