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充满感染力的演讲稿能够激发听众的共鸣和思考,认真写好符合主题的演讲稿能让我们的观点更容易被听众接受,下面是好文笔小编为您分享的教育讲座演讲稿5篇,感谢您的参阅。
教育讲座演讲稿篇1
我演讲的题目是
“拒绝毒品,珍惜生命”。
记得,当我第一次在图片上见到罂粟这种盛开得如火如荼的山花的时候,我真的忍不住为它那美丽动人、婀娜多姿的风韵而惊叹,那迎风摇曳的花瓣,那鲜艳亮丽的色彩,着实令人陶醉。
假如你也亲眼看过,我想你和我一样不愿意相信,这些世界上最漂亮最神秘的花朵竟然给人类带来了众多的罪恶与血腥。
在美丽的外表下,由罂粟果提取而成的毒品只需要一点点,只是那么一点点,就足以把人推进一个痛苦的深渊!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走进介毒所,我看到的是惊恐的眼神、破烂的衣服、消瘦的面孔、骨瘦如柴的身体……虽然外来者的到访让他们产生了一些恐慌,但是他们仍然无精打采。或许,他们根本没有时间去关心毒品以外的事物,畸形的需求已经吞噬了他们整个人的灵魂。白色的海洛因在榨干他们的钱财与健康之后,将夺取他们的生命。
这些吸毒成瘾者,普遍表现为身体虚弱,面色蜡黄,精神颓废,萎靡不振,一旦毒瘾发作,有的涕涎交流,顿足捶胸;有的站立不起,咳血不止;有的乱碰乱撞,啃墙吃土;有的满地打滚,哭天喊地……这些触目惊心的场面,展现在我眼前的时候,我的心紧紧地揪在一起,喘不过气来。
我真的不愿意相信,同在一片蓝天下,竟然有人过着这种非正常的日子。
那一幅幅惊心动魄、不忍目睹的画面深刻地说明了毒品的危害程度到了哪一种境地;我相信你永远也不会去沾染那些有如魔鬼一样的东西;而当你深究这些毒品的时候,你就会明白其对自身、对家庭、对社会的危害有多么的大!
然而,在现实中,吸毒人数却仍然呈上升的趋势,禁毒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更为严重的是,青少年在吸毒者中的比例居高不下,已经成为一个日益突出的社会问题。来自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数字表明,我国最近几年青少年吸毒的比例始终在吸毒人口中占80%左右。截止去年底,我国公安机关登记在册的吸毒人数为90万,其中35岁以下的青少年占了77%,据不完全统计,16岁以下的少年吸毒人数比去年又有所增加。
面对这样触目惊心的数字,面对这些吸毒的青少年,联想起那些瘦骨嶙峋的身影,联想起那些痛苦而矛盾地活着的吸毒者,有一种强大的力量在驱使我要做一名禁毒宣传员,我要向社会倡议:禁毒是公益事业,需要全社会参与,为了社会,为了家庭,为了孩子,为了自己,请伸出你热情的手,献出你的爱心,为禁毒事业尽一份自己的义务和微薄之力,用您的爱心来挽救他们吧!幸福的生活不需要毒品来点缀,因为青少年一旦与毒品接触,青春与健康就会随着那一缕缕白烟而走向毁灭。
禁毒绝不是一句口号!请大家行动起来吧,拒绝毒品,珍惜生命,关爱身边的每一个人!朋友,因为那毒品所摧残的不是普通的事物,每一个都是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生命啊
谢谢大家!
教育讲座演讲稿篇2
__乡卫生院20__年中医药健康知识讲座总结中医药健康教育工作是卫生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我院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相关工作要求,完善了我辖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体系,在辖区内普及了中医药健康知识,提高居民健康水平,现将讲座活动总结如下。
我院中医科和公卫科中医药工作人员在院辖区场镇及各村卫生站每期举办了一场中医药健康知识讲座讲座,结合自身多年的行医经验和扎实的理论基础,以通俗易懂的语言,采取了居民提问、现场演示等互动方式,介绍了中医预防与养生保健的由来、意义、基本原则及主要的养生方法。重点介绍了“四时养生”、“食疗药膳养生”、“各种人养生原则”、各种时令疾病的预防保健措施,慢性病的防治等群众易于接受且行之有效的养生方法。讲座现场气氛活跃,听课的居民多次报以热烈的掌声。讲座结束后,现场还组织开展了义诊、健康咨询等服务活动。
我站将大力推广中医药服务作为今后的重要工作目标之一。20_年,将进一步发挥中医理疗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中的独特优势,以健康教育、社区义诊、入户随访等多种形式,加强老年人、慢病患者、妇女、儿童及亚健康人群等重点人群养生保健行为干预和健康指导,将中医药健康教育活动持续开展下去。
教育讲座演讲稿篇3
老师和学生:
大家好!
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珍爱生命,预防溺水》。
夏天越来越热了。游泳是最受欢迎的体育活动之一。然而,由于缺乏安全意识,溺水事故很容易发生。近年来,中小学生溺水死亡多发生在周末、节假日或放学后;
多发生在农村地区;多发生在无人看管的江河、池塘等野外水域;多发生在学生自行结伴游玩的过程中,有的是结伴游泳溺亡,有的是为救落水同伴致多人溺亡。
夏季是安全事故的高发季节,预防溺水事故无疑摆在了重要位置,为创建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杜绝此类悲剧的发生,在此特向全校同学提出如下要求:
1、禁止私自或结伴到河、塘、溪流边玩耍,在任何时候都不得私自到江、河、湖、塘、水库中游泳或嬉水。
2、要坚持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坚决做到“四不去”:未经家长教师同意不去;没有会游泳的成年人陪同不去;深水的地方不去;对水情不熟悉的江、河、湖、塘、水库不去。
3、见到有人落水时,不盲目下水施救或者避而不见,而应大声呼救或报警,避免发生因盲目施救而导致更大的不幸。
4、每个人从我做起,严守学校纪律,用学到的防溺水知识运用于实际,坚决杜绝溺水事件的发生。在加强自我安全意识的同时,对于那些违反学校纪律,私自玩水、游泳的行为,要坚决抵制、劝阻并报告学校老师。
同学们,我们每个人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溺水事故会给家庭带来难以挽回的后果,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同学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深刻认识到溺水事故的危害,远离危险地,从而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让我们行动起来,珍爱生命,预防溺水,杜绝悲剧的发生。最后,让我们共同:珍爱生命,预防溺水。
谢谢大家!
教育讲座演讲稿篇4
大学阶段是人生成长和发展的关键时期,是成才的重要阶段,是人生道路的一个里程碑。在大学期间,大学生要储备知识,开发自身潜能,增强身体素质,协调人际关系等等。所有这些,都是建立在大学生健康心理的基础上。因此,大学生必须正确认识自己的心理发展特点,加强心理素质培养,不断促进心理健康发展。在日常的生活中我们往往只关注身体健康,但事实上除了身体的健康,我们更应该关注心理健康。为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同学们对心理健康问题的重视并给予同学们正确的引导,我特系邀请院心理咨询室桂__老师为同学们举办一场心理健康知识主题讲座。
此次活动得到了许多同学的支持,大家都按时到达活动举办地,积极参与了此次讲座,并认真地听了桂__老师讲述的各种常见心理健康问题及解决措施。
在此次讲座中,桂老师就心理咨询相关知识、大学生心理、影响大学生的心理健康因素等六个方面阐述了大学生心理健康。她认为心理健康是一种持续且积极发展的心理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主体能做出良好的适应,并且充分发挥其潜能。桂老师联系了实际,给同学们讲了很多现实中的例子,引起了同学们的重视。比如,她说曾经有一位教科系的女生,腿有残疾,但是他从不自暴自弃,积极乐观的生活学习。而这位女生的一位身体健康的同学整日不思进取,反而不如身有残疾的同学优秀。以此来提醒同学们,一个阳光乐观的积极心理的重要性。桂老师幽默而生动的讲述使同学们对心理健康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拥有了积极向上的心态,得到了很深的人生感悟。通过此次讲座,同学们对自己的大学生活有了新的目标和正确的定位。能够以一颗积极、健康的心去面对人生的坎坷。同时也有助于同学们更好的认识自我,关爱自我,善待他人,培养健全的人格。此次讲座也让心理专干们认识到了自己工作的重要性,为他们工作的开展指明了方向。
桂老师总结本次讲座:“心理健康是一个过程,更是一种态度,同学们应该保持积极的心理状态,这样才能健康快乐的学习与成长。”
但此次活动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比如同学们到达活动现场后,在等待活动开始的过程中聊天、喧哗,现场有一些吵闹。活动进行的过程中有部分的同学不遵守会场纪律,聊天、玩手机、睡觉,影响了老师讲述的心情。这些不足也为我们指出了今后工作的侧重点,相信在我们的努力下,以后的活动能够越办越好。
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优化心理素质,能帮助我们增强心理调适能力和社会生活的适应能力,预防和缓解心理问题。帮助我们处理好环境适应、自我管理、学习成才、人际交往人格发展和情绪调节等方面的困惑。大学生肩负着使祖国繁荣富强的伟大使命。相信此次活动的举办能够给广大的学生一定的启迪,为美丽的人生奋斗不息。
教育讲座演讲稿篇5
各位同学们:
你们好!
今天我以班长的身份,给大家上的第一堂法制课,希望大家进一步提高法制观念在学法、知法、守法上有所帮助,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今天讲的题目是《学法、懂法、做一个守法的公民》。
(一)在我国,法律一词的本来含义就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保证的“公平、公正”,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规定公民权利和义务,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二)社会主义法制是按照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意志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和制度,它是立法、执法、守法和监督法律实施几个方面的统一。中心环节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和全体公民都要严格地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以确立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实现统治和进行建设所必须的法律秩序。
(三)法律体系:我国的法律可概括为两大类,一类是宪法和法律,另一类从属于宪法和法律的规范性文件。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一切法律的立法基础。它经过严格的立法程序,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就其内容和制定机关而言,可分为基本法律和其它法律,基本法律是指刑法、民法、诉讼法律、行政法律、经济法律。其它法律是指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如森林法、商标法、海关法、食品卫生法。
(四)什么是违法与犯罪?
违法是指违反法律、法规禁止做的及不允许做的或是应当做的而不去做的行为。犯罪是指触犯《刑法》,严重危害社会,依照《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根据我们的办案实践,违法行为主要表现在违法治安管理的行为,触犯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犯罪触犯的是《刑法》。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违法的处罚种类有治安警告、治安罚款、治安拘留。按照《刑法》对犯罪分子处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了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从以上我给大家介绍的有关法律常识,违法不等于犯罪,犯罪必定违法,无论是违法与犯罪,同学们都不能触犯,要从点滴做起,从遵守校纪、校规入手,做学法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禁止对老师的教育置若罔闻,否则就可能走上犯罪道路。
(五)怎样区分打架还手和正当防卫?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现实生活中,人们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双方打了架,后动手的一方总说自己是在正当防卫,那么,双方打架后动手的一方其是正当防卫吗?一般说来,打架后动手的一方不属于正当防卫,这是因为正当防卫第一要件是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时,它包括有社会危害性的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对这些行为如果不采取防卫行为,停止侵害,将会对社会,人身等造成重大伤害。打架还手就不同了,甲动手打了乙,乙完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最佳的解决方法是学生应及时报告老师,公民可以报警,没有必要动手还击,动手还击引起互殴,不利于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所以两人打架,不论何方被打致伤,还手的一方一般不算正当防卫。如何因还手打架而使事态恶化,不论是先动手造成的还是后动手造成的,对方都要负法律责任,但如果遭到对方的非法暴力侵害,比如先动手的一方拿棍子或凶器施暴,你就应尽快避开,脱离危险,并报告老师,但却不可以正当防卫为借口打人,把事情闹大。
(六)遇到什么情况拔打110?
110系公安机关统一使用的报警电话,可以寻求警方的紧急救援,尤其是对正在进行的违法犯罪,可以拔打,交通事故112、火警119、(三台合一),拔打以上三类电话时,要冷静不要慌乱,最好用普通话,向值班民警说明发生了什么案件以及案发时间,地点,当时的情况,尤其是案发现场及犯罪分子逃离方向,乘坐的交通工具及类型号牌,便于公安机关调配警力,指挥较近的公安机关民警出警,及时处置。但要说明的是110是一个指挥机关,他不担负出警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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