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级应急预案优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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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的制定是为了确保我们在危机时刻能够迅速反应,应急预案是为应对突发情况而制定的详细行动计划,好文笔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乡镇级应急预案优质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乡镇级应急预案优质5篇

乡镇级应急预案篇1

一、日常工作

1、完善制度。在教育局及相关部门下发有关制度和工作意见的基础上,对本校卫生以及食品安全制度要进行完善。

2、强化督查。学校要以各项卫生以及食品安全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

3、落实职责。校长为学校卫生以及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做好自己的岗位职责内各项工作。

4、加强教育。加强对广大师生特别是食堂从业人员的卫生以及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知识培训等形式,丰富卫生安全知识,增强卫生安全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5、添置设备。对照卫生、食堂设备设施配备标准,逐步落实卫生以及食品安全设施的配备。

二、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学校发生了卫生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必须迅速查清初步情况,立即向上级报告。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的学校卫生及食品安全事故,在未接到上级指令前,由学校校长负责救援指挥,组织好救援行动。

学校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要立即做好两件事:

一是立即将中毒者或疑似中毒者送到当地医院进行抢救(必要时拨打120请求急救)。

二是立即停止有关人群食用相关食物,停止相关食品的`生产,切实保护好现场(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等),等候上级教育、卫生、公安等部门的调查处理。

3、联系家长。学校发生了较严重的卫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

4、人员调度。在接到学校的事故报告后,要迅速赶赴现场,统一调度安排应急处理,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5、信息公开。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乡镇级应急预案篇2

一、编制目的

为提高全乡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郴州市委、市政府和市县应急办做好低温雨雪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和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乡行政区域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

四、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最大限度的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工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xx乡政府的核心领导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乡政府统一领导和协调下,各办事处、各村、分场和乡属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灾害事故应急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经乡党委、乡政府的研究决定,成立了xx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

乡长肖圣敏任总指挥,张世锦任副总指挥,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辖区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乡应急办,由李湘云任办公室主任,指挥部主要职责是:传达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对抗灾救灾工作的.指示;负责组织我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抗灾救灾工作;组织评估、核查和上报灾情;根据灾情变化研究抗灾救灾工作对策并组织实施;组织人员开展安置、救助灾民和灾后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等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收集、汇总、上报和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气象及灾情信息;及时传达和落实指挥部各项决策和指令并跟踪督促执行情况;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党政办:加强预报,做好信息收集工作。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向群众及时发布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宣传防雪防冻知识。同时做好信息搜集和报送工作,负责事故灾难的情况汇总上报。

宣统办: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精神和文件指示,提高群众对减灾抗灾重要性的认识,定期组织预防灾害、避灾救灾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协调人员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财政所:负责救灾应急物资筹备工作及冰冻灾害事故中应由乡级财政安排的经费保障及其管理工作。

城建站:负责组织积雪融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和应对处置工作。

民政所:组织核查报告灾情损失;申请、管理、分配救灾救济款物,组织救灾物资的调拨和供应;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帮助灾民进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灾情核查、评估和上报工作,提出救灾资金、物资安排方案,指导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安排和倒塌民房重建工作,指导救灾捐赠工作。

农技站:及时组织力量调配急需农用物资,指导灾民群众积极进行生产自救。认真做好禽畜的防冻保暖预警、宣传工作,严防冻死冻伤牲畜。

工商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的乡场管理,保证灾区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做好乡场调控工作,负责协调成品油的乡场供应。

卫生院:负责做好医护人员和救灾工作准备,组织协调对因灾伤病人员进行医疗卫生救援,对因灾害产生的紧急性致病因素进行化学分析和消毒工作。

派出所:加强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下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组织协调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的专业应急救援工作,保障应急运输安全畅通。

供电所:负责加强电网的维护,加大巡线力度,组织专业人员及时清除电网线路、设备设施上的冰雪;及时抢修受损电力设施,全力保障电网正常运行。

水管站:组织抢险应急队伍,加强供水管道安全保护工作,以保障城乡人民生活、生产正常用水。

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的需要,在乡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下做好相关工作。乡应急指挥各成员部门要认真履行本单位的冰冻事故灾害应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职责,制定本单位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与乡应急指挥办公室建立应急联系工作机制,保证信息畅通,做到信息和资源共享。

六、预警预防机制

乡救灾办公室负责全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信息接受、报告、处理、统计、分析工作,乡政府有关部门和乡救灾办公室应制定好监控方案和程序。

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各办事处、各村、辖区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应当立即将详细灾情报告乡低温雨雪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确保能够快速传递信息、快速应急救援、快速及早处置,把灾害事故损失降至最低限度。

七、应急响应

(一)响应级别

根据灾害影响范围和程度,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雨雪冰冻灾害(i级)、重大雨雪冰冻灾害(ii级)、较大雨雪冰冻灾害(iii级)以及一般雨雪冰冻灾害(iv级)四个等级。

(二)启动程序

1、iv级响应

发生一般事故及险情时,启动iv级响应。

2、i、ii、iii级响应

发生较大(iii级)、重大(ii级)、特别重大(i级)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后,分别启动iii级、ii级、i级响应。

(三)应急处置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发生后,乡应急指挥部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由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抗灾救灾工作,各办事处、各村负责成立现场应急处置办事机构,按照救灾抢险应急指挥机构的要求和部署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四)具体措施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发生后,乡属各有关部门和各办事处、各村要按照相关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灾民生活安排工作,做好因灾损坏通讯、电力、交通等设施的抢修工作,确保灾区生活、生产秩序正常,社会稳定。并做好灾情调查、评估和报告工作。

(五)应急结束

当应急救援完成,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八、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乡政府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进行灾后重建工作,尽快消除灾害事故后果和影响,帮助受灾群众恢复正常生产生活,保证社会稳定,迅速恢复正常秩序。

(二)灾害事故调查与应急救援工作总结

应急救援结束后,应急指挥部应总结分析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救援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书面报告,报送乡人民政府。事故灾害调查处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进行。

九、保障措施

(一)、通信保障

1、乡应急办、电信等部门负责牵头做好通信与信息保障工作,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

2、乡相关部门要逐步建成自然资源与地理空间信息应用平台、法人单位信息应用平台、人口信息库、医疗卫生资源库、建筑档案库、危险品存放地点图库、专家信息库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信息资源库,并与各村、专项指挥部实现信息共享。

3、各村要建立可靠快捷的通讯方式和分级联系方式,完善稳定、便捷、保密的通信手段,确保突发事件处理期间信息畅通。

(二)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1、各有关部门负责牵头作好装备保障工作。

2、要建立本系统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数据库。数据库应当载明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等。

3、要调查并掌握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现状,建立科学规范的登记管理制度,并针对突发事件现场救援可能遇到的情况,有计划的购置、储备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并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保障各种公共事件的抢险和救援。

(三)队伍保障

1、党政办、安全办、综治办、派出所、卫生院、林业站、畜牧兽医站、企业办等部门负责牵头做好应急队伍保障工作。

2、要发挥发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公益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的作用。安全办要负责组建具有一定救援知识和技能的志愿者队伍。各村要在安全办的统一规定下组建相应的志愿者队伍。

3、发生一般公共事件时,由乡应急委按照预案统一调度以及保障队伍;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发生时,由县应急办统一调度。

4、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和演练,并依据专项应急预案进行短期脱产训练。

(四)交通运输保障

1、综治办、安全办负责牵头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工作。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的交通管制等保障制度。

2、党政办负责联系相关部门,尽快恢复被毁坏的交通设施,保障交通线路畅通。

(五)医疗卫生保障

1、医院负责牵头做好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要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研究制定适应不同类别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措施,实现应急卫生资源的有机整合,全面提高公共卫生管理和紧急处置能力。

2、按照县卫生局等部门的相关规定,负责突发事件伤亡人员的救护工作。

(六)治安保障

1、突发事件发生后,由事发地派出所在乡政府和公安分局的指挥下负责治安保障,立即在处置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县和警戒哨,做好现场控制、交通管制、疏散救助群众、维护公共秩序等工作。

2、各村要积极发动和组织社会力量开展自救互救,群防群治,严密防范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事发地的社会稳定。

3、突发事件发生后,如现场有起火、存有易燃易爆危险品、漏电、漏水、漏气等情况发生,现场处置人员要迅速实施灭火、排爆,断电、断水、断气等措施,清除现场危险品,避免次生危害的发生。

(七)物资保障

1、各村、乡直各单位、企业要根据突发事件种类,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用、挪用、流失,对各类物资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2、应急救援物资的调用由乡应急办统一协调,民政办负责组织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

(八)资金保障

1、乡政府的财政部门和各村要在一般支出预算中增设突发事件应急专项准备资金,并根据公共安全管理的需要,逐步增加资金的额度。鼓励公民、法人单位和其他组织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资金援助。

2、发生突发事件后,各村一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部门预算内部结构,削减部门支出预算,集中财力应对突发事件;二是经乡政府批准启动应急专项准备资金,必要时动用公共财政应急储备资金。

3、财政所要按照“急事急办”的原则,简化工作程序,凡乡政府批准的拨款事项,要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手续,确保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乡镇级应急预案篇3

为切实加强恶劣天气条件下(雾、雨、雪、道路结冰等)的交通安全保障工作,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工作目标

对恶劣天气条件下的交通管理要做到早准备、早部署、早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恶劣天气对交通安全带来的不利影响,避免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从根本上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保障道路安全畅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管理工作的力度,大队成立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管理和事故预防领导小组,由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纪平任组长,教导员王志祥、副大队长孙骋任副组长、各室主任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秩序室,负责本辖区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三、实施程序

(一)大队根据所辖道路实际情况,及时提出交通管制方案,在报告县委、县政府和支队领导的同时,做好管制的一切准备,实施管制后要将管制情况及时上报。

(二)在实施交通管制时,需要相邻大队配合的,要迅速报告支队并通报相邻大队。

(三)交通管制措施解除后,大队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支队领导报告。

四、实施措施

(一)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可能影响正常通行时,要组织警力加强巡逻,向车辆驾驶人发放安全行车警示卡,提示驾驶人减速行驶,注意安全,宣传冰雪道路条件下的安全行车常识、提高驾驶人的安全行车意识。

(二)要密切注意天气变化,道路结冰情况较为严重,无法保证安全通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条“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下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难以保证交通安全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实行交通管制”的'规定,要做好车辆分流工作,县乡道路无法分流时,要采取停班停用的准备工作,并向乘客说明情况。防止车辆进入结冰严重且能见度低的路段时发生交通事故。

五、工作要求

(一)要根据辖区实际情况,搞好勤务保障工作。道路巡逻车必须配备齐全良好的勘查工具和警示标志,所有值勤民警携带的通讯工具要保持畅通。

(二)要加强与当地气象部门联系,建立天气信息联系机制。及时掌握天气情况,对恶劣天气条件下的交通管理工作做到早安排、早行动、早部署,争取主动权。

(三)建立与新闻、交通、公路、卫生、保险联动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和发布路况信息,遇有重大险情时要做到快速联动。

(四)遇道路积雪时,大队应立即与道路管理部门联系,督促其及时在路面抛洒防滑砂;要求过往车辆安装防滑链,未安装防滑链的车辆禁止通行,并向过往司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路面结冰严重无法保证正常通行时,还应及时管制交通。

(五)要做好值班备勤工作,大队值班电话要24小时有人值班守候,并与110、119、120实现快速联动。遇恶劣天气时,大队除值班人员外,其他人员全部为备勤人员,要做到快速反映,服从统一调遣和指挥。

(六)要灵通信息,大队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支队汇报道路情况,以备决策;同时与相邻大队互通信息,做到协作配合,共同防范。

(七)要提高民警的自我保护意识。加强民警自身安全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严防民警发生意外伤亡事件。

乡镇级应急预案篇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科学有效应对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烟花爆竹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烟花爆竹事故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公众的生命财产和安全。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安徽省烟花爆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亳州区谯城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具有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在从事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的活动过程中,发生的烟花爆竹爆炸、火灾等事故的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依据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1.5风险评估

烟花爆竹属爆炸品,对热、火花、撞击、摩擦等敏感,极易产生爆炸。此外,储存烟花爆竹的库房如果防雷设施失效,易遭雷击,也会引起火灾,继而引发烟花爆竹的爆炸。

1.6事故分级

按照烟花爆竹事故伤亡人数及损失情况等因素,由低到高分为一般烟花爆竹事故(Ⅳ级)、较大的烟花爆竹事故(Ⅲ级)、重大的烟花爆竹事故(Ⅱ级)、特别重大的烟花爆竹事故(Ⅰ级)4个级别:

(1)一般烟花爆竹事故(Ⅳ级):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较大的烟花爆竹事故(Ⅲ级):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重大的烟花爆竹事故(Ⅱ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特别重大的烟花爆竹事故(Ⅰ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失踪),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以上所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包含本数)

2.组织指挥机制

2.1区烟花爆竹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

区烟花爆竹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专项应急指挥部”)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总指挥,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区公安局负责人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区经济信息化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卫健委、区生态保护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气象局、事发地区政府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可以根据应急救援的实际需要,决定增、减成员单位。

区专项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分析、研究烟花爆竹事故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重要决策事项;组织较大的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处置,负责重大、特别重大的烟花爆竹事故的先期处置,必要时请求市政府有关部门给予支持;对于敏感的、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的烟花爆竹事故或预警信息,加强监测,视情组织专家会商研判,按规定做好信息报告、预警和应急响应,必要时提升响应级别;负责区专项应急指挥部所属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培训、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根据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发展趋势,决定启动、终止应急响应,负责组建现场指挥部;指导区政府做好一般烟花爆竹事故的应对处置工作。

2.2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

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组织落实本指挥部决定;组织协调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与管理;建立烟花爆竹事故信息收集制度,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工作;负责协调烟花爆竹事故的信息发布工作;负责专家组的日常管理和联系工作;配合区政府做好一般烟花爆竹事故的应对处置工作。

2.3成员单位职责

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事故的宣传报道,及时发布事故有关信息,防止因虚假信息造成不良影响。

区公安局:负责组织公安消防力量进行现场救援,配合事故单位制定泄漏、爆炸和灭火扑救处置方案;组织伤员的搜救;协助事故单位做好有毒物质泄漏控制和救援后的洗消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实施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确定死亡人员身份;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区民政局:协助做好事故疏散人员避难场所及衣、食、住的安排;负责相关应急救援物资的协调调拨;协调驻亳部队参与事故救援。

区财政局:负责保障相应资金用于事故救援与处置。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事故单位及参与抢险的伤亡人员的工伤及后期有关医疗保险工作;参与事故调查。

区城乡建设局:按照职责做好抢险救灾有关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运输单位实施事故现场抢险物资、抢险人员和疏散人员的运送;并建立有关运输单位地址、联系人、电话及运输车辆型号、规格、数量档案。

区商务局:负责协助事发地区政府提供事故应急救援人员的食宿保障。

区卫健委:负责组织调派医疗专家、卫生救援队伍开展伤员医疗救治工作。

区生态保护分局:负责事故周边环境监测,提出控制措施;负责对事故救援过程中可能导致的水体、土壤、大气等次生污染事故,提出处置措施并监督实施;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监督处置单位消除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对环境的污染;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报告区专项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提出启动相关应急响应的建议;根据事故等级,通知相关部门赶赴事故现场;参加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工作,提供事故救援辅助决策的相关信息;负责建立应急专家和烟花爆竹事故应急专业辅助队伍档案,根据事故需要,调动烟花爆竹事故应急专业辅助队伍和专家参与事故处置;参与或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督促、检查和指导对本预案的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等工作;负责本预案管理的其他工作。

区气象局:负责提供事故现场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雨量等气象资料。

事发地区政府:负责解决或配合区有关部门做好事故抢险、人员疏散安置、交通管制、物资供应、善后处理等相关工作。

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应急救援中,其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及时报告事故情况及已采取的处置措施,按照现场抢险组的要求,提供应急处置相关资料,配合实施事故救援及后期相关工作。

3.信息报告

报告责任主体:事发单位、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单位)是受理报告和向上级政府及其部门报告烟花爆竹事故的责任主体。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接报的政府及其部门(单位)要立即将有关情况向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特殊情况下,基层单位可以越一级上报,并同时报告所在政府。

报告时限和程序: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向110、119和区应急管理局报告;事发地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应立即核实并在1小时内先电话后书面向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区政府报告(书面报告最迟不得晚于突发事件发生后1个半小时)。紧急信息要边处置、边报告,最新处置进展情况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结束后要提供书面终报。报送、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准确,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事故报告包括以下内容: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单位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估计;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请求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具体事宜;事故的报告单位、报告时间、报告人和联系电话。

4.应急处置

4.1先期处置

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关预案的应急响应,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按要求及时报告事故信息。

接报的区有关负责同志要迅速赶赴现场,视情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动员当地有关专业应急力量进行先期处置,及时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上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灾害。

4.2分级响应

一般烟花爆竹事故(Ⅳ级)应急响应:由事发单位、所在政府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协同处置。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配合区做好相关工作。

较大的烟花爆竹事故(Ⅲ级)应急响应:根据报告的事故情况,由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副总指挥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事发单位、所在政府,以及区相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协同处置。

重大的烟花爆竹事故(Ⅱ级)应急响应:根据报告的事故情况,由区专项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报总指挥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事发单位、所在政府以及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先期处置,并立即上报市政府。

特别重大的烟花爆竹事故(i级)应急响应:根据报告的事故情况,由区专项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报区主要领导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全区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先期处置,并立即上报市政府。

4.3指挥协调

一般烟花爆竹事故(Ⅳ级):区政府分管领导或区政府部门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如事故属于敏感事故,或具有次生、衍生危害,区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应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有关成员单位主要或分管领导应根据区请求事项赶赴现场或到区专项应急指挥部进行协调处置。

较大的烟花爆竹事故(Ⅲ级):区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如事故属于敏感事故,或具有次生、衍生危害,或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较多等,区政府主要领导,区专项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应赶赴现场或到区专项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处置。

重大的烟花爆竹事故(Ⅱ级):区政府主要领导、区专项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区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或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协调处置。

特别重大的烟花爆竹事故(i级):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

涉及我区两个以上乡镇行政区域突发事件处置的,由区专项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处置。重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市、省成立应急指挥部或派出工作组后,在其指挥下开展处置工作。

4.4现场指挥部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区专项应急指挥部负责组建现场指挥部,成立以下工作组,分工协作有序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应急工作组可根据需要增减。

现场抢险组:由总指挥指派的负责人任组长,区公安消防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生态保护分局、区城乡建设局及事发地区(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参加。现场抢险队伍以公安消防为主,其他专业队伍配合,负责召开参与部门和事故单位技术负责人会议,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指挥、协调现场抢险救援工作;研究制定现场的具体救援方案,在保证人员安全情况下,组织、指挥抢险队伍实施现场抢救(包括抢救伤亡人员、灭火、排险等);迅速确定事故涉及烟花爆竹数量、波及范围,向指挥部提出疏散周边人员等相应建议;指挥做好现场防火、防爆等安全监护工作,防止次生灾害;及时向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事故现场情况,落实专项指挥部下达的有关指示和决策,协助事故调查;保护事故现场;必要时做好事故现场周边环境监测;在事故抢救结束,确认危险已经消除,向区专项应急指挥部提出终止现场抢险的建议;指导事故单位进行事故现场清理、处置及恢复生产工作。

新闻发布和报道组:由区委宣传部负责,区应急管理局、事发地区(区)政府等单位参加。负责组织撰写烟花爆竹事故新闻发布稿件并对外发布;对接新闻媒体,及时发布事故相关信息,防止虚假信息造成不良影响。

治安保卫组:由区公安局负责,区民政局、事发地区(区)政府有关部门参加。负责指挥危险区域内人员疏散转移和安置;组织治安、交警、当地派出所和街道办事处做好事故现场的治安保卫、危险区域警戒,根据需要,在周边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维持交通秩序;组织人员疏散后的居民区安全保卫工作;确认死亡人员身份等。

综合协调组: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抽调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综合协调、会议组织、资料收集归档,抢险救援证件管理,处置信息调度、汇总、上报,与上级工作组的协调联络等工作。

事故调查组: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公安局、区监察局、区总工会、事故发生单位主管部门、事发地区(区)政府等部门相关领导参加。负责在事故应急抢险的同时,收集现场有关事故物证;对事故单位有关人员进行调查询问;分析确认事故原因、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事故责任、防范措施,提出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提交事故调查报告。按规定属国务院、省政府调查处理的事故,由国务院、省调查组确定参加人员。

医疗救护组:由区卫健委负责,事发地区(区)政府及医疗救护单位、事故单位安排有关人员参加。负责组织调配医务人员、救护车辆及药品器材,在安全区域对受伤人员实施有效的抢救治疗;及时转移事故现场伤亡人员,组织专家迅速确定抢救治疗方案;出现大量危重人员时,迅速分流转送指定医院,并组织专家做出伤害程度的判断,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治疗,做好转送接诊病人的记录,为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提供依据。

后勤保障组:由事发地区(区)政府负责,区商务局、区经济信息化委、区民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乡建设局及区(区)有关部门参加。负责抢险物资和工具、器具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和人员;提供应急救援人员食宿及饮水保障。

善后处理组:由事发地区(区)政府负责,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健委、事故发生单位主管部门及事故发生单位领导参加。负责事故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协调相关理赔工作;事故影响范围内人员衣食住行的安置;受伤人员医疗鉴定及后期治疗;提交事故医疗费用报告。

4.5应急处置措施

一般烟花爆竹事故(Ⅳ级):区(区)政府按照区(区)烟花爆竹专项应急预案做好事故应急处置,区专项应急指挥办公室部根据实际情况,配合区(区)做好处置工作。

较大的烟花爆竹事故(Ⅲ级):区有关部门接到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通知后,按照本预案要求,向部门(单位)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报告,组织相关人员赶赴区专项应急指挥部或事故现场参加相关工作组,按照要求开展事故应急相关工作;根据救援需求,迅速调集事故抢救所需设备、器材;研判事故形势,事故危及周边居民时,及时进行疏散;救援力量不足时,申请联系驻亳部队参与救援;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有关部门应做出标志、拍照、摄像、记录和绘制现场图,保护事故现场。

重大及以上烟花爆竹事故(Ⅱ级和Ⅰ级):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在省指挥部指挥下开展事故应急相关工作。

4.6扩大响应

如果烟花爆竹事故的事态进一步扩大,或者烟花爆竹事故已经波及到我区大部分地区,直接或间接造成巨大灾害,由区专项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经区领导同意,向驻亳部队或市、省有关方面请求支援。

4.7应急联动

区专项应急指挥部与周边地区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明确通信联络、信息共享、队伍及资源调动程序等工作。区政府应逐步完善与属地省、市大型企业应急联动机制,明确值守应急通信联络方式、信息报送要求、队伍物资调动程序等,确保事故发生后能够快速、有序、协同应对。

4.8社会动员

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后,区专项应急指挥部根据处置需要,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户外显示屏、短信等向社会公众发布应对工作提示,动员社会力量开展自救互救,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4.9应急结束

现场抢险处置结束,经组织会商,确认相关危害因素消除后,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区专项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宣布现场应急结束。现场抢险组应根据事故现场情况,确定继续监护现场的部门和人员。

5.信息发布

烟花爆竹事故的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的原则。区(区)政府、区专项应急指挥部要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向社会发布基本情况,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6.恢复与重建

6.1善后处理

烟花爆竹事故处置结束,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迅速做好环境污染消除工作;事故伤亡人员由善后处理组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治疗和抚恤;对应急处置中的伤亡人员、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物资,依法依规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

6.2社会救助

区民政局牵头,会同有关单位加强对社会捐赠物资的接收、登记和统计管理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司法部门组织法律援助机构和有关社会力量为事故涉及的人员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工会、共亳团、妇联、红十字会等人民团体,协助区卫健委等有关部门开展心理咨询、抚慰等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6.3保险理赔

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后,保险监管机构要督促有关保险公司及时开展保险受理,按规定做好赔付工作。

6.4总结评估

事故调查组应组织对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进行调查分析和总结评估,按规定上报。

7.应急保障

7.1队伍保障

应急处置队伍包括依托公安消防队伍组建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由政府有关部门组建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由解放军现役和民兵预备役部队为骨干的应急救援队伍;由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和村居、社区等群众自治组织组建的基层应急救援队伍。

在事故初发阶段以事故单位救援人员及所在地区(区)政府调动的救援力量为主;相关应急响应启动后,现场抢救以区公安消防队伍为主,事故发生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协助。根据事故现场情况需外部力量支援时,由区专项应急指挥部报区政府协调实施。

7.2物资保障

区专项应急指挥部逐步建立实物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生产能力储备与技术储备相结合的物资保障体系,完善重要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区区政府要鼓励和引导社区、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家庭储备基本的应急自救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灭火等专用车辆由区“119”指挥中心负责统一调动;抢救用吊车、铲车、挖掘机、推土机等大型机械以区城乡建设局为主、事发地区(区)政府配合协调解决;抢救用客运、货运等运输车辆以区交通运输局为主协调解决;现场医疗救护车辆、医务人员及应急药品器械由区卫健委负责协调解决;区公安消防局应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特点,合理配备配置防护器材;区生态保护分局等有关部门根据任务需要,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材;现场抢救专用防护器材(防毒面具、各种呼吸器、防护服)由事故发生单位、公安消防局及大型企业救援队伍自备;事发地政府负责抢险人员所需食品和饮用水供应。

7.3通信保障

根据救援实际需要,由区通信管理局协调通讯公司负责通信和信息保障。各成员单位要指定负责日常联络工作人员,充分利用通讯手段,保障通讯畅通。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接收、处理事故报告信息。

7.4交通运输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交通秩序维护,对应急车辆优先放行;区交通运输局在开展应急救援时开通应急特别通道,确保救援队伍和救援物资装备尽快赶赴事故现场,实施救援。

7.5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组织事故现场安全警戒和治安、交通、消防管理,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及时疏散群众,维持现场治安、交通秩序。

7.6医疗卫生保障

区卫健委负责组织医疗卫生队伍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和有关区域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7.7经费保障

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应做好必要的应急救援资金储备,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区财政局按照规定程序落实所需资金。

8.宣传培训和演练

8.1宣传培训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利用网站、报纸和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烟花爆竹事故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活动。

预案发布后,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对相关指挥员、应急救援队伍进行预案解读培训,使其熟悉应急职责、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切实提高应急联动处置能力。

8.2演练

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订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按规定做好演练评估。区烟花爆竹事故专项应急预案至少每1年组织一次演练。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应按照要求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演练方案、演练音像(图片)等资料要及时归档备查。

9.责任追究

对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推诿扯皮、不作为,信息报告中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现场处置中失职、渎职,信息发布舆论引导不力,以及应急准备中对责任应尽未尽并造成严重后果等不履行或不当履行法定职责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10.附则

10.1预案制订

本预案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制定、管理、解释、实施。各区政府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辖区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报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10.2预案修订

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照《亳州区谯城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应急处置和演练总结评估情况,适时组织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实现预案可持续改进。

10.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乡镇级应急预案篇5

为有效应对当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高度重视防控工作,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学校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全力做好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紧要任务来抓。根据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做好开学前后安全保卫工作,及时有效采取安全应急预防措施,保障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平安返校,确保全校教育教学工作平稳运行,防止出现不必要的恐慌情绪,维护全校安全稳定秩序。

二、组织领导

成立开学返校安全保卫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院领导担任组长,安全保卫处处长任副组长、其他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研究落实防控措施,布置工作。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全保卫处,安全保卫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统筹协调等工作。

三、防控措施

(一)加强进出校园人员管控

1.严控临时性到校人员。严格封闭管理,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原则上谢绝各类来访参观。

2.严格凭证进出校园。学生、教职工和外聘职工凭证进出校园。在校的施工人员及其他外来服务人员由后勤处、到安全保卫处办理临时出入证,凭证进出校园。

3.送生家长的进校限制。除师生员工外,校外人员严控入校,由学生处提前告知送生家长送到校门外后即返回。

4.住校学生封闭式管理。解除之前,上课期间无出门手续者严禁学生外出。

(二)严格进校管理

1.师生严格按照学校要求进行每日晨检,凭证进出校门。

2.外来人员由相关部门确认、体温检测正常、证件登记程序后入校。体温异常者严禁入校。

(三)加强车辆管理

1.严控进校车辆。师生员工车辆、后勤保障车辆凭证进出校园。严禁出租车、网约车等社会车辆进入校园。

2.加强临时车辆管控。临时进校车辆及人员按照体温测量、进出登记、消杀灭菌后,按指定路线行驶到指定区域停放。

3.禁止送生车辆进校。联系属地交管部门,预备校外临时停车位,指挥停放学生家长车辆。

四、加强校园管理

(一)严格场所管理向社会开放的体育场馆、实训基地等场地场所,停止对外开放使用。

(二)加强校园巡查加强校园内巡查,及时制止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行为,必要时报告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五、参与联防联控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联防工作

密切关注学校师生及其周围人员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及时准确掌握信息,配合治安稳维等部门集中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全力救治患者,有效处置,严格落实防扩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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