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职场中肯定会遇到写个人总结的时候,想要让自己的工作得到更多人的理解和认可,就要适时记录个人总结,以下是好文笔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行政执法工作个人总结6篇,供大家参考。
行政执法工作个人总结篇1
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发展循环经济的理念,认真贯彻实施环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政府环保职责。现就我局行政执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制度
今年年初,我局制定了环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局长杨河清为组长;康忠荣、陈天伟、严兴武、肖洪钦为副组长;贺占全、胡能和、慕守国、唐平月为成员的行政执法领导小组,负责环保执法工作的组织及领导。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执法岗位责任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了行政执法责任,规定每月至少一次研究本部门环境执法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对于在环境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中遇到的重大难点问题,我局都及时地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并及时同县法制办进行沟通汇报。并将环保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办结时限等内容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使执法工作切实得以落实。
二、加强教育培训,规范环境执法程序
绥宁县环境保护局是环保执法的主体,决定着环保执法在民众中的形象,因此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执法工作意识尤为重要。我局对行使的各项法律、法规进行了认真的归纳、梳理。对所有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制定了局机关政治、业务、法律培训计划表,每周五下午进行学习,并于年底组织一次考试,其成绩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进而增强了执法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
对所有执法人员,不仅要求严格按规定的程序执法,规范执法行为,而且强调执法的方法,努力做到文明执法,不得以权谋私,彻底杜绝不文明的执法现象,努力使被执法对象心悦诚服,真正做到依法行政,执法到位。
三、开展环境专项整治,认真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一是整治企、事业单位污染源。年初对80家企、事业单位进行排污申报登记,并对其排污情况进行监测,对存在烟尘超标排放及污染隐患的12家企业下达限期改正通知,经过整治,部分企业已完善了治理设施,对2家污染严重、工艺落后企业已报请县政府予以关停。
二是整治餐饮业油烟污染源。针对百姓反映强烈、问题较多的餐饮业油烟污染进行了集中治理。对6家没有专用烟道,噪声扰民的饭店分批下达了限期治理通知单,从而使油烟扰民问题得到了有效控制。
三是整治歌厅、基建工地噪声污染源。为了更好的对文化娱乐业及建筑施工噪声进行规范,减少噪声排放,并控制音量及营业时间。对建筑工地则是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及高噪声的设备,减少噪声污染。尤其在高考期间,监察人员进行夜间检查,下发《高考期间加强噪声管理的通知书》150份,要求县城内娱乐场所在规定时间暂停营业,木材加工企业暂停生产,建筑施工单位夜晚禁止施工。经检查,发现违规歌厅3家、违规建筑施工单位二家,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通过一段时期的检查与整治,我县噪声扰民情况明显改善,得到群众好评与认可。
四是严格检查并取缔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我局加大了环境监察力度,发现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企业坚决取缔。今年以来,我局先后责令绥宁县枫木团七里冲造纸厂、绥宁县党坪乡芷坪造纸厂停止建设。
五是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的清理,并逐个进行检查。全县共审批建设项目 33 个,其中省局审批的 0 个,市局审批的 0 个,县局审批的 32 个。
六是强化排污费征收。我局把排污费征收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来抓,把收费任务惯穿全年工作任务中。去年申报企业80家,下发核定通知书60份,收费通知书60份,催交通知书10份,全年征收排污费可达80万元。
七、开展饮用水源地专项检查和整治。去年我县下发了关于加强饮用水源水质保护和管理的通知,要求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严禁建设与供水设施无关的项目,对饮用水源的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听取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对饮用水源水质保护和管理的建议,并采取措施予以落实。今年我局已向省、市争取立项,把华硕化工、金宁木业、百惠板业三家公司的废水排污管道延伸到第二自来水厂取水口下游纳入省、市环保治理项目计划。
四、20xx实施环保法律、法规案例情况
20xx年以来,我局没有一例通过简易程序对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进行处罚的案例。
20xx年,我局对县湘鄂铁合金有限公司未批先建处罚五万元,20xx年下半年已执行到位。
20xx年6月,我局对绥宁县境内15家非法生产的小造纸厂下发了1、责令立即停止生产;2、罚款五万元的行政处罚案。后经局党组研究决定:1、罚款1-2万元;2、采取强制断电措施。
20xx年 7月20日—7月30日,经县政府领导指派,纪检监察、督查、环保、电力、相关乡镇等部门对11家自20xx年以来擅自非法生产,没有处理造纸废水的生化、物化处理设施,造纸废水不经有效处理超标排放的非法小造纸企业采取了强制下了跌落开关、剪断变压器调线等断电措施。并对每家小造纸厂进行了现场拍照、参加人员签字,小造纸厂企业负责人签字。县电视台全程跟踪报道。
由于我局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近年来未发生一例申请听证程序,没发生一例行政复议和行政败诉案件。
回顾一年来的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近几年来出台的环保法律法规较多,宣传力度不够,缺乏系统学习、培训,执法水平有待提高;二是由于财政困难,环保投入少,能力建设较差,给执法带来一定影响,三是联合执法不够,部门配合要加强。四是环境保护意识有待提高,企业负责人对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有抵制情绪,个别领导对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不太理解。这些问题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我局将进一步提高执法质量,推进依法行政。
行政执法工作个人总结篇2
20__年,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市局的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安排部署,认真开展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一年来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12起,已结案10起,结案率83%。涉及毁林类9起、其它类3起。现将一年来行政执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推进依法科学行政
为进一步推进我局林业依法行政工作,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林业部门实施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局成立了林业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分别有局长为林业行政执法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党组其他成员、森林公安分局、植检站、林政科为成员的,负责对林业行政案件处罚案件的审查、把关,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案件确保规范执法、严格执法。
二、加强学习,规范行政执法水平
(一)领导带头,学习制度化。
为保障学习法律效果,我局制定了专项学习制度,规定每月第一个周一为全体集中学习日,由局领导主持,学习有关法律和法规。采取理论学习与典型案例相结合的办法,通过以案释法,增强学法效果。同时,其它每周一上午为各部门集中学习日,由部门分别组织进行林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把《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林政执法手册》以及有关森林保护的文件作为林业执法人员学习材料,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做到学有所悟,学有所得。
局领导经常性的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对学习不力,执行制度不严的提出批评,对表现好的及时给予了表彰。一年来,共开展各种法律、法规、林业政策培训活动3次,培训人员70余人次。20__年10月份至20__年9月份分别组织林业干部职工参加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参考、合格率达 100%。;通过学习活动的开展,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二)加强宣传,营造执法环境。
在加强法律学习的同时,注重对广大群众的法制宣传,不断增强全民生态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林业执法氛围。利用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和每年10月至次年4月的护林防火期间,开展森林法规宣教“进村入户”活动,扩大普法教育。我们还针对在市场经济新形势下,少数林农法制意识淡薄,受经济利益驱动,乱砍滥伐林木平乱采乱挖树木行为,深入农户,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宣传下乡活动,一年来走村串户80余次,印发宣传标语悬挂条幅4和有关专项法规90余份(条)。
三、完善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规范行政处罚权委托。为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明确执法职责与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鉴于委托期限届满,我局制定了《森林分局行使林业行政处罚权的委托书》。《委托书》授予了为期一年相应的林业行政处罚权,要求受委托单位在受委托期间,对重大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应及时报告,如出现滥用职权或不能正当履行职权的,将撤销委托并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为进一步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健全行政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明确法律责任,提高执法水平,4月28日,我局制定了《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执法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和责任,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林业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得到全面正确实施。
(三)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我局执法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法律、法规和林业政策规定,严格按照《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行政处罚法》,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在处理林业行政案件时都能遵守以下几个原则:
一是公开的原则,即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出示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使当事人了解身份;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被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对相关证据进行详细的质问,使处罚决定建立在合法、公正的基础上。
二是程序合法原则,在处理事实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和执行《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特别是一般程序。即立案→调查取证→决定→送达→执行,并依法制作规范的执法文书。
三是执法人员合法原则,只有持有执法证件的人员才能执法,每宗案件必须指派二人以上执法人员执行。
四是注重证据的真实性及完备性原则。
五是办理案件遵守时效性原则,合理适用法律。
为了维护法律尊严和执法形象,在执法活动中,从未出现过越权行政,吃、拿、卡、要,林业罚款不开票等不良执法行为。做到亮证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准确执法,规范程序合法。我局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杜绝了截留、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近年内,我局没一起要求行政复议、引起行政诉讼案件。
(四)启用新版林业行政处罚文书。为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结合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省厅下发了201x年版本的林业行政处罚文书格式,我局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在七月份受理的案件中全部使用新文书。案卷制作上达到规范,一案一档,整理归档及时,案卷装订整齐。近年来,我局的林业行政案件卷宗在市、县政府部门检查中,多次被评为优秀卷宗。
一年来,我局行政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县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着“执法广度和深度不够,执法人员专业水平、执法人员办案技巧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发扬“扬长避短、再接再厉、鼓足干劲、力争上游”的精神,使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开创我局行政执法工作新局面。
行政执法工作个人总结篇3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工作主线,积极探索实践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新模式,强化日常管理,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逐步实现常态化、规范化、人性化、网格化的城市管理目标。现将20xx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抓队伍,比作风,创综合型机关
1、能力建设为先,创“学习机关”。
2、制度建设为本,创“效能机关”。
3、纪检建设为重,创“廉洁机关”。
实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建设制度,以“一岗双责”为抓手,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等相关制度,开展行政权力规范化建设,凡涉及全局工作的重大问题,须经党组会议、局班子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在今年城乡环卫工程项目、金盘菜场招投标工作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执法大队和城乡环卫科作为重点岗位,接受动态监管,认真开展岗位规范化建设,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民众的满意率。
二、抓市容,比业绩,建实干型队伍
1、市容管理精细化。
一是工作竞赛,以考促学强管理。为有效遏制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和跨门经营、非法户外广告等行为,根据管理辖区划分网格、设立街长,要求中队执法人员进行全天候“错时执勤”,审批科工作人员定期上街巡逻,并由数字城管进行信息采集,作为考核依据,以“比学赶超”的势头,推进市容市貌整治工作。
二是以人为本,严堵巧疏促规范。针对马路市场、严管街等重点区域、路段,除加强日常管理外,各中队深入到摊贩中征求意见,主动与乡镇街道、取得联系,规划区域设立便民疏导点,多方联动,逐步引导摊贩规范经营,并邀请街道、部门及当地老人协会协助参与管理,防止“回潮”现象。我局设立了金盘路菜场、新华书店美食城广场、妙山医院、秀园路末段4处长期疏导点,对石寨路、上清溪沿线、天元广场等区域占道经营严重的问题,进行了多次集中治理,做到了“还道于民”。
三是改罚并举,终端管控保畅通。直属中队违停查处工作遵循一日多组多巡,加强城区各主要街道、公园广场、校园周边等违停现象较严重路段的巡查力度,并现场取证处罚,平均每月拍摄违章车辆达到1700多车次,窗口平均每月处理违章900多例。同时,制定了《天台县道路停车收费及诱导系统实施方案》,将工人路、劳动路、人民路、赤诚路、金盘路确定为第一批收费路段,计划于11月28日起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充分提高车位“有效使用率”。
2、“创无”工作法治化。
为巩固“三改一拆”工作成效,我县于今年开始“无违建县”创建工作,依托“法治浙江”建设,通过“一体化”制度设计、“三入工作法”调查摸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对存量违建进行“分类认定处置”,并成立督导组、验收组,对各乡镇街道、创无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及时验收“无违建村居社区、”,坚定不移地推进创建工作。
为防止“二次违建”,通过复耕、复垦、改建停车场、拆违还绿、拆违还湖等方式,提升后续综合利用率。我县已完成了105个村居社区、的验收工作,15个乡镇街道、中南屏乡、泳溪乡已通过验收,成为全县“创无”先进典型。今年,我县累计完成旧住宅区改造26.62万平方米,城中村改造12.04万平方米,旧厂区改造18.68万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112.12万平方米。
3、“五水共治”联动化。
我局与公安、环保、水利、农业、市场监管局等6部门10名专职人员集中办公,变“九龙治水”为“一龙治水”,解决了部门多头执法、互相扯皮问题,提高了执法效率。针对群众举报,联合执法大队安排专人进行不定期巡查,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涉河违法建筑、高污染企业等危害水体环境的,进行现场取样调查,为后续罚款等处置手段提供了“第一手”资料。自联合执法大队成立以来,累计收到群众信访投诉191起,处理涉水案件89起,行政拘留8人,刑事拘留4人,行政处罚218万元。
4、户外广告规范化。
一是全面开展城区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整治范围从城区主街道延伸至新城区域,104国道、60省道、62省道及连接线等区域,并重点对新城、城乡结合部及省道、国道周边区域路段范围内的店面横幅、店面招牌及各类违章破损、破旧广告、墙体广告等进行整治,拆除了大户丁菜场周边、杨帆房产及天台山路中间隔离带内的各类户外广告。截止目前,共割除各类横幅1800余处;拆除各类违章广告、破旧破损、广告、墙体广告等400余处,合计面积约6万平方米。
二是完善街景立面提升改造工程后续工作。今年,我们对劳动路路段内未完成的相关工作进行了查漏补缺。目前路段内的亮化改造已完成工程验收工作,相关材料已交财政部门进行结算审核中,立面改造在等待验收中。在此基础上,认真对照《台州市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格把关城区范围内申请设置的户外广告,不仅要求经营者提供相关的书面材料,同时踏勘施工现场,对不符合审批标准的,督促及时整改直至符合审批标准,方可办理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
5、环卫管理延伸化。
一是延伸宣传范围。利用天台报、台州环卫等报纸刊物,以及天台环卫微信公众号,微博平台实时报道“环卫动态、环卫常识、环卫情怀等各类文章200多篇。9月份顺利完成了《垃圾分一分,天台美十分》的宣传片制作。通过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双重宣传,让全县群众包括在外务工的天台人,能够在第一时间了解到环卫工作近况,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民众的卫生意识。
二是延伸管理区域。顺利接管了新城区块、南工业园区等环境卫生的保洁工作,派专人对国赤环线、九九回归林、焦山往前山陈方向主道路、紫东路永泰公寓等无人保洁的地段进行无偿接管整治,并安排日常保洁,今年新增保洁面积约110万平方米不含河道保洁面积、,受理各类投诉33起,办结率100%,满意率100%。清理建成区范围内零星渣土3200吨,已完成垃圾清运处置费收取180万元。
三是延伸监测范围。自6月份起,对机扫清运车辆全部安装gps定位系统共计27只,发放定位管理手机,安装行车记录仪37只,初步实施了“监控程序化,记录数据化”的目标。同时,积极与兄弟单位联系建立新城环卫基地一处,9月28日正式投入使用,大大改善了停车难的问题。对隔水江垃圾填埋场的污水管网实施改造,并按规定顺利纳管成功。并对场内道路进行改建整修。为了减轻环卫工人作业强度,提升保洁效率,新购10辆各类作业车辆、1只河道保洁作业船也顺利到位。
四是延伸职能范围。自2月份开始整治杨柳河、东坑、葛塘岙坑、施安坑、八都坑、长湖坑以及始丰溪城东湖大坝至新104国道线桥,上段东坑出口至104线桥,三茅溪高速出口桥至友谊桥,螺溪两岸道路,梅坦坑上段,小法溪上段,赭溪国清段,对所管河道及两岸卫生派沟机及拖拉机进行了大规模的清理整治,并按河段配备了每天9小时清理的保洁员。据统计,上半年共投入临时用工1500多人次,共清理生活垃圾680余吨,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工业废料、旧家具等废物720多吨,清理掩埋死猪156只。
三、抓重点,比成效,破专项性难题
1、加大环卫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推动赤城街道东区垃圾中转站运行。由于群众的强烈反对,该中转站选址十分困难,项目推进缓慢,造成垃圾清运、倾倒难。经多方协商,最终选定82线横潭坎村旁地块新建垃圾中转站。经过前期的预算、可研等编制,以及全程参与指导、监督,20xx年初中转站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基本缓解东片垃圾中转站比较突出的问题,提高保洁人员的工作效率,改善东区环境卫生质量。
二是加大全县垃圾中转站建设指导、督查工作。目前,我县各乡镇街道、共建有16座垃圾中转站。年初,组织平桥镇、白鹤镇、坦头镇、洪畴镇等相关负责人前往82线中转查看新设备的运行情况。后来又带领平桥镇、白鹤镇相关负责人前往海盐调研,充分了解各类垃圾中转站设备的运行情况。目前,已完成对平桥镇第三垃圾中转站、坦头镇第二垃圾中转站建设指导工作。洪畴镇、街头镇及白鹤镇中转站的新建及改造工作,均已通过招投标中心进行招标。
2、推进重点工程建设。
一是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改造工程。通过各种渠道比对价格,按照厂房提供的设备清单,将800多万的预算价格降到了最低。同时,在管网铺设阶段,积极与福溪街道取得联系,通过实地踏勘路线、主动上门做工作,5月中旬已完成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提升改造工作;污水管网也已全面完成铺设,经过三个月的调试,目前出水口水质已达到合同要求。
二是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工作。由于受到网上较多负面影响,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工程选址项目在政策处理阶段遭遇选址周边村民的反对。
因此,我们加大宣传力度,制作专题片,通过家电下乡形式播放;在天台报上连载相关报道;印发宣传资料20xx份;带领相关村前往临海、杭州垃圾焚烧发电厂参观。目前大部分群众已转变观念,理解和支持项目建设工作,福溪街道一个村已签订征地协议。
3、落实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各分管局长按分管范围,对口负责,具体办理,明确每件议提案的主办和协办科室,要求除第一时间短信告知外,采取上门沟通方式,面对面向代表、委员汇报办理情况,征求办理意见落实相应工作职责,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察,办公室配合做好沟通协调把关工作。今年我局共承办的议提案有15件,其中党代表提案5件,人大代表提案1件,政协提案9件,提案代表、委员满意度为100%。
行政执法工作个人总结篇4
近年来,我县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福建省森林条例》所赋予的职能,坚持大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提高全民法制观念和保护森林资源意识,依法规范林业行政审批事项,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做好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我县森林资源管理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
一、取得的成效
自20xx年以来,我县共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起,处罚违法人员xx人次,没收木材立方米,罚没款共计xx万元、木材变价款xx万元;其中盗伐起、滥伐起 、违法征占用林地起、违法运输木材起、非法收购木材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x起、非法收购、出售、运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x起、违反森林植物检疫规定x起、其它起。进一步健全完善林区治安防控体系,维护了林区安全稳定,有效地保护了全县森林资源的安全,促进了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发展。
二、主要措施
1、积极开展活动,大力加强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加大对林业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特别是湿地日、 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森林防火宣传月及保护森林资源专项整治活动中,各乡镇、各林业站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向全社会宣传有关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依法治林的重要意义,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2、注重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林业行政执法水平。为进一步提高全体林业执法人员的工作效率和业务能力,把学习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除常规抓好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上岗培训外,我局派出xx人参加了省总队、市支队举办的林业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进一步规范文书制作。结合工作实际,我局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开展了林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培训。
3、认真办理案件,进一步提高行政处罚案件质量。林业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实施林业行政处罚,基本做到实施处罚主体,执法人员,处罚委托合法,事实和证据认定清楚,运用法律、法规、规章正确,处罚决定和处罚程序合法,文书制作规范,案卷归档完整,案件统计和备案及时,确保了办案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4、认真组织实施,进一步确保森林资源的安全。为了确保森林资源的安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我县先后组织发动了春季森林防火、春季行动、打击违法占用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团伙、攻势三号等专项行动和集中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等一系列严打整治行动,对乱砍滥伐严重的区域实施重点打击,有效地打击了毁林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同时以案释法,教育了一大批群众参与爱林护林,共同维护林区治安稳定。
行政执法工作个人总结篇5
随着各地县域经济的发展,县城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群众对改善居住环境的呼声也日益高涨,城市管理已成为摆在城市管理者前的一个重大课题和严峻挑战。从某种意义上说,一座好的城市不是“造”出来的,而是“管”出来的。如果没有管理,道路建得再宽也会拥堵,小区建得再美照样脏乱。城市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城市的综合竞争力和群众的生活质量。作为一名城管执法队员,除了熟悉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我认为管理好城市还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打造独特城市文化和城市精神。
运用公关策略汇集民众力量,而公共关系运作核心之一,就在于如何借助媒体的传播力及活动的影响力进行积极有效的_引导,将民众的注意力、民众的情绪、民众的责任意识汇集到某一个点上,形成一种威力无穷的群体性力量,这种力量的介入将大大推动城市管理的进程,通过大量的城市管理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市民从了解城管法规到自觉遵守城管法规,潜移默化的陶冶人的思想情操,启迪人的文明意识并形成一种有利于城市管理的城市文化和城市精神。
二是创新工作方式,使城市管理形成长效机制。
现行的城市管理模式以运动式、突击式执法比较普遍,个体工商户与城管人员“打游击”。常态式、长效式管理机制不健全。存在这种现象是由于法律、法规设定行政强制措施不足,证据的收集成了难点,做出行政处罚又很难执行,所以本人认为首先,应该为执法队员配备照相机或摄像机,在做出具体行政处罚前进行充分的证据收集,给一些流动摊贩及违章个体工商户造成心理上的压力;其次,要堵疏结合从源头上根治,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充分考虑到流动摊贩的安置问题,即方便了市民又从源头上根治了流动摊贩;再次,城市管理职能中存在职责交叉及管理职能不规范,在执法中各自为政,形成了城市管理的混乱,“八个_管不了一个破草帽”的情况经常发生,严重阻碍了城市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所以我认为地方政府应该协调明确各单位的管理职责,才能使城市管理走上健康有序轨道,形成长效机制。
三是严格执法程序,使执法工作走上规范化。
由于在行政执法中疏忽了法定程序,导致行政诉讼及行政诉讼案件败诉,即损害了单位形象又在市民中造成了恶劣影响。所以我认为我们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应该注意:1.不颠倒法定程序;2.具体的行政行为以法定的形式表现出来(如:不能以口头通知代替书面告知或送达的送达形式);3.按规定的方式完成行政执法(如:主动表明执_份,对行政违法行为先取证后处理,不能先处理后取证等)。
四是加强队伍形象建设,把文明执法落到实处。
执法队伍的作风和形象是文明执法的前提,经常可以看到报道城管执法人员暴力执法,且不说报道是否客观,但其负面影响却是不可估量的。我们在执法中经常面对的是弱势群体,本着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他们进行多次教育后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才会进行相应的处罚,可是市民通常都只是站在同情弱势群体的角度。这就要求我们在执法过程中要更加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改变以往衣着不整,行为不端庄,满嘴粗话的陋习,在市民心目中树立城管行政执法队伍的新形象。
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说好一段话,做好一个法律文书”是文明执法的关键。反过来说文明执法是保护自身安全的“防弹衣”。因此,只有将文明执法贯穿于工作的方方面面,才可以使我们的执法环境得到改善,才会创造良好的执法氛围。“说好一段话,记住一段准确的法律条款,做好每纪录”,我们才能在工作中游刃有余,才能把文明执法落到实处。
五是细化自由裁量,使执法真正体现公平公正。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如不合理行使,会造成行政处罚“同案异罚”现象,客观上会影响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廉洁性。我认为我们应该在具体的执法工作中,将违法情节划分为轻微、一般、较重、严重等几类情况,对照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等因素确定行政处罚的幅度,并向执法相对人公开。这样将自由裁量量化、细化做出的行政处罚才能体现出行政执法的公平公正性,才能被当事人接受,才能被公众认可。
六是用情用理,使执法工作体现人性化。
执法过程中,只要思想工作做得好、做得细致,做到了行政相对人的心坎上,许多问题都会迎刃而解。耐性细致不怕麻烦的讲解及充分尊重行政相对人人格,与当事人进行充分的沟通,在发放的各类告知书中,附上相关法律、法规的条文等,使公正执法和执法效果得到统一,即缓解了执法氛围又收到了良好的执法效果。
七是增强协调能力,提高执法工作效率。
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许多问题需要各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才能解决。注重与各相关部门的联系协调,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配合支持,才能使我们的工作顺利进行并使工作效率得到提高。
八是规规范执法文书,健全执法档案。
规范的执法文书是法定程序是否合法的依据,也是保证文明执法的前提和条件。结合实际工作经验,充分讨论、不断完善执法文书格式、统一装订顺序,确保案件卷宗资料齐全规范,在规范整理文书中体现行政执法要领,不断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术水平,避免错案的发生及程序不合法导致的行政诉讼。
行政执法工作个人总结篇6
20xx年,景洪市旅游行局政执法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各项要求,围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标准,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坚持行政执法的公开、透明、公正,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全力做好旅游市场整治,全面推进依法治旅工作,促进旅游业又好又快地发展。根据景洪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报送20xx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总结的通知》(景府发电〔20xx〕5号)文件要求,现将20xx年行政执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市场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全面贯彻落实省、州关于旅游行业打非治违和打击强迫及变相强迫消费专项行动会议及全州第七次旅游产业大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旅游服务水平,维护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景洪市旅游整体形象。一是按照全市依法行政目标考核的有关要求,成立了由单位第一责任人负总责一手抓,执法大队长具体抓的景洪市旅游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旅游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形成了至上而下的行政执法监督、实施体系。并按照国家《旅游管理条例》、《云南省旅游条例》等相关规定,细化了执法标准、明确执法范围责任和执法程序,执法事项做到以事到岗、依法定责,将执法责任明确到每个具体岗位,确保了法律职责的有效履行。二是按照省、州、市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要求,市旅游局充分发挥市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多次筹备召开全市旅游市场整顿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部署工作任务并根据《景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景洪市旅游行业打非治违和打击强迫及变相强迫消费专项行动方案》以及《景洪市旅游行业打非治违和打击强迫及变相强迫消费专项行动方案任务分解的通知》,围绕规范经营行为,提供优质服务,提高游客满意率工作主题,按照强化责任、属地管理、部门协作、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方针,通过整合全市旅游行政执法资源,有计划、按步骤地开展日常检查和打非治违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促使旅游企业规范经营,有效治理了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问题。一是依法查处旅行社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变相转让经营权,零负团费,委派无资质人员上岗,擅自增加或减少旅游项目,不制作旅游团队行程计划书,团队拆散交给非营运资质的车辆或出租车运营等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二是整治和规范导游违规带团行为。对导游在带团过程中未佩戴导游证,未着当地少数民族服装,讲解中曲解少数民族文化和风俗习惯,引诱、欺骗、胁迫旅游者购买商品,私自承揽导游业务、擅自更改行程和降低服务标准等违规行为,依照相关条例由旅游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进行查处。三是开展旅游客运市场专项检查。对部分旅游景区(点)、宾馆酒店、旅游汽车公司、旅行社等旅游企业存在的回佣、旅游汽车不规范经营、景区(点)门票价格虚高、未取得旅游营运资质从事旅游客运业务等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和整治。四是强化景区(点)、购物点和机场专项检查。对景区(点)门票虚高、旅游购物点和水果摊点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欺诈行为,商务中心及旅行社营业网点的不规范经营行为,导游人员违规接送机行为等进行查处和整治。五是开展旅游市场检查周活动。按照《关于开展西双版纳旅游市场检查周活动的通知》要求,对辖区旅游企业开展了旅游市场检查周活动。有力地打击了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了旅游从业人员的经营行为,为建立旅游市场的长效机制和健康有序的旅游市场秩序奠定了基础。六是做好旅游投诉受理工作,畅通旅游投诉渠道,24小时为游客解答疑难问题及投诉,确保游客投诉渠道畅通,游客合理诉求得到解决。同时,依法积极稳妥处理好4.10 旅游道路交通事故和做好汽车公司驾驶员邀约上访、涉日游客平安统计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年共出动检查人员1909人次,出动检查天数224天,出动检查车辆224辆。检查旅游车辆2780辆,检查司导人员3778人,检查购物企业400次,检查景区(点)444次。发放宣传资料25426份,为游客提供旅游咨询服务344起。受理旅游投诉17起,结案率100%。查获违法违规案件193起,已办结183起,正在办理10起,结案率95%。通过集中行动和专项打击,旅游市场秩序明显好转,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违规经营行为有所收敛,服务质量得到有效提升,游客投诉得到及时处理,旅游市场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加强行业管理建设,服务水平迈上新台阶
结合政府四项制度的推行,不断提升行业内管理水平,一是配合州旅游局对全州1000余名导游人员进行年审培训,开展导游基础知识、导游业务知识等内容的学习考试,旨在提高导游人员的服务意识及职业道德。二是配合州旅游局对各旅行社的200余名外联人员开展以旅行社管理趋势与经营策略、旅游市场营销、旅游礼仪概述、旅游交际用语、公关基本礼仪等内容的岗前培训,通过培训使旅游从业人员增加旅游服务意识,提高职业道德,做到诚信经营。三是制定案件审查领导小组会议议事规则。明确案审议事程序,切实把依法行政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领域,对重大事项进行科学民主决策,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进行修改和完善,保证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四是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认真执行执法案卷的管理制度,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关检查记录、证据材料和执法文书及时归档,做到统一、规范。五是对案件采取网络、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累计公开123条,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六是采取执法人员每周开展案例分析、业务学习和案件审查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的会议学习的方式,把相关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吃深、吃透,熟悉并熟练运用到行政执法过程中和案件处理结果中,确保我局20xx年以来处罚案件无一例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建立建全行政执法体系
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强化行政执法体系建设。一是制定《景洪市旅游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试行)并下发到相关旅游企业。通过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排除不相关因素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干扰,杜绝违法裁量、随意裁量、滥用自由裁量的现象,并以此为突破口,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二是制定了执法人员上岗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等10个相关制度在内的景洪市旅游局行政执法责任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体系初步建成。
(四)规范、完善执法程序
按要求规范使用云南省旅游局统一执法文书。对查处的违法违规案件,一是填写立案审批表。对受理的案件进行初步核实,确认有违法事实的,对案件展开调查,向第一责任人提出书面审批文书。二是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事实或与案件有关的地点和物证场所进行查证并记录。三是进行询问笔录。执法人员为查明案件的事实,收集证据,而向当事人、证人或其他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并经过当事人的质证所做的记录,做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四是下发违法行为通知书。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告知当事人将要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应当享有权利的文书。五是填写案件呈批表。在下达通知书后,当事人未陈述申辩后执法机关作出的处理审批执法文书。六是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违法违规案件,根据情节轻重及景洪市旅游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文书。七是送达回执。将违法行为通知书、处罚决定书送交有关当事人证明受送达人已收到的凭证。八是填写结案审批表。对立案调查的案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履行或执行后,或不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在行政处罚案件结束后,履行结束时使用。九是填写案件首页。案件完毕后将案件材料装订成卷时所作的有关案件内材料总的提示封面。十是填写卷内目录案件完毕后将案件材料装订成卷时所作的有关的提示性文书。
一年来,市旅游局通过大力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确保执法人员无违法违规发生,旅游行政执法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有效打击了违法经营行为,为规范经营的旅游企业创造了更好的经营环境,维护了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
二、存在的问题和今后打算
一年来,市旅游局行政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了突出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现行的旅游法规不够健全,行政执法依据不足,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有一定难度;旅游市场行政执法涉及了交通、运政、公安等多个部门,需要协调联系单位较多,单靠旅游部门难以开展执法工作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今后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和落实:
(一)狠抓落实,完善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省、州有关文件精神,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健全旅游执法机构,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
(二)扩大宣传,营造氛围。建立舆论监测、引导、处置机制,积极关注舆论动向,对舆论的热点问题进行处置和引导。对旅游行业中涌现的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树立景洪市旅游行业的正面典型。对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损害我市旅游形象,扰乱我市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予以公开曝光。
(三)加强执法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及相关人员参加执法学习培训和旅游质量监督工作培训,认真学习有关旅游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提升干部职工依法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加大执法证件的管理力度,坚持持证上岗,按规定办理年度审验。正确认识依法行政与加快旅游业全面协调发展的关系,转变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人员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意识和能力,做到依法文明执法,树立旅游执法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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