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在写工作总结的时候,要能整理好自己的思绪,优质的工作总结是让我们及时发现自己存在的问题,并能够改正,以下是好文笔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区商务局安全工作总结6篇,供大家参考。
区商务局安全工作总结篇1
食品安全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直接影响着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在州政府和州食安委的领导下,我州各级商务部门十分重视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把食品安全工作列为商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加以贯彻落实。2018年,xx商务部门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与群众利益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努力推进我州“放心肉”工程建设。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稳定机构,完善制度
为确保州委、州政府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部署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及《食品安全法》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我局成立了由局长、分管副局长及市场秩序科、市场体系建设科、贸发科、法规科组成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和组织开展全州商务部门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并建立和完善了《xx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制度》、《屠宰厂卫生制度》、《xx商务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xx商务局食品安全管理监察制度》、《屠宰执法监督监察人员管理办法》、《xx商务局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肉品卫生检验规程》、《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xx商务局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xx商务局食品安全巡查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初步建立起了全州商务系统的食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了制度保证。
二、早安排、重防范,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
生猪定点屠宰作为一项利国利民的“食品放心工程”,为推动和促进其规范发展,我局极为重视对此项工作的监督管理,始终把它列为商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今年,结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我局进一步加大了对生猪定点屠宰的管理力度。
一是结合实际,明确了今年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重点和任务目标,并与各县签订了《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各县务必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2018年市场商品供应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对商务系统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做了具体安排和部署,有力地推动了商务部门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是根据州食安委要求,我局年初制定下发了《xx商务局2018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规定了商务系统开展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整治工作的重点、内容、任务、措施和必须达到的目标。除组织48人次完成每年两次的常规检查外,我局又由分管领导带队,相关科室参与,对我州的活体猪、冻肉储备以及全州生猪定点屠宰厂的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
三是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今年我局下发了《xx商务局关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的通知》、并会同xx公安局、农业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联合转发省商务厅等6部门《关于深入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强化肉品卫生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的通知、《xx商务局关于开展生猪定点屠宰厂(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xx商务局关于做好中秋国庆“两节”市场供应及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xx商务局关于全面检查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落实质量管理制度情况的紧急通知》、《xx商务局关于开展生猪定点屠宰厂(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xx商务局关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等。在省、州的高度重视下,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本地区生猪屠宰管理,督促各定点屠宰厂强化宰前检疫和质量检验,坚决禁止病猪、死猪上线屠宰。由于管理、措施、监督、宣传到位,今年以来我州尚未发生一起病害猪肉从定点屠宰厂流入市场的事件;
四是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和按照国家“食品放心工程”要求,建立了全州生猪定点屠宰厂档案资料,目前,正准备对其实行星级评定管理制度,以促进我州生猪定点屠宰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发展。11月5—10日由李副局长带领相关人员到各县进行督查。截止目前,全州商务部门共出动检查人员240人次,检查企业382户次,检查市场40个次,均未发现私屠乱宰、注水肉和病害猪肉上市现象。
三、加强对市场及重点企业的检查力度
按每年检查不少于4次要求,州、县商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检查和督查工作。今年以来,已分别在春节、州庆、清明节、中秋、国庆等节日前对全州八县的各定点屠宰厂、超市和重点市场等相关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全州共出动检查人员180人次,累计检查生猪定点屠宰厂(点)51个,商品市场30个,超市20个,农家店180个。通过采取日常监管与巡查打击相结合的工作方式,保证了食品安全监管到位。
四、积极推动酒类流通管理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酒类流通管理条例》,制定完善了“酒类流通随附单发放管理制度”。结合商务行政管理部门人少事多实际,委托xx餐饮与美食协会参与“随附单”的发放和管理工作。并将发放和管理要求登报公告。目前,申领“随附单”和备案工作正在办理。
五、认真抓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努力构建农村安全消费网络体系
督促和指导“万村千乡”承办企业严格按国家“两个规范”的标准和要求改造建设农家店。目前,全州乡镇农家店平均覆盖率达100%,村级店行政村覆盖率达60%左右。
为保证农家店食品消费安全,我们督促“配送中心”进一步加大配送商品的质量,提高配送率。所建配送中心和农家店都与县经济商务局签订了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协议,有力保证了农村商品的质量和消费安全。
六、重视节日市场食品供应和消费安全
早安排、早准备,及时对 “春节”、“清明”、“ 五一”国庆、中秋等节日的食品供应和消费安全作了具体部署,采取有力措施,保障节日市场肉食、粮油、活禽、水产品、鸡蛋、酒类、蔬菜、水果等生活必须品供应和消费安全。加强节日期间的检查力度,启动重大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和供应日报制度,及时向州食安委办公室和省商务厅报告我州商务系统食品安全工作动态情况。努力做好节日消费动态监测,保障节日消费安全。到目前为止,全州商务系统监管领域和环节没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七、积极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顿,努力推进“放心肉”工程建设
为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加快我州“放心肉”工程建设步伐,进一步规范定点屠宰行为。一是对州内的定点屠宰厂进行深入细致的信息采集和调查;二是完善活体猪和猪肉储备制度。指导企业规范养殖、标准建厂。使我州的省级猪肉储备量达到活猪7000头,猪肉320吨;三是对生猪无害化处理实行全程监控制度,坚持生猪定点屠宰周报制度;四是加强市场巡查,随时保持对私屠滥宰的打击力度。以上措施进一步提高了我州上市肉品质量。
八、存在问题
总体上看,商务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经过多年的努力,逐步建立起了相关的监管制度,完善了相关的工作措施,也取得了一些经验,但由于受一些客观因素的制约和条件的限制,工作中有的问题还没有很好的办法去解决和推动。主要表现在:
(一)我州生猪定点屠宰厂(点)大都是以原国有食品公司为基础建立起来的,普遍存在规模小、设备简陋,经营方式单一,厂区布局零乱等问题。
定点屠宰厂由于受辖区范围生猪屠宰数量的限制和成本上升、收费过低(2009年底省发改委发文,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收费可到30元,但我州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基本无法执行新标准),稳中有降生猪定点屠宰收费可导致经营户入不敷出,经济效益差,无力添置和改造屠宰设备,屠宰条件差,检测检验设备不全,环保不达标等问题普遍存在。
(二)技术力量薄弱。
目前,各县商务系统食品安全工作人员大多数是兼职,而且基本没有参加过正规培训,熟悉政策的多,掌握商品检验技能知识的少,直观检测经验不足,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工作经费不足,行政执法人员少的问题依然突出。
商务部门经费来源渠道单一,仅靠财政拨款,没有任何收费项目。州、县商务局普遍都受经费不足所困扰。同时,各县人员变动较大,抽调突击其它工作频繁,满足不了食品安全工作点多面广、经常巡查监测需要,不同程度的影响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酒类流通企业备案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虽然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人,但由于具体工作人员大都承担着多项业务工作,特别是县级商务部门,整个商务管理工作只设有一个股室,仅1—3人,从而导致对酒类流通企业的普查断断续续,影响了对酒类流通市场进行专项整治的安排部署。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后,部份食品安全监管对象认为,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已明确工商部门为主体,商务部门管理食品安全工作没有法律依据,配合检查、提供抽样、报送信息的积极性明显不如上年,给商务部门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增加了不少困难。
九、下步工作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与工商、公安、质监、农业等相关部门的沟通,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切实做好生猪屠宰加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督促各县指导和帮助各定点屠宰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严格要求屠宰企业按《生猪屠宰操作规范》进行屠宰,确保上市肉品的质量;二是加强对肉食品市场的监管,继续保持和加大对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病害猪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三是以扩大内需、拉动消费为契机,千方百计争取中央、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全面改造提升生猪定点屠宰厂加工设施和检验设备,改善加工条件,优化加工环境。
(二)继续推进酒类流通企业登记备案工作。
尽快在全州实行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构筑酒类食品消费安全防线,为下阶段开展酒类流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做好准备,打好基础,努力规范酒类流通管理。
(三)继续积极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建设。
引导和鼓励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的龙头企业向农村市场延伸销售网点,建立规范的农家店,组织质优和合格商品供应农村市场,不断提高农村商品供应质量,为促进农村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奠定基础。
区商务局安全工作总结篇2
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我局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和中心任务,作为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党和政府形象的大事来抓。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商务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我局全面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开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经过艰苦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我局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监管力度
为了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监管,我局加强执法检查,坚持“内管外查”的工作方针,从生猪屠宰的源头抓起,严格“两证”、检疫、检验制度,对屠宰场内的检验、卫生消毒、运输等设施进行定期检查,严厉打击了私屠滥宰、白板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同时,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明确工作重点,严格规范屠宰企业的经营行为,建立健全生猪疫病标识追溯制度,统一的台帐和证章制度,对私屠滥宰等行为的投诉举报制度,对流通环节以制度形式进行程序监控,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现象,私屠滥宰现象得到遏制。在重大节假日或其它地区有重大疫情发生时,我们坚持对生猪屠宰场实行“日报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意识,及时掌握生猪的产地和数量,确保节假日、疫情控制期市民们吃上优质肉、放心肉。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
我局依照国务院和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生猪定点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指导思想、工作职责、整治内容、整治目标等,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同时组织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负责人召开肉食品安全工作会议,认真学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商务部、省商务厅和市局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负责人的社会责任感及肉食品安全防范意识,提升其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杜绝了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生猪定点屠宰监管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为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规范生猪屠宰行为。一是督促和指导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一步健全完善生猪进出厂检验检疫、台账登记、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二是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生猪屠宰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进行屠宰,对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生猪在出厂前做好相关记录,并按规定加盖检验检疫合格印章方可出厂销售,对经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流入市场销售。
(三)强化规范屠宰,突出重点,严格检查。
在专项整治中,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开展生猪屠宰及肉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内生猪定点屠宰厂重点检查了肉品检疫检验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台账登记情况、屠宰操作规程规范情况等。严厉查处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和违反《生猪定点屠宰条例》等扰乱屠宰行业和猪肉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通过抽查,未查出有“瘦肉精”的生猪及肉制品、病害及注水猪肉流入市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企业提出了整改意见,并下发了整改通知,对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四)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在活动开展以来,充分利用信息报送、网络发布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采用宣传活动标语和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参与开展了食品安全活动周宣传活动。此次专项活动共悬挂宣传横幅2幅,发放各种宣传资料500余份。
二、加强酒类市场工作的监管力度
今年,我局酒类商品市场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工有关精神,以整顿酒类市场为重点,严把市场准入关,狠抓《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活动,逐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酒类商品市场。
(一)做好酒类产销许可证的核发工作
为规范我县酒类行业的经营主体资格,维护酒类市场的正常秩序,根据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的规定,认真做好酒类产销许可证的核发工作。今年度新办酒类产销许可证39家。通过换发证进一步加强对酒类经营企业主体资格、经营范围、经营条件和经营地址等的清理工作,依法查处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对于证照不符者,要求其办理换证手续;对已停止经营业务企业的酒类产销许可证予以注销;对办理的证件,进行年检,确保证件登记内容与实际情况相符。逐步建立健全全县酒类生产、经营企业基本情况档案。
(二)坚决溯源制度,规范经营行为。
严格执法,以检查随附单制度、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执行情况为重点,今年我局已向酒类批发户企业发放随附单57本,向酒类经营者发放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警示标志195张。通过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对随附单填写不规范。在检查中往往看到有相当一部分经营者随附单填写内容不全,或不填备案登记号或未加盖企业有效印章。
二是对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警示标志的警示作用认识不够,张贴位置不符合要求。有一部分经营者找种种理由不将标志张贴到醒目位置,致使标志的警示作用难以充分发挥。
针对出现的问题,我们积极应对,对随附单的填写进行现场指导,加大对《随附单》的宣传力度,对相关经营者进行培训,保证《随附单》制度深入实施;同时运用教育、督促、处罚等手段,教育经营者自觉执行不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规定,严肃查处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行为,并在醒目位置明示警示标志。
(三)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维护市场秩序。
全年我局出动执法人员475人(次),车辆112台(次),共检查酒类商品零售商381户(次),酒类批发户13家(次),查封过期和不合格酒类商品127瓶,销毁不合格酒类商品354瓶,检查生猪屠宰企业12家(次),检查生猪销售摊位254户(次)。责令停业整改21户,出具《责令整改通知书》21份,行政处罚11起。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执法力量薄弱,执法队伍有待于加强。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
二是生猪定点屠宰及肉品市场监管牵涉职能部门多,消除监管死角,净化肉品市场,高效开展稽查工作难度过大。
三是乡镇定点屠宰工作全面展开难度较大,特别是边远农村地区。其人口稀散,实施定点屠宰后,成本提高,肉品价格上扬,老百姓难以接受。
四是酒类商品经营点多面广,经营规模普遍较小,加之小店时开时停,这就加大了执法监管的难度。
四、20xx年工作打算
(一)切实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切实按照商务部和省商务厅“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确保肉品质量安全”的指示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定点屠宰向纵深发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保障肉品质量安全。
一是加强定点屠宰规划管理,加快机械化屠宰进程。进一步提升改造机械化屠宰,逐步淘汰和关闭落后的手工操作,实行规模化经营,规范化发展。
二是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瘦肉精”猪、注水猪、病害猪等违法行为。加强与各部门合作,发挥各自管理职能的优势,强化日常监管,开展定期不定期的联合检查活动,从严查处不法行为。建立多部门猪肉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调机制,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形成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不出现生猪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三是全面推行肉品品质强制检验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督促和指导生猪定点屠宰场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学习检验业务知识,提高检验人员检验能力。
四是完善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生猪屠宰管理和屠宰场内部管理各项制度,严格屠宰厂设立和退出制度、生猪及肉品运销和检验检疫制度以及执法检查制度等。
(二)强化酒类市场监管工作。
一是强化舆论宣传。进一步强化对《条例》、《办法》及酒类商品知识的宣传咨询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鉴别能力和自我防护意识,增强酒类企业依法经营的意识,提高消费者自我维权的能力。同时和新闻媒体合作,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定期公示整治结果。会同工商、质检等部门对辖区内销售的酒类商品进行抽样检验,特别是对诚信经营者及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监测结果定期在新闻媒体及时予以曝光,从而形成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良好氛围。
二是严格市场准入。要建立严格的酒类商品备案登记、随附单制度和购销登记制度,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进销货台帐,做到票随货走,货票相符,对来源不清,销售去向不明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酒类经销商须从证照合法的生产、批发企业购进酒类商品,从而依法规范酒类商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建立健全规范的酒类商品市场体系,完善酒类商品质量准入规则。
三是加强对酒类商品广告的管理。对新上市的酒类商品,必须持相关资料到县商务局登记备案,持有《酒类商品备案登记表》后,方可进行广告宣传销售。
四是加大随附单的查处力度。按照程序对证照齐全的经销户发放随附单,工作向一线倾斜,对零售经营户加大随附单的`查处力度。由零售商向批发商索取《随附单》,批发商向生产厂家索取《随附单》,逆向查处,顺向管理,充分维护“三者”的合法利益。
五是建立市场管理的长效机制,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大整治查处力度。
区商务局安全工作总结篇3
(一)监管体制机制
根据工作职能和实际情况,分别制定了《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和《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全局工作目标管理,把严格执行食品安全事件责任追究制作为防止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重要举措。并分工落实到各相关业务股室,形成全局上下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首先,我们根据《条例》相关规定,建立并执行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专职人员具体抓,全面掌握实际情况,及时解决问题。其次,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我局与各责任单位(生猪定点屠宰场)、各酒类销售企业签订了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了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目标、任务,层层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加强了对生猪定点屠宰场、酒类销售商的日常监督管理。
(二)行政许可
为进一步理顺生猪屠宰和酒类批发行政许可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等行政许可法律、法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许可与酒类批发许可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三)日常监管
1、生猪定点屠宰:我局积极开展生猪定点屠宰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是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执法大队每天都不定时的对城区各市场进行多次的监督检查,严格查证验物;对饭店、食堂随时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教育警告处罚;对村庄市场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节假日更是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行为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公开的进行处罚。
2、酒类管理:我局在酒类流通管理方面强化了日常监管,坚持开展《酒类流通随附单》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坚持开展节假日酒类产销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坚持进行酒类质量市场抽检;坚持不定期日常巡查执法制度;坚持宣传酒类管理政策法规。
3、完善酒类流通管理体系。我局综合执法大队通过严把市场准入关,强化监管,加大扶优扶强等服务措施,发展一批上规模、上档次的酒类生产和流通企业。通过行业规划,增强企业的自我发展能力,形成良好的发展竞争机制,不断提高我市酒类品牌的知名度和信誉度,培育出张飞糊酒等具有浓郁地方特色、有知名度的酒类品牌。
区商务局安全工作总结篇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xx〕20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全省严厉打击食品非法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在全县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顿活动,规范市场经营秩序,让广大消费者吃上“放心肉”。现将我局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1、成立组织。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为加大综合执法的协调领导力度,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县长为组长,县商务局局长为副组长,公安、财政、农委、卫生、工商、质监、药监为成员的xx定点屠宰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按照市县的总体要求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2、职责分工。
①县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公安、农委、财政、卫生、工商、质检、药监等部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不法行为,要监督生猪屠宰企业严格执行入厂检查验收、宰前静养观察、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肉品冷藏吊挂运输等制度;推行生猪屠宰企业和生猪养殖基地挂钩制度,扩大生猪屠宰企业自养或协议养殖生猪规模;推动生猪屠宰企业完善内部可追溯系统,如实记录从生猪进场到肉品出场全程信息。
②公安部门要与各监管部门深化联合打假机制,严厉打击私屠滥宰、销售私宰肉、无检疫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章猪肉和利用病害肉等不合格猪肉制售肉制品的行为等违法犯罪活动。
③县财政部门要支持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和“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
④县农委要加强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等投入品的监管,加大对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及滥用兽药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严格做好防疫条件审查及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等工作,监督做好病死猪的无害化处理工作,指导生猪养殖场健全完善生猪养殖档案,积极推进生猪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基地及动物标识和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逐步提高规模化养殖的比重。
⑤县卫生部门要会同农委、商务、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大力宣传有关食品安全标准。
⑥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严厉打击销售私宰肉、无检疫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章猪肉的行为,发现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积极推行“场(市场)厂(屠宰厂)挂钩”和猪肉挂牌销售管理制度;监督肉品经营者执行索证索票和台账制度,如实记录肉品来源和流向。
⑦县质检部门要监督猪肉制品生产企业严格执行入厂猪肉等原料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坚决打击利用病害肉等不合格猪肉制售肉制品的行为,发现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⑧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监督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各类集体食堂,严格执行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妥善保存进货记录、票据等相关信息,确保所使用的猪肉产品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二、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
为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达到政府、部门、企业、市民都重视的目的,我们加大了宣传力度,我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新闻媒体,有声有色、大势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先后会同县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农委、工商局等部门在小市口开展了《食品安全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宣传活动。并在广场、主要街道、农贸市场悬挂宣传条幅135条,发放《肉品知识问答》等宣传资料3万余份。宣传活动的开展为专项整治营造了良好的气氛,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得到了市民的一致好评。
三、强化食品安全和生猪定点屠宰监管
一是组织开展了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县生猪定点屠宰场、肉品交易市场和集体用肉单位进行了综合执法检查。今年共组织联合检查20次,部门检查28次,出动执法人员352人次,立案查处案件1起,移送工商部门处理6起,取缔私屠滥宰窝点1个。我县今年共屠宰13万头,通过对生猪检验(疫)共检出病害猪403头,屠宰生猪的残渣约4500公斤,这些残渣每天各屠宰场都加入燃烧炉内与煤共燃,没有流入市场,没有产生地沟油,收缴不合格肉品295公斤,目前已全部无害化处理完毕,并对有违规的定点屠宰场进行了停业整顿和罚款。与各生猪定点屠宰场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生猪屠宰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各屠宰场向社会公布了《肉品质量追溯及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二是根据国家和省、市、县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资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有关文件要求,成立了xx食品流通环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资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公布了商务局举报电话和工商局举报电话;三是深入苏果超市、安德利购物中心、万客隆大卖场等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和26家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督导企业按照有关文件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切实有效开展自查自纠,力求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四是我局按照市局xx政府的工作安排,在“五一”、“中秋”、“国庆节”、“元旦”、“春节”期间,集中开展了食品卫生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定点屠宰场及食品,同时还定期和不定期地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制售病害肉、注水肉等违法行为的工作。
二是我局配合卫生、工商、质监、食药监、农委、公安等部门对全县农村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万村千乡”农家店、各生猪屠宰厂(场)、农村小卖部、城乡结合部、车站、学校周边、旅游景区等为重点,集中执法力量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排查。对食品生产经营中故意使用非食品原料的,坚决依法吊销相关证照;对制售假劣食品涉嫌犯罪的,要坚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各屠宰企业都要制定相应的地沟油管理制度和措施,在检查中,未发现屠宰企业与餐饮业以及专门收购单位签订的“地沟油”收购协议的,也未发现从事炼制地沟油的相关单位和企业。
四、存在的问题
由于生猪定点屠宰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存在一些实际问题:
1、在开展生猪屠宰管理工作中,执法力度不够,主要一方面是我局执法人员少,工作量大。另一方面是缺少工作经费。
2、目前,全县部分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场仍采取“一口锅、一把刀”的手工操作方式,加工工艺落后,卫生状况也不容乐观。
3、少数私宰者与用肉单位进行“场外交易”,直接把私宰肉混在从屠宰场出来的猪肉里一起送货上门,这种做法更加隐蔽,更难查处。可以说,肉类的多元化销售方式使私宰分子有了较大的生存空间,如何标本兼治地堵住这些漏洞确确实实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五、20xx年工作的打算
1、我局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以及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要求,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对全县26家屠宰厂(场)、农贸市场、超市、购物中心的检查力度,做到边整治、边检查、边总结、边推广,努力做到不留空白和死角。要加快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推进综合执法,重点加大对城区、各镇的执法力度。要按照商务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的肉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领导,健全办事机构,充实执法人员。
2、加强部门协调和部门联动,形成对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对生猪屠宰日常监管的合力。生猪屠宰管理的工作面广,涉及到多个部门的职责,是一项系统工程。明年,要加强与工商、卫生、食监、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互通情况,资源共享,共同将生猪屠宰管理工作职责落到实处。
3、在“两节”期间,我局联合相关部门深入开展食品市场执法检查,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切实加强薄弱环节监管。要结合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瘦肉精”、“地沟油”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宾馆饭店、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区域,加大对酒类、肉类、食用油、米面制品等热销种类食品的市场巡查力度,强化联合执法机制,严查重处违法行为。加强对小作坊、小摊贩、畜禽屠宰、临时食品加工点等场所的监督管理和食品展销、促销等活动的执法检查,努力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
4、我局按照市、县食品安全委员会要求,严格落实“两节”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严肃值守纪律,扎实做好应急防范工作,对于突发的食品安全事件,要在第一时间组织核查处理,最大限度、最快速度降低危害。要抓住“两节”期间人流集中的时机,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普法教育和科普宣传,积极动员公众参与社会监督,引导科学理性消费,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祥和的春节。
5、加大对各乡镇屠工的业务和法律法规培训工作,建立屠工有效管理机制,落实屠工责任制。
6、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净化市场环境。在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继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规范肉食品市场流通秩序,大力营造和谐、有序的肉食品市场发展环境,让全县人民吃上“放心肉”。
区商务局安全工作总结篇5
20xx年年度安全工作计划书是为加强安全管理,完成安全管理目标,强化安全意识,有效控制各类伤亡和其它重大安全事故,预防或减少一般安全事故,服从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强化监管,深化整治,夯实基础,细化责任,严格执行。以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式推进安全生产,进一步完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企业长周期安全运行。
20xx年安全工作重心:“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动手,综合治理”为安全生产方针,“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为安全管理原则,健全和落实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奖罚分明,杜绝违章、违纪现象,确保安全生产,以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特制定20xx年年度安全工作计划书。
一、20xx年年度安全目标:
1、人身伤亡事故为零。
2、火灾事故为零。
3、爆炸事故为零。
4、生产事故为零。
5、设备事故为零。
6、“三废”排放符合国家标准,污染事故为零。
7、急性中毒事故为零。
8、职业病事故为零。
9、轻伤率小于3‰。
10、安全隐患的整改率达100%。
二、20xx年年度工作要点:
(一)通过技术进步促进安全生产,实施装置和过程的安全性配置改造,提高装置本质安全水平。
1、配合车间进一步完善工艺措施安全性以及极限操作的评估机制,从危险操作着手,抓好平稳操作,逐渐树立系统地平衡操作的观念,适当的进行系统改进、
2、抓好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工作,探索新工艺、新技术的应用,确保项目建设、运行安全。
3、对企业内特种设备定期进行安全检验,并做资料保存和做好台帐,对检验时有问题的特种设备要及时停用或检修,并有计划地更换相应的设备或管线。
4、继续抓好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进一步完善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措施,在重大危险源及关键要害部位,增设醒目的安全标识。加强厂区道路整治,确保危化品运输安全。
(二)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完善安全组织和管理体系,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管理,并保障有效实施。
1、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的目标责任制管理,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的岗位,谁负责;谁违章,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层层落实,加强监督,严格考核。
2、实施全过程风险管理。完善风险评价组织,加强作业活动的危险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价,切实落实各项风险控制措施,对重大风险要制定风险削减计划并予以落实(过程改进),确保作业活动的风险在可承受范围内。组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评审,实现管理承诺,保持体系持续合规、有效运行。
3、认真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对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完善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记录台帐。按时完成、改进各项工作。
4、认真贯彻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5、严格执行企业《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强化各项监控措施,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平稳运行。并深入继续开展消除危险源的工作。
6、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责任,保证安全所必须的投入,做到组织措施、管理措施、技术措施的认真落实。
7、强化现场安全管理,认真抓好危险作业的管理,严格审批程序,作业单位领导和相关管理部门要加强作业过程监控,加大监护力度,节假日和特殊时期作业单位领导必须坚守现场,确保作业安全。
8、合理进行工作安排,加强协调、沟通,抓好跨区域作业、交叉作业、工作变动时段的管理。
9、严格执行企业检修制度,加强检修管理,夜班原则上不安排检修,特殊情况如涉及安全而进行的检修,必须坚持有关领导到现场,组织协调指挥检修工作。紧急情况下,检修单位值班领导应及时采取临时措施,并立即通知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到场确定检修方案。
10、严格按照企业《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组织开展综合、专业、节假日等各种安全检查活动,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各单位应按时完成厂部下达的隐患项目,并将隐患整改情况书面报安环科备案,纳入年终考核。
11、严格执行外单位来厂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协管规定,明确安全生产条款和责任,并加强监督。
(三)加强全员安全技能、意识的培养和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1、加强新进厂职工三级安全教育。以及复工、换岗、转产职工和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投产前的安全教育工作,使之掌握基本安全生产技能,合格上岗。
2、抓好危化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人员的危化物品操作处置技能和安全意识。
3、抓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取证、复审,保证100%有效持证上岗。
4、组织开展班组安全活动,抓好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学习和日常安全教育。以车间为单位组织职工学习企业修订后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标准化相关规定,明确各自安全职责,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提升管理水平。
区商务局安全工作总结篇6
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我局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重点从与民生息息相关的生猪定点屠宰和酒类管理工作入手,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颁布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商务部制定下发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扎实工作,严格监管,坚决整治违法经营行为,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我局1—9月份所做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政策法规标准建设
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食品安全事件责任追究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食品安全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进一步提升我市商务领域食品安全水平,促进屠宰、酒类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一)监管体制机制
根据工作职能和实际情况,分别制定了《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和《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全局工作目标管理,把严格执行食品安全事件责任追究制作为防止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重要举措。并分工落实到各相关业务股室,形成全局上下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首先,我们根据《条例》相关规定,建立并执行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专职人员具体抓,全面掌握实际情况,及时解决问题。其次,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我局与各责任单位(生猪定点屠宰场)、各酒类销售企业签订了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了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目标、任务,层层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加强了对生猪定点屠宰场、酒类销售商的日常监督管理。
(二)行政许可
为进一步理顺生猪屠宰和酒类批发行政许可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等行政许可法律、法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许可与酒类批发许可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三)日常监管
1、生猪定点屠宰:我局积极开展生猪定点屠宰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是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执法大队每天都不定时的对城区各市场进行多次的监督检查,严格查证验物;对饭店、食堂随时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教育警告处罚;对村庄市场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节假日更是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行为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公开的进行处罚。
2、酒类管理:我局在酒类流通管理方面强化了日常监管,坚持开展《酒类流通随附单》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坚持开展节假日酒类产销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坚持进行酒类质量市场抽检;坚持不定期日常巡查执法制度;坚持宣传酒类管理政策法规。
3、完善酒类流通管理体系。我局综合执法大队通过严把市场准入关,强化监管,加大扶优扶强等服务措施,发展一批上规模、上档次的酒类生产和流通企业。通过行业规划,增强企业的自我发展能力,形成良好的发展竞争机制,不断提高我市酒类品牌的知名度和信誉度,培育出张飞糊酒等具有浓郁地方特色、有知名度的酒类品牌。
三、专项整治开展情况
(一)生猪定点屠宰工作:
1、采取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手段取缔私宰屠商,城区统一归口机械化定点屠宰场屠宰,让人民吃上“放心肉”。我们本着构建和谐社会,提倡人性化的安置办法,重点以疏导、安置、瓦解为主,加强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
2、加强屠宰企业的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对我市所有生猪定点屠宰场点实行目标管理考核。8月份,我局组织对全市所有定点屠宰场(点)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做得好的3家定点屠宰企业进行了表彰,对场地建设差,不符合“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定点屠宰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的通知。坚决打击私屠滥宰,严禁“注水肉”、“病害肉”和含“瘦肉精”的肉品上市销售等违法行为。1—9月份,在生猪定点屠宰工作方面,开展联合执法行动20多次,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拘留5人,打击取缔私宰窝点7家,共缴获“注水肉”、“病害肉”共计9000多公斤。
3、对我市生猪屠宰的运行状态随时进行监控,每月都制订生猪屠宰运行监测表,使生猪屠宰监控做到常态化、规范化、日常化。
(二)酒类管理工作:
1、对大型超市、专卖店、大型餐饮企业、批发企业进行了重点整治。7月25日晚上,我局酒类、成品油、药品流通管理综合办公室与商务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台次,对华天酒店、新世界大酒店、皇都ktv等大型娱乐场所进行了酒类安全突击检查,重点检查进口酒、红酒、啤酒。在检查过程中,新世界大酒店的新野会ktv经营较规范,具有酒类零售备案登记证,包厢都贴有“不得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警示牌,并有“酒类流通随附单”。个别经营不规范,经营的酒类产品无证、无单,包厢又无警示牌,我局下达了整改通知,并全程进行跟踪。通过此次夜间突击检查,实现了我市酒类监管到位不留“死角”。今后,我局将不定期对娱乐场所进行酒类安全突击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我市娱乐场所的酒类消费安全及经营秩序。
2、完善管理机制。规范酒类许可备案档案,为进一步规范酒类管理,我们组织专人对酒类许可档案、零售备案档案、“放心酒”经营档案、违法查处档案进行了全面清理归档,建立诚信经营和违规“黑名单”台帐,进行跟踪管理,规范酒类管理行为,提高酒类管理水平。
四、保障条件和能力建设
(一)执法队伍建设
一是为加大食品安全工作的力度,我局由商务执法大队管理食品安全的工作职责,因人员编制过少,又临时聘用了20名执法人员,调整了人员,充实了力量,添置了办公设备,组建了一支高效、有力的食品安全监管执法队伍,确保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喝上“放心酒”。
(二)有奖举报制度
我局建立了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商务领域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只要举报的违规违法属实,有举报奖励,举报电话:4772668.
(三)宣传、教育培训
紧紧围绕《食品安全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及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为目标,广泛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普及教育以及各类食品行业教育活动,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责任意识和产品质量意识。
五、食品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是日常执法力量薄弱,商务执法监管范围点多面广,监管难以到位,工作难度和压力比较大。二是我市食品检验、检测体系不健全,检测仪器和检测人员欠缺,检验、检测手段滞后,无法对假冒伪劣商品、食品进行及时检验、检测和鉴定。如“注水肉”、“瘦肉精”等检测需送衡阳等地方检测,导致执法成本较高。三是酒类流通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特别是批发经营秩序和乡镇散装白酒销售还要进一步加强监管。
六、食品安全工作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民食品安全意识。我局将继续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建立信息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大张旗鼓地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群众知晓食品监管的意义和目的,宣传整治成果,继续曝光典型案例,树立典型企业,使食品安全工作深入民心,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加大协调配合力度,进一步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食品安全工作涉及面广、监管环节多,我局将继续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精力,按照商务部门的职能职责,强化措施,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实现商务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全履盖。三是加大检查执法力度。继续加强屠宰企业和酒类市场的市场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注水肉”、“病害肉”和含“瘦肉精”的肉品上市销售、制售假冒伪劣酒等违法行为,确保肉类、酒类商品质量安全。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秩序,逐步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监管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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