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的核心在于思想的碰撞与灵感的激发,而非单纯的篇幅较量,读后感的写作过程,让我们学会从不同的角度看待问题,拓展了思维的广度,下面是好文笔小编为您分享的写两百字的读后感推荐7篇,感谢您的参阅。
写两百字的读后感篇1
我得为余华的《活着》写一篇读后感。有哪本书比《活着》更有意义,能更好地有感而发呢?是《青春之歌》,是《兄弟》还是《冷山》?《活着》,一个悲惨的故事。虽然不会像看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时哭得稀里哗啦的,但看《活着》会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一种不肤浅的感觉,一种看了让人深感悲凉凄惨的感觉。这书看过很久了,但余华那淡淡的文字,平凡的故事,还是令我难忘:一个小村,一座小城。还有主人公福贵。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而世上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爱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跑去结束自己的生命。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希望,于是他们也选择了在这个世界上消失。亦有些人,在碰到丁点儿大的困难时,选择了后退,后来他们觉得退缩也不是解决方法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小时候,我曾想过自杀。自杀,现在一想,咳!一个惊心动魄的词语!那是小学时,我的数学糟透了,每天都要被数学老师罚留堂。我写的作文在语文老师的眼里永远都是次等货。那段日子真令我活得心惊胆战的,每天都期待着可爱的老师们不要当着全班五十多位同学的面对我一个人实行鞭策,但老师们还是这样做了。
我没了面子,没了自信心,没了立足之地,没了表现自己的机会,没了一切。世界没有了任何色彩。但我还有一条生命,活生生的。我想结束她,结束了她我就可以逃开一切。但当我站在家里阳台向下望时,当我一步一步爬上长城时,我突然发觉,我并不想死。若我想死,我早就可以跨出阳台上的栏杆一跃而下,在长城上可以将扶紧栏杆的两手松开,往后一躺……那是多么触目惊心哪!我不想死了。后来我找回了自信心,找回了面子,有了立足之地,大家对我有了几分羡慕,自然有了表现自我的机会。我的心情如同拥有了一切一样兴奋。庆幸当初我没有做愚蠢事儿啊!
写两百字的读后感篇2
在一次语文课上,语文教师带领我们学习了《芦花荡》这篇课文。
这篇课文故事情节很长,但却充满诗情画意,在那种抗日战争的年代里,讲述了一个老英雄的自信和自尊。
夜晚,在那神经崩紧,阴森黑暗的大苇塘里,总会有一个勇敢的老头在淀里撑着小船来去自如,运输粮草,护送干部,在他看来都是一切保险,这都要归功于他对工作的自信。可是由于老头子的过于自信和自尊,也让不幸的事情发生了。在一次护送两个女孩子的途中,可是由于老头子的大意让其中一个女孩子受伤了,由于这个女孩受伤了,这使老头子的自信受到了严重的伤害,老头子说:“一路上是多么的紧张,也没怎样样,谁知到了那里,反倒……一声一声像连珠箭,直射穿我的心,大江大海过了多少,为什么这一次的任务,偏偏没有完成。”
老头子觉得这件事让他在俩个小姑娘中丢尽了面子,于是,愤怒的说:“今日他们打伤了你,别怕,等到明天,我会让他们十个人受伤,流血。”于是,那一天早晨,老头子早早地划着船,在小鬼子经常出入的地方划来划去,正巧那天小鬼子们也在水中游泳,十几个鬼子在水里泅着,鬼子们忽然看见了老头子,于是,便冲老老子吆喝,叫他过来,老头子看了一眼,理都不理,于是,便又划起了他的船,这时,小鬼子感到十分生气,便追了上去,没一会儿的功夫小学生,小鬼子追上了老头子,正准备爬上船的时候,忽然一个鬼子尖叫了一声,就蹲到水里去了,他被什么东西狠狠地咬了一口,原先是一只锋利的钩子穿透了他的大腿,之后,小鬼子们都被这锋利地钩子钩住了,这时,老头子举起篙来砸着他们的脑袋,像敲打顽固的老玉米一样。
老头子最终报了一口恶气,心里觉得爽快极了,便撑船回去了。老头子用这次英勇的行为,挺来了自我丢失的颜面,也让日本兵尝到了苦头。
写两百字的读后感篇3
“有时候有时候,我会相信一切有尽头,相聚离开都有时候,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可是我有时候,宁愿选择留恋不放手,等到风景都看透,也许你会陪我看细水长流”风中飘来丝丝冰凉,隐约掺杂着淡淡柿子清香,翻开书页,指尖流连在那情意荡漾的字里行间,不禁轻哼悠悠青春。
一条铺着煤渣的白杨夹道,很宽,很长,通向另一个陌生而不可把握的世界油麻地中学。白杨拔地而起,青森森地直指天空,周围没有人,唯有枯叶在风中幽幽飘落,一个瘦弱的小男孩,背着厚重的铺盖卷,从衣襟中探出半个脑袋胆怯地打量着一切摸索前进。他,就是林冰。初入中学的他犹如一只小老鼠,躲在漆黑的世界,睁着圆溜溜的眼睛,窥视着校园。漫长的小道蜿蜒而去,面对远方未知的生活他就像在迷雾中航行的孤帆,迷茫却又那般期待灯塔那抹光芒。时光倒流,回到那个秋日风中淡淡的桂花香扣人心弦,我扎着两个羊角辫,穿着肥大的校服,独自跨入小学的大门,走在石子路上,阳光透过繁密的枝叶缝隙投下斑驳的原点,我两眼放着光芒,一边拉着长长的裤脚一边新奇地欣赏着绿色满盈的校园,两个羊角辫在风中上下飞舞牵引着身后母亲深切担忧的双眸。
“纯真的年代纯真的人情,”对于林冰念念不忘的便是那三个挚友。时不时掏出一枚小圆镜没完没了地照他那张下颔长得很开的脸的马水清,永远汗淋淋仿佛从梅雨季节中走过的谢百三,喜欢抢别人的篮球以“端大便桶”姿势投球百中的刘汉林。他们三个在这红瓦房中一起上课,一起下课,一起吃饭,一起打球面对生活固定的格式里,他们总会创造许多新的细节,这次打篮球换了一个人,或只要球滚到水里的样子与上次不一样,他们绝不会看做是重复的活动,在这纯真的年纪,满足便是最大的乐趣。吴庄,一个普通的村庄,马水清的家是令人注目的,它深深留下了从前富有的痕迹,每到空闲林冰总要随马水清回家。院子很大,开门就是一条流动不息的大河,那儿长了两棵柿子树。秋风一来,吹落了枯黄的柿叶,那长得很大,扁扁的,熟透了,橙红色的柿子在夕阳的余晖里仿佛挂了两树温馨的小灯笼,散发着温暖的气息。这是马水清已故母亲为这古老院子亲手栽下清新的颜色,面对柿子树,他的心总会流来一股绵绵的温情。然而几年后,几个孩子放火烧年头留下的枯草使柿子树化为灰烬,仿佛烧掉了马水清全部的寄托和思念,他怅然地坐在焦土上整整一夜,凄冷月色笼罩着一切,曾经香甜的柿香成了回忆中不敢触碰的伤痕。思绪漫步在岁月的长河边,不禁想起昔日。杨柳依依,漫天飘舞着洁白的柳絮,似雪花,似白云,在空中一起一浮。吴子和我携手随风追逐在树下,尽情享受春的温柔,伸手捕捉那一团团柳絮,轻轻许诺要永远在一起。摊开手心,凝视它乘着我们美好的希望飞向远方。岁月悄悄流逝,犹如手中的那捧水,尽管紧紧合拢,终究会从指间滑落。如今我独自一人站在那年的杨柳下,柳絮依旧飘舞,却少了那年的你,然而你嘴角那抹微笑是我念念不忘的回忆
林冰在红瓦房、黑瓦房里纯真而青涩的青春就像他的那封信,发着清脆而单调的纸响,被他丢入河中,随着流水,一闪一闪地去了。也许行走在青春中,“风后面是风,天空上面是天空,道路前面还是道路”我们永不能停歇,就算含泪也要带着回忆奔跑,这就是青春。轻轻把折皱的书页捋平,默默合上书,风中依旧飘来淡淡柿子清香。
写两百字的读后感篇4
看了余秋雨的这些散文我感触颇深,他的每一篇文章都带给我一次心灵的洗礼,很是震撼,但最让我喜爱的还是他的t;t;废墟>>这篇文章,它里面的话深深地影响着我的思想,在极大数的人都认为完整才是美的时代。他却提出了一个能够说是另类的想法——废墟也是一种美,也许嫩绿的叶子象征着期望,但是谁又能否定飘落的秋叶就不是一次生命的轮回吗,就不是另一个新的生命的开始,落叶是人们心中“废墟”的代表,但是它却赋予着别样的精彩,难道不是吗?
圆明园曾代表着皇家高贵的身份和无尽的财富,但是此刻当我们再回首过去时,看见的又是些什么呢?是一幅残缺破烂不堪的景象,我们已经很难去想象它以前拥有过的那些光辉岁月。当有人提出修复圆明园的时候,有些人却站出来否定了,正因即使修复了它原有的容貌又能怎样样呢?那些以前遭受过的屈辱历史就能消失在历史的记录里吗?答案是当然不会了,残缺的圆明园,一个废墟一般的存在,也是一种美,另类的一种美,正因这个残缺般的废墟的存在才让我们更加牢记了历史惨痛的教训和惨象,废墟是一种美,残酷而真实存在的美。它是不会正因它的不完整而被世人所遗弃,相反的,人们只会更加记得它,它将会永远的被人们珍藏在心中最深的那个角落。
在《文化化苦旅》中我能感受到余秋雨那深厚的文字功底,在中国悠久的文化发展史上,有许许多多杰出的才子,他的文章并不是最华丽最优美最感人肺腑的,但却是令我感触最深的,他的文章教会了我许多的哲理,我也能感受到来自他内心深处的真切想法,看完这本书,我被深深地感动了,那纯朴简单的文字是我思想上的一次撼动,是我精神上的愉悦,更是我心灵上的一次完美震撼。
写两百字的读后感篇5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是一部老少皆宜的作品。其中充满了离奇,精彩的神话故事,每每读起《西游记》,老是会情不自禁地溶入那精彩的情节之中。
记得小时候,常问妈妈,“我是从哪里来的。”妈妈总是笑了一笑,摸摸我的头,说:“你啊,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我想,大概每个孩子都得到过这样的答案。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是孙悟空。
我们可以回想自己的童年,捧着一本《西游记》的连环画,津津有味地看着,当孙悟空打败了妖精,我们总会为他欢呼;当他受到了冤屈,我们也会感受到一种深刻的共鸣;当孙悟空被唐僧误会,被逼回花果山,继续当他的齐天大圣,但当唐僧遇到危险,猪八戒赶到花果山向孙悟空求救时,他也毅然去救唐僧。记得那时候看连续剧,当看到此片段时,眼中便充满泪水。因为我知道,当时的我就是孙悟空。
这只活蹦乱跳的小猴子就好像是我们的化身。当他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时候,就象征着一个小生命的诞生。当他在花果山上无忧无虑地和群猴们玩耍时,就好似我们那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多姿多彩。当孙悟空大闹天宫时,就好似一个调皮的孩子,不小心跑进了大人们的世界,并且搞得一团糟,大人们想哄住他,便封了他个弼马温,没哄住。又封了个齐天大圣,还是没有哄住。而后如来出现了,伸出他的飞掌将孙悟空束缚在五指山下。严慈的父亲,终于压服了他调皮的儿子。度过了漫漫的五百年后,观世音的出现给了孙悟空新的希望,踏上了漫漫西天取经之路,也踏上了漫长的人生之路。
唐僧师徒四人在前往西天取经的路上,共遇到了九九八十一道难关。这就好像我们成长道路上布满荆棘。最终,他们战胜了难关,取得了胜利。“工夫不负有心人”这句话用在他们身上是再恰当不过。而我们,只要有不怕困难,坚持到底的决心,也会取得最终的成功。
由此,我想到了我们的学习。学习就好像是要去取得真经。在学校里,有着形形色色的人。有的像猪八戒,好吃懒做,做任何事情都马马虎虎,有的则像沙僧,诚恳老实,踏踏实实。有的像孙悟空,活灵活现,足智多谋。而唐僧则是心地善良,不愿气馁的人。若我们在学习上能个个都是唐僧,孙悟空,沙僧,有对学习的信念,那一定会取得成功。
随着年龄的增长,《西游记》带给我们不再是对神话的幻想,它令我善良,宽容,嫉恶如仇,有面对困难的勇气。
感谢吴承恩,是他用他那超凡的想象力为我们编织了一个美丽的梦,一个充满离奇,曲折,梦幻的梦……
写两百字的读后感篇6
俗世奇人,指的是人世间里那些不寻常的人。我在寒假里读了冯骥才先生的《俗世奇人》这本书后,觉得这些人真是不同凡响。
书中的每个章节都是一个写人的小故事,每个故事都写得十分生动有趣,比如“皮大嘴”用巧法卖黄金;知恩就报的卖药人“四十八样”;从没笑过的“冷脸”;愚蠢至极的“张果老”等等。这些人中最让我震惊和佩服的是“神医”王十二,“神医”王十二不但医术高明,而且还特别爱动脑筋,别人想不到的点子,他却能想到,并且法子还很多。
有一次,王十二在街上散步。忽然间听到有人大声呼叫,神医闻声赶了过去,发现大声呼喊的是一位铁匠,王十二一打听才知道,有一小块黑黑的小铁渣子掉进了铁匠的眼球里,铁匠的眼眶里又是泪又是血的,场面十分吓人。铁渣子如果不及时拿出来的话,铁匠的眼睛就要瞎了,当时情况非常紧急。“神医”王十二镇定得往街道两边张望,发现这条街全是经营各式洋货的店,他急中生智地想到了一个好法子(因为王十二平时比较喜欢洋人的一些新鲜玩意儿,所以他立刻想到了洋货店里有他需要的东西)。于是,“神医”严肃地对铁匠说:“两只手千万别去碰你的眼睛,我一会儿马上把铁渣子拿出来。”说完,“神医”扭头向一家洋货店奔去,一进店门,他伸手从柜台上拿了一块吸铁石,再把出诊用的绿绸包往柜台上一放,认真地说:“我拿这包做押,借你这玩意儿一用,等会儿马上就还你。”说话间,王十二已经夺门而出了。“神医”王十二跑到铁医面前,对铁匠说:“把眼睛睁大!”铁匠使劲睁大眼,只听到“叮”的轻轻一声,王十二道:“铁渣子已经拿出来了,现在没事了。”铁匠眨吧着眼睛,眼睛果然跟往常的一样了,一点事儿都没有了,围观得人都竖大拇指道:“真神了!”等铁匠想要道谢时,王十二早已匆匆走了。
还有一次“神医”王十二遇见了一位大汉,这大汉被马撞了,肋条被叉进了墙缝,拨不出来了。大汉痛得呲牙咧嘴,围观的人都不知如何是好,只见王十二拿起毛巾捂住大汉的鼻子和嘴,大汉憋得大叫,使劲挣,王十二死死搂着捂住,就是不肯放手。只见大汉憋得红头涨脸,身子里边的气没法从鼻子和嘴巴出来,胸膛就鼓起来,愈鼓愈大,大得吓人,只听“砰”的一声,钉在墙缝里的肋叉子自已退了出来。在场的人全看得目瞪口呆,真乃神人也!
看完了王十二的精彩故事,我觉得王十二是一位聪明机智,品德高尚的人。他平时十分热爱学习,喜欢接受各种新鲜事物,并且能够把所学的知识融为贯通,活学活用;他还具有乐于助人的品质。我从他身上看到了学习和做人处事的方法:(一)、学习上勇于刻苦专研,要静下心来读书,静能生慧;(二)、遇事要临危不惧,具体事情要学会具体去分析;(三)、要乐于帮助别人。
写两百字的读后感篇7
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名叫《昆虫记》的书,看了以后使原本就对昆虫非常感兴趣的我,就越发地喜欢上这些小虫子。
?昆虫记》这本巨著的作者是法国作家法布尔,他拥有哲学家一般的思想,美术家一般的观察能力,文学家一般的感受和抒写。他耗费一身的光阴来观察、研究昆虫,并将其记录下来,这本让他花费毕生心血的杰作先后被翻译成50多种文字。
通过作者的描写,我能想象昆虫在活动的画面,蝉在歌唱,蟋蟀在管理家务,蜘蛛在捕获食物……多么神奇的大自然啊。兽类动物有弱肉强食、寄生的现象,昆虫里也有类似的情况,蝉产卵的时候,有一种比蚂蚁还要小
的小虫子,会将自己的卵产在蝉卵上面,而这种小虫子发育要比蝉快好几个月,这种小虫子的幼虫便拿蝉卵作为食物,供自己生长发育所需。
小时候,在看《黑猫警长》动画片时,有一集是说母螳螂在结婚当夜将公螳螂吃掉,然后黑猫警长来破案的故事。一直以为这只是编造的,看了《昆虫记》后发现,这个动画片是真实的科教故事。让我了解了螳螂是一种
无情的昆虫,母螳螂竟会六亲不认地把它的亲人吞食掉,产卵后便再也不回来了,不管自己的亲生子女能否健康成长!
在这本书里,作者将专业知识与人生感悟融于一体,娓娓道来,在对昆虫日常生活习性、特征的描述中体现作者对生活特有的眼光。字里行间洋溢着作者本人对生命的热爱。
在这本书中,作者不是经过解剖等工序来完成自己的作品,而是亲身溶入大自然,不顾野外冒险的危险,就好比描写黄蜂,作者很细致地描绘了当时怎么冒着危险去观察黄蜂巢,又怎样弄懂黄蜂的习性,写得非常精彩有趣。
我非常喜爱《昆虫记》这本书,没事时我拿起它,沉浸在其中,仿佛和法布尔一起探究昆虫世界的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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