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读后感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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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发现作品中的多重意义和象征,拓宽我们的思维和想象力,写读后感是我对书中情节和人物的评价和分析,好文笔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张爱玲读后感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张爱玲读后感5篇

张爱玲读后感篇1

“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个人主义者是无处容身的,可是总有地方容得下一对平凡的夫妻。”他们不过是两个有心理障碍的可怜人罢了。不敢再剖开心胸去爱,即便是爱了,还得步步为营,玩心理战术,玩文字游戏。柳原被父母不正常的家庭压制得不失去了组织家庭的信心,看不到家庭的吸引力和依赖性,也就失去了责任心。他在家庭之外。白流苏是在家庭之中给观众演他们是如何对家庭失去信心,如何对家庭产生厌恶感。厌家实际上是厌世,对那样的社会厌倦到底。

人生是舞台,个人逃不脱要扮演其中的某个角色。张爱玲却在这人生舞台上远远眺望着,她不是导演,却如同解说,用笔娓娓动听地为我们介绍过去的一场或正在进行的人生戏剧里的诸位角色,确切地说,亦或是审美。比如,她注重介绍的是女性的角色。介绍了带有“原罪意识”的女性们是如何因袭了生理、心理的历史陈迹,一代又一代在“原罪意识”中挣扎,堕落,沾沾自喜和陈陈相袭。她是在现代的屏幕上活现了—群女奴的群像。于是张爰玲便远远有别于同时代的众多女作家,她是—个不进入角色而在台下做解说的观众。固然,观众也是一个角色,这是我们将要从她的“传奇”生涯里辨认的,但当时的张爱玲女士,以这种生态观彼时的众生,无疑将是清醒而又冷静,因而也能真实富有历史感地为我们解读了一幕幕人生悲喜剧。

张爱玲读后感篇2

终于读完了手头的这本《张爱玲传》。说终于是因为断断续续读了有一段时间了,每天下午休息的时候会读几页,但是其实读得很认真,因为我一直希望能有一个机会看她的生平,而不只是她创作盛年时的作品和人们眼中她的作派。

我算不上她多么铁杆的迷,因为性格里浅薄的一面让我本能地不太愿意看悱恻凄迷的故事,如果是故事,我更喜欢喜剧的结局,如果是散文,那另当别论。最近可以看一点情节曲折复杂或者一些从开始注定结局无奈的故事了,但也只是浅尝辄止,以前是更加囫囵吞枣地匆匆略过很多不愿意看到的关于人性恶的细节的。但是我对她有些好奇,可能是因为不太了解她去国离家之后的境遇,以前所有看到的都是关于她在上海出名出得辉煌灿烂以及这些年再次卷起的热潮,可我知道,那短暂的几年肯定不可能是一个人的一生。

我不太喜欢斩钉截铁地评价一本书或者一个人,因为觉得自己可能不完全了解背后的故事。从这本书我得到我想要的信息,这大概就够了。作者体会得比较细腻,对张爱玲的描述多引自张爱玲自己的散文集子里的原话,这大概是因为,对张爱玲这样一个人生平的描述得到第一手的资料有一定的难度。有一点恼人的是,偶尔有错别字,还有就是有些大约是比较经典的话在不同段落里重复很多次的引用,使整个文章的气息也跟着压抑起来,也可能是因为在写张爱玲的缘故,而她的很多故事是那样一种调调。不过,我还是很勇敢地把它给看完了。关于她在美国三十多年的生活只占整本书的很小的一部分,想来一是因为资料有限,二则她最出名的作品都是在上海的日子里写就的,但这一小部分我仍然看得仔细,因为觉得,人生被隐去的大部分的岁月其实是平淡和挣扎。

看的过程里,时常会停下来,想一想,总觉得是有很多话要说的。看完后,又在心里沉淀了几天,却突然觉得,说什么好像也都是花架子,再重复或者引用原文也没有意义。只感叹,人生,是一件很真实的事。

张爱玲读后感篇3

张爱玲笔下那个的纸醉金迷的旧上海,奢靡华丽,有着当时中国最时新的东西却也还保留着旧社会腐朽僵化的渣滓。《金锁记》为反映其中现象的典型。

曹七巧,一个麻油店主的女儿,嫁给一个身患“骨痨”残疾的世家大户姜家的二少爷,自身粗俗不堪,不得人缘,哥嫂又不争气,这一切使她时刻处于紧张和焦虑之中。文章围绕着她对于“黄金”和“情欲”的追求,就如她对女儿长安说的:“你自己要晓得担心,谁不想你的钱?”她将自己锁在那黄金做的枷锁中,也许这便是张爱玲“金锁记”书名的由来吧。

如果不是为省下那笔嫁妆,当她高高挽着大镶大滚得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去时,喜欢她的有肉店里的朝禄,她哥哥的结拜兄弟丁玉根、张少泉,还有沈裁缝的儿子。喜欢她,也许只是喜欢跟她开开玩笑。然而如果她挑中了他们之中的一个,以后日子久了,生了孩子,男人多少对她有点真心。可因为家里贪财,她嫁给了身患“骨痨”的瘫痪少爷,正常的生理情欲的不到满足并为其所折磨。她试图勾引姜家三少爷,忍不住地哭诉着“天哪,你没挨着他的肉,你不知道没病的身子是多好的……多好的”顺着椅子溜下去,蹲在地上,脸枕着袖子,听不见她哭,只看见发髻上插的风凉针,针头上的一粒钻石的光,闪闪掣动着。”“她的背影一挫一挫,俯伏了下去。她不像在哭,简直像在翻肠倒胃地呕吐。”这该是一种什么样的痛苦!她的眼直勾勾的向前望着,耳朵上的实心小金坠子像两只铜钉把她钉在门上——玻璃匣子里的蝴蝶标本,鲜艳而凄怆。

终于,她戴了丈夫的孝,又戴了婆婆的孝,等到了分家的那一天,那是她一切幻想的集中点。这些年,她戴着黄金的枷锁,却连金子的边都啃不到,这以后就不同了。但之后却没有什么改变,她仍然戴着那副黄金的枷锁,她不允许女儿长安跟她表哥玩在一起,郑重地告诫她:“表哥岁不是外人,天下的男子都是一样混账。你自己要晓得,谁不想你的钱?”当她先前唯一存着些感情的三少爷上门并对她调情时,“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她甚至觉得“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可她一转念“他想她的么——她卖掉她一生换来的几个钱?”仅仅这一转念便使她暴怒起来。随后,精明的七巧用计谋试探着姜季泽,在她自以为得戳穿后,将他赶出门外,季泽走了,那打翻的酸梅汁沿着桌子一滴一滴朝下滴,像迟迟得夜漏——一滴,一滴……一更,二更……一年,一百年。真长,这寂静的一刹那。落魄的七巧站在窗前,“淌着眼泪”目送着向外走的情人,将她渴望爱情却又怕失去黄金的心情描写的淋漓尽致。

最特别值得一提的小说最前面月亮意向的运用和描写“年轻的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大的一个洪荒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老年人回忆中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望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凄凉”,就是这个词,贯穿全文的基调,也是诠释书中感情的最好形容词。

张爱玲读后感篇4

张爱玲在《半生缘》里写道“日子过的真快,对于中年以后的人来讲十年,八年好象是指缝间的事,可是对于年轻人来说,三年,五年就可以是一生一世”。我们处在这个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年纪,动不动就说永远,好像我们做的了主似的。其实,这世界上哪有那么多永远,海枯石烂,沧海桑田吗,其实海很容易会枯,只要不下雨就行了,石也是很容易烂的,沧海也不会那么容易变成桑田。

我时常回想起以前的日子,幽僻的小道两旁,春深似海。阳光透过密密的叶子光影扶疏斑斑点点地照在刚下过雨的土地上,空气中还合着新鲜泥土的芬芳。我沿着马路厓一路向北,停在一棵巨大的老槐树下,双手合十,白色的槐花上还未来得及蒸发的雨滴滑过我长长的睫毛,那时,外面的世界是书本上的世界,那时梦想是和大家一样成为科学家,那时,不懂岁月匆匆,可是我却忧郁的像一潭深蓝的湖水。

当初说好的要一起迈向未来的发小,现在竟都过上了他们父辈一样的生活,早起晚睡,暮鼓晨钟。青春是一趟单向的列车,轰隆隆地从起点开向终点,却永远不可能返回。陌生的,熟悉的,一见如故的,日久生情的,分道扬镳的,念念不忘的,每一天都在上演着一幕幕的悲剧或喜剧。

高中时的一个同学,她经常会用 “一切都尘埃落定”作为每次作文的结尾,我时常咬着笔头,接过她刚完成的大作,一边看,一遍望着窗明几净,三层的教学楼,下面是乌压压的人群,头顶呼啦啦的风扇吹得我手里三毛的《万水千山走个遍》沙沙作响。

宿舍床头永远摆着看不完的课外书,每读到一句优雅的句子就好像照进了一缕阳光,深蓝的湖水激起了千层浪。我还记得当我读到“等到繁华落尽,生命的脉络才清晰可辨”这句话时,兴奋了好久,生活的向日葵斗转星移,努力向阳花开不败。

有一句特别好的话叫做“衣不如新,人不如故”,这大抵是失意之人所写的,春风得意马蹄疾的孟郊定是写不出来,人总是在受挫时刻骨铭心,人总是在郁郁不得时妙笔生花。

记得席慕蓉说过一句话“我的生命如此美丽,心中又怎能不充满诗意”。世界这么大,每一处污秽放大都会胆战心惊,每一处诗意放大都会美得惊心动魄。在碧波荡漾的青春里,用一支杨柳枝的笔书写那些年的樯橹灰飞烟灭,梅花落尽柳如烟。

在浅浅的时光里,我想深深地说一句,此刻正青春,清风人相随。

张爱玲读后感篇5

“世事无常,若相遇情深缘浅,忆往昔你侬我侬,再回首只叹十八春后物是人非,悔当初不明不白,不坚不恒,烙得如今肝肠寸断,思绪万千。真叫那一个半生缘一生情啊”

这是刚看完那天晚上自己在微博上发的感想。但想着应该写一篇文章,不管是以笔记,随笔,还是散文的方式,总想找个地方用某种形式记载自己的读后感。

从人物说起,无视世钧,同情曼桢,理解曼璐,欣赏翠芝,最爱许叔惠。

虽然世钧是故事里的男主角,可总觉得他在书里的存在感很低。他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让我感觉可有可无,在他身上用的一字一句,一笔一墨都是为了承托曼桢。他的优柔寡断,她的坚决;他的粗心大意,她的细腻;他的轻言放弃,她的执着。他不是不爱她,是爱得不够彻底。他不是没有努力去找她,是找了没找到就听信旁言而放弃了,他不是没有等她,只是没有坚持到底。

他为她做了许多,可是真的没有做到位,是她太知足了。他大学毕业,选择不继承家里的事业,在厂里工作,做自己喜欢的事,本该前途无量。况且他又有曼桢如此之好的恋人相伴,却因为父亲的病危和曼桢的失踪,然后放弃了原本坚持的一切,人生从此也走回到了原本设定好的框架里;继承家里的产业,放弃了自己的爱情,最荒谬的是因为空虚和寂寞,和一个原本就不相爱,到最后也没爱过的人结婚,害了自己也害了别人。就是他这种懦弱,任人摆布,毫无个性的性格,让人无奈曼桢为什么爱上的偏偏是他。

曼桢像是冬天里的那支梅花。它的色,艳丽而不妖,它的香,清幽而淡雅,它的姿,苍古而清秀。曼桢就是这样一个人。她并没有绝色佳人的外貌,却实谷不华。她的气质至言不饰,一姿一态虽不是名门望族出身,但言行举止也有条有理。同情曼桢是因为她的命运如此坎坷和无助。姐姐出嫁后,家里一家5口人的开销都指望在她一个弱女子肩上。

她并没有抱怨自己的处境,她唯一欣慰的是她身边至少还有世钧,可偏偏世钧并不完全懂她。她在艰难的环境下生存着,和世钧的爱情对于她来说奢侈的,因为他们的见面更多的是在她从下班到去另一个地方上班的间隙里。可偏偏是因为她的独占枝头,让她的姐夫一直存有邪念。被自己最亲的姐姐陷害,在被软禁的那几年里,她失去的并不是只有亲人和爱人,还有自由和尊严。唯独支撑她活下来的是一丝对于逃出这个牢笼的信念和对世钧的一丝期待。命运总是捉弄人,或者说这才是命,曼桢的宿命。偏偏她最后嫁的是自己当初最看不上,伤自己最深的姐夫,可她付出那么大的牺牲,也全都是为了自己的孩子,没有什么力量比母爱更强大的了。

最后也走上了曼璐的轨迹,为了这个家,苟且的过着活着,失去了对爱的追求和自由。她本不该拥有这样的悲剧,可为了生存又能怎么办呢。那一句“我们回不去了”实叫人感慨万千,不得不叹息。

大多数人在同情曼璐的时候,都会憎恨为什么她会有这样一个恶毒的姐姐,这其实是不公平的。如果不是曼璐,或许曼桢她们一家早已经饿死了。想起一句话,伟大光荣的一辈子会因为一个污点而毁掉你的所有荣誉和成果。无论曼桢曾经付出过多少,牺牲了多少,就因为她把曼璐害了,所以她就需要背着“罪人”的名字一辈子,可又有多少人为曼璐考虑过呢。

她为了让这个家能开火,让弟弟妹妹能读上书,她放弃了自己的爱情和尊严去做舞女,这个时候又有谁同情她呢,又有谁帮她呢。没有,与其说是生存逼的,不如说是对于家人的责任逼的她不得不走这条不归路。设计陷害自己的亲妹妹,强迫和软禁她固然是错的,但是出发点是因为自己的私心,为了留住自己的老公,为了维持自己的家。比起曼桢,曼璐的人生更坎坷,只不过张爱玲没有花太多的笔墨去描述她罢了。她内心所承受的不比曼桢少。即使她是以让反面角色,一个让人讨厌的姐姐,但是谁又有资格去说她对她错呢。

刚开始是不喜欢翠芝的,因为觉得这位大小姐有些做作,但是既然不是主角,没有太多的桥段,自然也无所谓。真正开始对她刮目相看是从她退婚开始。在那个年代,那样的家庭背景下,能有勇气和决心做那样的事情是相当有魄力的。正是这种魄力,让人觉得原来她也是那么的有魅力。即使她和叔惠的暧昧总是断断续续,不清不楚迷迷糊糊的,但她居然不委曲求全,敢于挑战世俗和追求自己的生活,不管是不是为了叔惠而退的婚,至少她对和自己不爱的人的婚姻说了“不”,光凭这一点就足够欣赏她了。

即使后来还是和世钧结了婚成为了亲人,但是他们彼此之间或许从来没有有过爱情,有的是像兄妹一般的依赖和陪伴,所以最后他们的关系也只是孩子的父母,而不像一对夫妻。翠芝和叔惠的再一次相逢,仿佛又将翠芝内心已经快熄灭十几年的火苗燃起,她还是放不下,她还是想证明,虽然她自己不知道自己要什么,但她就是想把自己最美的一面展现在他面前,她对他的关心无微不至以至于自己都没觉得异样,她和他单独吃饭时的畅谈让自己情不自禁的哭泣,是感动还是遗憾,是暧昧还是真爱,是过去还是未来,总之那段感情是让人羡慕的,那一刻是幸福的,即使不是圆满的。

许叔惠,能言善辩,豁达幽默,英俊潇洒,但也优柔寡断,口是心非,缺一丝勇气,面对自己喜欢的人,碍于翠芝的门第背景而无果,最终离开远赴大洋彼岸。在美国又偏偏找了一个富家女结婚,只不过征服了过后就又放手了,或许他只是想证明家庭背景不是问题,他有能力,也配的上翠芝。可惜一切太晚,十几年的时光太长了,当她已是他最好朋友的妻子,他又该做什么呢,人生至此繁华已看透,真要做什么早该在他们结婚前就做了,何必忍到现在呢。只不过那么多年他是否放不下,也没想过放下,他离开了,逃跑了,但最终发现还是要回来面对的,当再次见面时,他的内心又蠢蠢欲动了。

他那一句“我是说,我给你害的,仿佛这辈子只好吃这碗饭了,除非真是老得没人要了。”多么委婉无奈的'表白啊,有些人物注定是悲催的,但是他们却不可怜,他们高傲潇洒,盛气凌人,却也会因为一个过路人,一段瞬间情而纠结一辈子,仿佛是自己在和自己纠缠着,谁不知道该放下,该退一步海阔天空,不该为了一棵树放弃一片森林,谁不知道这些道理呢,但是知道又能怎样,人总是跟着内心的想法走的,我们骗得了别人,骗不了自己,叔惠也好,翠芝也好,还是世钧和曼桢,他们都知道自己内心真正爱的是谁,只不过他们都输给了自己罢了。

小说写的本就不是那轰轰烈烈,惊天动地的爱情,而是滚滚红尘世俗中的都可能经历的故事。曾经是最好的,曾经有过真爱,但终归于平淡,只有在重逢的瞬间,才悔恨起错过一生的最爱。“世事人生之苍凉不在于过程,而在于回首的刹那。”半生的错,一生的惑,感慨原来造物可以这样弄人,渐渐让自己相信原来可以进入那样无孔不入的苍凉中。半生缘,其实就是一生。或许多年以后,无敌的岁月磨平了一切,但抹去不了痕迹。

感情是通过感觉的积累,通常是因为某一个时间和地点;某种环境气氛之下,因某一件细小琐碎的事打动了我们,就像王家卫的台词一样,“一个事件+一个绕口的时间+一个无聊的事件”接着故事就开始了。这些看似刻意特定的东西往往都因“缘和运”而变得奇妙。人生太长,我们怕寂寞,人生太短,我们又怕来不及。

千万不要放弃,永远不要,一旦放弃你就输了,坚持不一定能拥有,但是坚持至少不会骗自己,认定的事,认定了的人就应该执着的坚持,因为即使放下了,无论过了多久,再回首或是相遇,依旧会勾起心中的欲望和真情,那种伤痛比坚持了得不到还要揪心。半生缘一生情,我愿在竹下攸亭等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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